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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52期-頭城寺廟今昔-經營方式不同(一)

作者 / 陳進傳、楊晉平、陳美暖、游錫財、林雅玲、陳宜伶、黃有卿

-節錄自《人與神共構  頭城的寺廟信仰》一書

《人與神共構 頭城的寺廟信仰》一書封面
《人與神共構 頭城的寺廟信仰》一書封面

前言

經營一詞,有治理、規劃、安排之意,多用於工商企業等營利組織上。寺廟是地方信仰中心,聖俗交織的場域,是信仰者內在信仰的具體表徵;以功能觀之,它是人們心靈依託所在,社會組織依其而存在、人群意識藉此而凝聚,宗教儀式、祭典活動、民俗文化因之而得以延續與保存。

就組織概念來說,寺廟屬於宗教團體,被歸為「非營利組織」之範疇,其特徵界定有以下四點:一、具有正式結構的民間組織;二、由許多志願人士組成的;三、自我管理的團體;四、不以營利為目的。

揆諸頭城各民間信仰廟宇之管理,大抵符合上述特質,唯在正式結構方面,早年多數寺廟之管理型態與今日的組織經營有諸多殊異之處。職是之故,本節擬由寺廟的管理型態、經費來源、宣傳行銷、慶典活動四大經營觀點切入,逐項分說如下。

一、經營組織法制化

(一) 早年的廟宇管理


1. 委請仕紳為代表
囊昔,台灣的寺廟管理大多屬個人式管理,難謂有正式結構的組織型態。揣度其因,蓋與當時人民的教育程度、整體經濟環境與社會階層分明有關。廟宇是地方信仰中心,不論是例行祭祀活動,或是平日維護管理,都被視為地方公共事務。嘗有人謂:
「任何一個團體要能長久維持其功能與基本運作,需有『三才』,缺一不可。」三才即錢才( 可以提供經濟來源者)、人才( 有能力做事者) 及憨才( 願意不計較,無償付出勞力者)。在教育未臻普及,知識、財富集中在少數人身上的社會結構中,具有公共性質的廟宇事務,自然落在這些地方仕紳身上。而這些仕紳亦樂於藉此展現其雄厚財力,或透過這些公共事務的參與,積累自己的人脈,提升自己在地方上的名望。


2. 與地方家族結合
地方寺廟雖是信眾共同醵資興建,然因所費不貲,往往需要有強大的經濟主力當後盾,或有德者登高一呼,眾人踴躍響應捐輸,方能成事,是以,早年各地稍具規模的地方廟宇,都與地方望族或仕紳階級有緊密關聯。上述之管理型態亦無形中強化了地方家族與廟宇之間的連結,如石城里草嶺慶雲宮的吳姓家族、龜山里拱蘭宮陳林兩姓、更新里紫霄宮吳姓、鎮海宮康吳兩姓及更新里福德廟的康吳鄭三姓、外澳里金頂接天廟( 接天宮祖廟) 簡姓和慶天宮( 外澳天公廟) 吳姓、大坑罟陳姓家族與協天宮、中興宮林姓、下埔林姓家族與福聖廟、二城里威惠廟林張吳三姓等。

大坑里中興宮與地方林姓家族有關。(張恆瑞 攝)
大坑里中興宮與地方林姓家族有關。(張恆瑞 攝)

3. 由淵源深厚者管理
部分廟宇係以與主祀神有直接且深厚淵源者來擔任管理人,如大修宮首屆管理人即是由提供土地建廟的地主林碧水先生來擔任;頭城東嶽廟在現址時期,因主神東嶽大帝原係奉祀於黃姓乩童家中,後因神靈顯赫,地方人士捐地還願、倡首建廟後,便由乩童黃慶任管理人,民國38 年,黃慶逝世後,其次女黃阿金繼任,並由黃慶發與游炎坤二位前後任的城北里長、頭城電信局局長林栢棋、頭城鎮公所黃天敏和黃進財等人相繼協助積極整頓廟務。綜上可知,頭城早期的寺廟管理是較為鬆散、無架構的、個人性的,更嚴謹一點的說法是,應難稱得上有組織可言,而管理人便成為廟宇發展的重要關鍵。

