:::

蘭博電子報

134期-宜蘭縣的鄉鎮市農漁會4-4(完)

蘭陽博物館改寫

2012年9月25日釣魚台為生存護漁權行動參與船長簽名留念衣。
2012年9月25日釣魚台為生存護漁權行動參與船長簽名留念衣。

第二節、臺灣漁會制度與宜蘭地區漁會

1901年彰化鹿港地區漁民施範代表發起成立鹿港漁業組合,1903年獲彰化廳認可,目的是以漁具、漁法研究改良及發展漁業為主,同年彰化廳須田廳長從日本熊本延攬烏魚子製造技師來鹿港教授處理技術,是臺灣漁業組合之濫觴[註1]。1924年臺灣總督府頒布施行《漁業組合規則》,1923年為開發遠洋漁業資源,於南方澳開闢現代化漁業專用港,鼓勵日本漁民與臺灣其他地區漁民進駐南方澳,形成南方澳聚落的雛型,1923年蘇澳漁業組合率先成立,並於1925年設置蘇澳魚市場。

 

1926年大里簡漁業組合成立,1928年龜山島漁業組合、1931年石城子漁業組合相繼成立,主要業務為申請漁權、漁產運銷、漁用物資供銷、遭難救濟、漁業獎勵、貸放資金等。1933年日本修訂《漁業法》,1935年發布《漁業組合規定》,由組合員出資給漁業組合。

 

1924年《臺灣水產法》實施,台北州水產會1925年成立,其主要業務為水產技術指導、辦理船員訓練班、遭難救濟、經營魚市場、貸放漁業資金、洽購各種漁業資材..等,同年頭圍魚市場成立。水產會與漁業組合之差異,主要在於水產會是州廳,會長由地區首長兼任,名義雖為民間社團,實質為行政機構;漁業組合多是市街庄區域處理民間經濟事項的民間社團。1942年臺灣水產統制令頒布,臺灣漁業生產、銷售及物資都受臺灣水產統制會箝制。1944年《臺灣水產業團體法》實施,臺灣水產會改組臺灣水產業會,辦理原有漁業組合及水產會業務,為配合太平洋戰爭,水產業會實為戰爭統制功能。

蘇澳區漁會大樓2001年舊月曆 南方澳三個漁港各有一個拍賣市場,簡稱一拍、二拍、三拍,功能不盡相同;一拍年代最久,興建於日治時期,專供中小型漁船拍賣漁貨,雖歷經整修,蘇澳區漁會原本也在市場樓上辦公,但隨著年代久遠,建築老舊頹圮,牆上舊日曆也凍結於2001年。
蘇澳區漁會大樓2001年舊月曆 南方澳三個漁港各有一個拍賣市場,簡稱一拍、二拍、三拍,功能不盡相同;一拍年代最久,興建於日治時期,專供中小型漁船拍賣漁貨,雖歷經整修,蘇澳區漁會原本也在市場樓上辦公,但隨著年代久遠,建築老舊頹圮,牆上舊日曆也凍結於2001年。

1945年戰後,原水產業會的技術指導部門依《漁業法》改組為漁會,經濟合作部門改為漁業生產合作社。1950年再將漁會與生產合作社合併,為三級漁會機構。同年頭城鎮漁會與頭城鎮漁業生產合作社合併為頭城鎮漁會,蘇澳鎮漁會及蘇澳漁業生產合作社合併為蘇澳鎮漁會。隨著1954年臺灣省各級漁會改進辦法實施了漁會改進,漁會成為二級制,為省漁會及市、區漁會,會員分甲、乙兩類,限制非從事漁業生產的乙類會員權限,使漁會成為以漁民為主人的漁民團體。1969年漁業主管機關從改為臺灣省漁業局,1975年《漁業法》修正,以及實施臺灣省區漁會合併方案,漁會組織改成漁區制,將同一漁業區及漁業條件不足者合併。2012年《漁業法》再度修正,目前全國漁會計有1處、區漁會39處,其中宜蘭縣包括:頭城區漁會與蘇澳區漁會。

 

宜蘭頭城區漁會所藏之1944年至2001年各類公文檔案共120 案,已於102 年捐贈國家檔案局。目前所見相關研究,為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與國家檔案局合作下的農漁會檔案徵集計畫之成果。

 

1933年蘇澳魚市場與蘇澳漁業組合事務所竣工,成為當時南方澳的重要地標與事業機構,此建築於1961年受波蜜拉颱風侵襲而傾倒,1963年蘇澳區漁會大樓落成啟用,輝映出南方澳1960年代繁華榮盛。後因1997年地震導致使大樓結構受損,2001年新蘇澳區漁會落成啟用後,蘇澳區漁會旋即遷出。由於蘇澳區漁會無專人管理檔案,係由各承辦人自行保管,加上漁會辦公設施經歷過三次拆除或搬遷,早期檔案幾乎佚失,相關南方澳漁村文物、照片,則多散於地方文史工作者、民間蒐藏家,蘇澳區漁會雖曾有文史搜集工作,而後卻不了了之。

結語-宜蘭縣農漁會古物文化資產說明

近年宜蘭縣各農漁會致力於發展多元產業與服務,多處農會將閒置農業倉庫改裝成地方農產品展售中心或主題館,例如宜蘭市農會將小東路上的倉庫改建成六號倉庫咖啡;冬山鄉農會順安分部以該鄉生產的有機香菇與木耳為特色成立菇菇館;三星鄉農會更是利用農業倉庫改作為青蔥文化館,並從1996年與鄉公所、農會、社區、寺廟、學校、農業產銷班合作,推出全國第一個結合農特產、文化、社區的「蔥蒜節」活動,打響三星蔥蒜之鄕的美名;頭城區漁會近年則結合賞鯨文化,推出以龜山島為主題的海洋之旅;而羅東鎮農會更將豆奶工廠知名度發揚至全國,開發多種DIY體驗活動。

閒置的農倉空間與仍在使用中的觀光工廠帶來人潮與錢潮,但所身負的歷史任務與定位,即成為一個地方經濟發展重要機構的角色卻不為人知。特別應指出的,農會/產業組合的成立,與臺灣各鄉鎮市邁入現代資本社會有密切關係,不僅是當時地方社會經濟的重要金融機構,也是地方菁英的活動場域。作為「文化財」的農會史料的「價值」,不僅可建立自身歷史定位,也能成為地方發展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另一方面,透過農會史料於其所蘊含的文化或物質意義在被保存的同時,農會若能活化這些史料的所代表地方社會經濟與農業發展的歷史意義,透過教育活動、農會出版品而傳遞到地方社群之中,可改變社會大眾既往對於農會的刻板印象,而使農會這塊招牌成為地域發展的新活力來源。

備註

[註1]  胡興華,2014〈臺灣漁會的演變與發展〉《檔案季刊》13卷第1期,p4-19。

註:本次調查中,包含宜蘭市農會、礁溪鄉農會、五結鄉農會、冬山鄉農會、羅東鎮農會基於農業推廣及教育目的,進行農具陳列展示,如宜蘭市農會六號咖啡館之農具展示、礁溪鄉農業推廣教育中心、羅東鎮農會觀光工廠24節氣館,惟經了解該批農具皆為經營展示目的而接受農友捐贈,本次調查考量作業時間以及不影響農會展館服務遊客關係,僅就礁溪鄉農會、冬山鄉農會所藏農具文物進行檢視與測量、紀錄,詳細成果請參見附件一宜蘭縣公營事業機關古物調查清冊簡表與光碟。

檔案下載

jpg 檔案 jpg 檔案 jpg 檔案 jpg 檔案 jpg 檔案 jpg 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