4. 以香牌輪流灑掃
早年,頭城地區許多沒有設置管理人的廟宇,則由祭祀圈內的信眾自主發展出一套輪值制度,共同分擔該廟日常管理與環境維護。簡言之,此制度係以香牌( 亦有稱「香籤」) 做信物,家戶為單位,於固定時間依序傳遞,輪到香牌者,家戶須每日派員至廟中負責燒香點燭、奉茶灑掃,開關廟門等工作,換句話說,即類似學校值日生的概念。輪值週期一至數日不等皆可,需視祭祀圈大小及信徒狀況而定,可視為祭祀圈內居民共同負擔廟宇事務的具體表現。此一輪流制度在各廟設有管理人後,亦隨之隱入歷史。如今,福成里的福興廟、合興里橋枋湖福德廟、和平老街上的南北門福德祠等,廟內仍存有此類香牌信物,見證這項為人所淡忘的有趣傳統。

南門福德廟早年使用的香牌。 (張恆瑞 攝)
南門福德廟早年使用的香牌。 (張恆瑞 攝)

5. 以爐主協助祭祀
配合節俗或主神誕辰的祭典活動是廟宇最重要的年度大事,整個祭典儀式、禮俗繁文縟節,事前的各項籌備工作,活動當日的聯繫安排,單靠管理人個人之力,恐難勝任其事,因此,爐主制度便成為早期廟宇祭祀組織運作形式。不同於前述管理人是由地方推舉有德望者產生,爐主則係透過擲筊的公開程序由神靈直接選出,代表地方居民,負責當年度祭祀事宜,若信眾分布範圍較廣,人數較多者,則另置「副爐主」一至二名,「頭家」數名擔任爐主的左右手,協助爐主、分擔工作,而被神明認可指定者,常被視為福氣的展現,這一年神靈將會隨身護佑,助其如意順遂,因此,即使有時需額外擔負部分費用,出錢出力,亦多樂於擔負此職。

左:爐主簿。 / 右:福成里福興廟特大壽麵( 米香) 塔。早年爐主 代表地方居民負責當年度祭祀,圖為福成里福興廟爐主 於該廟2019 年慶典活動時,準備一對特大壽麵( 米香) 塔來祭祀神明。(張恆瑞 攝)
左:爐主簿。 / 右:福成里福興廟特大壽麵( 米香) 塔。早年爐主 代表地方居民負責當年度祭祀,圖為福成里福興廟爐主 於該廟2019 年慶典活動時,準備一對特大壽麵( 米香) 塔來祭祀神明。(張恆瑞 攝)

(二) 現代趨向團隊管理


據內政部資料顯示,我國目前的宗教團體組織型態主要有「財團法人」、「寺廟」與「社會團體」三類,三種團體型態成立的法源依據各異,使國內宗教團體在政策與法令的適用上增添了複雜性。以《宜蘭縣寺廟神壇管理辦法》為例,目前政府將寺廟管理組織型態分為管理人制( 住持制)、管理委員會制及財團法人制三種。30 茲據田野調查結果,將頭城地區各寺廟管理組織態樣之數量做一百分比統計,列表如次,並針對各類組織型態作簡要說明。

1、管理委員會制
管理委員會制的組織成員分為管理委員和監察委員,一般而言,其產生均由信徒或信徒代表選出,再由管理委員中選出主任委員,以主任委員為寺廟負責人(法定代理人)。另聘總幹事一名總理大小庶務;廟宇規模大者,則細分各組,如祭祀組、公關組、活動組、膳食組等,必要時由各組長帶領組員協助廟務進行,各司其職,不同於早年個人管理式的團隊運作態樣於焉形成。為求財務獨立透明,則另有總務、會計和出納等職,分別由管理委員兼任,受監察委員之監督。由上表中可知,頭城地區145 座大小寺廟中,以管理委員會組織來管理廟宇所占比例最高,計有62 座,占全數的42.8%。此與民國七、八十年代以來,頭城地區多數地方公廟為配合政府的宗教輔導政策,紛紛由早年的管理人制改為委員會型態有關,如頭城東嶽廟、開成寺、外澳理安宮、二城威惠廟、頂埔順天府池府王爺廟、福成里的福興廟等。

下埔福聖廟管理委員會組織。(張恆瑞 攝)
下埔福聖廟管理委員會組織。(張恆瑞 攝)

2、管理人制
管理人制,係以管理人為負責人(法定代理人),據統計,頭城寺廟中屬此型態者計有27座,以寺廟屬性來看,其多屬私建或規模較小的募建廟宇,如福德坑溪中上游山區的菩提觀佛修院即為私人宗教修行地;寺廟規模較小者,如福德祠及狹義型陰廟等,因信徒較少,廟務簡單,管理較為方便,多由當地里長兼任,如中崙里福德廟、頂埔福德宮、金面溪頭福德廟、北門福德祠、烏石港遺址前萬善祠及城西里小巷內的英靈祠等皆係採此型態。寺廟規模稍大者,今則皆已如前揭所言改為管理委員會型態,以主任委員為代表人。附帶一提,調查中無法取得正確資訊者計有24座,多為土地公祠或有應公系統的小祠,若有之,亦應屬此類型居多,故本類型的實際占比應再向上修正。

左:頂埔里福德宮。(張恆瑞 攝) / 右:金面溪頭福德廟。(張恆瑞 攝)
左:頂埔里福德宮。(張恆瑞 攝) / 右:金面溪頭福德廟。(張恆瑞 攝)

3、財團法人制
依照民法規定設立的財團法人制寺廟經營組織,其組織為董監事會,由董事長做為對外的法人代表,董、監事則由信徒依規定選出,故又稱董事會制。如頗富盛名的台中大甲鎮瀾宮、雲林北港朝天宮即屬此制,宜蘭縣境內的則有羅東城隍廟、五結孝威村國姓廟、二結王公廟、員山大三鬮慈惠寺、礁溪九龍山白鵝湖玉清宮等,而頭城地區則尚未有發展出此一管理型態者。

4、執事會制
除了上述三種組織類型外,注重個人靜修的佛教寺院內部組織運作則適用住持制與執事會制。頭城的佛教寺院具有強烈的地緣性,多屬住眾少,規模不大的類型,因此並未發展出如佛光山系統龐大的教團組織,廟務亦相對單純,除現已成為佛光山道場之一的靈山寺外,其餘各寺運作皆自有其獨立性與自主性。在頭城地區登記有案的佛教廟宇中,除偏向民間信仰性質的開成寺及金威廟採管理委員會制,龍山巖石觀音寺為住持(管理人) 制外,其餘仍以執事會制做為寺院管理型態最為普遍。


5、無管理組織
無管理組織者亦多達20 座左右,多屬山中或附近人煙較少的土地廟或有應公等陰廟系統,雖無管理組織,大多係由與該廟有特殊因緣的信徒擔負管理之責,如石城漁港福德廟,平日就是由一位7、80歲楊楓祈老先生負責管理灑掃、金面淨水廠旁的福德祠則係某吳姓人家負責。若周圍有幾戶人家居住,則由附近居民自發性的前往灑掃,整理周圍環境,甚至支付水電費用,也算是另類的管理人,如二城里北宜公路南端山區的城仔田福德廟、石城里的大澳福德廟、桶盤堀福德廟、大溪里濱海公路旁的天鷹福德廟及其南側不遠處的有應公祠皆屬此類。位於北宜公路58.9KM處的地藏王廟則是有志工每天前來打掃,燒香點燭,相關費用亦由志工支付。

石城漁港福德廟。( 張恆瑞 攝)
石城漁港福德廟。( 張恆瑞 攝)

信仰來自於人的內心需求,寺廟的建置是集體信仰的具體展現,綜觀上述,頭城地方寺廟由早年與家族結合、仰賴地方仕紳、發展香牌輪流制來協助管理外,頭家爐主的民間祭祀組織更是共神信仰的表徵。隨著時代變遷,以功能性為主的頭家爐主形式的祭祀組織漸漸失去其重要性,轉由多人組成管理委員會取代,所幸頭城多數廟宇今仍保留此制度,並存於以管理委員會為主的管理型態中,使其繼續為後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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