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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44期-多角經營的討海人-莊清旺

記錄 / 陳財發、李阿梅、黃麗惠

莊清旺個人照
莊清旺個人照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身世概述

【出生】

莊清旺,一九四九年出生於宜蘭縣蘇澳鎮的南方澳,當時的住址是南安里南安路十二號(水產尾),不過出生日期十一月一日是身份證上的註記,實際上應該是農曆的八月八日(國曆九月廿九日)出生,當時戶口名簿晚報一個多月。

父親莊樹枝,宜蘭頭城「三抱竹仔」(頭城南端,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大致為竹安里、大坑里南部)人,屬雞,若還活著大約九十幾歲(一九二一年出生)。阿公做什麼營生不太清楚,阿媽則是在當奶媽,後來爺奶帶著父親及二位叔叔一起遷居到南方澳,父親和小叔在討海,另一位叔叔開店賣什貨。

母親莊陳阿尛(臺語讀音為:魩),大坑罟人,與父親同年,娘家是有錢人家。父親與母親婚後共育有四男二女,清旺排行老三。大哥、二哥都在討海,弟弟也曾經討海過。

【童年】

清旺出生時,家中的生活蠻困苦的,童年時會去賣「抽當」(抽籤童玩),因為住在水產旁,還會去掠「蟳仔」(螃蟹)來賣。除此,住在南方澳當然也少不了玩水、游泳,諸如「後壁港」、內埤等地,都曾去游泳過,還記得曾經因為逃學去游泳,回家時挨了母親的一頓打。

 

【求學】

八歲時,進入南安國校就讀,低年級的老師已不記得,三年級開始的導師是劉瑛老師,一直帶到畢業。小學同年級共有四個班,清旺就讀的是仁班,當時沒有能力分班,再考初中升學的同學也沒幾位。

小學畢業,清旺考上蘇澳初中,讀到二年級,上音樂課時因為不小心將椅子弄倒,老師認為他是故意搗蛋,不願意真正的理解,所以清旺三天就走了廿四趟的訓導室(下課要到訓導室報到),還被記了大過,成績都被打五十九分的不及格,因此最後選擇輟學。

此時家中經濟困苦,所以輟學後就開始討海,母親曾經為此而難過哭泣,為了一圓母親的缺憾,在清旺四十四歲那年,進入蘇澳國中補校就讀,完成學業,拿到畢業證書,完成母親的心願。

【服兵役】

廿一歲當兵,抽籤抽到三年兵役期的空軍,退伍時廿四歲(四月)。

新兵訓練中心在雲林虎尾,下基地時在臺南機場,也曾經到高雄鳳山,清旺服兵役時很守規矩,所以得到長官的疼愛,相對其他調皮、偷懶的人來說,他服兵役期間算是輕鬆的。

 

【婚姻】

廿四歲那年的十月結婚,太太莊趙阿佐,臺南縣鹽水鎮(現臺南市鹽水區)人,小清旺一歲,兩人是經由朋友介紹認識的,阿佐在臺南市的餐廳當小妹,清旺在軍中任職採買,所以有較多的時間可以和阿佐互動。

清旺與阿佐認識交往一年多後決定結婚,當時岳父對於清旺在討海有點意見──「行船拍火三分險」(「行船走馬三分命」,意謂從事交通運輸行業的人,生命的風險很高),不過清旺給岳父的印象不錯,所以也就沒有反對他們的婚嫁。

  

【子女】

清旺婚後,與阿佐共育有二男一女,老大兒子,現住新北蘆洲,在國中擔任體育老師,已婚,媳婦也是在同所學校任教師,育有二男。老二女兒,曾移居加拿大,現住在臺中,已婚,育有二女。老三兒子,現住三星,已婚,兒子是冬山國小的老師,媳婦是憲明國小的老師,育有二女。

 

【退休】

五十五歲時,清旺從海上作業引退,不再出海。退休後,除了做「山頂頭家」、人力仲介公司外,還曾經和朋友合夥在蘇澳開過卡拉OK店「你會紅」(前身是「青春嶺」),大約有半年左右的時間。

討海歷程

【煮食囡仔】

十六歲時,清旺開始討海,初次工作的漁船是父親訂製的「順豐」,廿二匹馬力的木造小漁船,船上有父親、舅舅(母親的弟弟)、大哥、二哥和清旺共五人一起「現流仔」作業,早上二點多就出港捕魚,大約下午就入港。

雖然是「現流仔」作業,但還是要煮飯,這個工作就由清旺擔任,最開始使用的燃料是木柴,不過只有一陣子而已,後來就開始使用瓦斯了。除了煮飯外,還要學習漁船作業方式。

「順豐」有五艘「棑仔」(竹筏),釣「青飛」(鯖魚)、鏢「丁鮸」(旗魚),手釣、「倒緄」(延繩釣)都有,漁場在「紅火心仔」(三仙礁南邊,在南方澳附近。紅火照到的地方,兩邊各有一個礁。)出港後大約一個多小時的航程。

清旺十七歲到十九歲這三年,有到澎湖掠「小卷仔」,此時沒有「放緄」,是兼有釣「青飛」、鏢魚的四季海作業。

 

【船員】

清旺在「順豐」一直待到當兵,退伍回來後,父親在高雄蚵仔寮買了一艘三十匹馬力的木造漁船,同樣取名為「順豐」,船號已經不記得了,此時舅舅已不在同船作業,新加入堂兄弟,煮飯的工作交由堂弟負責,清旺是為船員。

「順豐」同樣是四季海作業,二年後,改為「卡越仔」(拖網),漁獲為小蝦子、魚等,一樣是近海的作業。

  

【卡越仔】

廿五、六歲時,樹大分枝;兄弟分家,父親退休,「順豐」漁船賣掉,兄弟都到他人的漁船上作業。

清旺是跟一位頭城人「老鼠根仔」的八十匹馬力漁船作業,船名不記得了,共有九人一起作業,當時南方澳「卡越仔」正興盛,「老鼠根仔」的漁船泊靠在南方澳,因此清旺就在他的漁船上工作,大約一年多後,清旺換到基隆討海。

 

【鐵船】

在基隆的「鐵船」(鋼殼漁船)作業時,清旺通車往返南方澳,漁場在彭佳嶼以北,一次出海期大約十五天,漁船名「隆一」,是艘冷凍漁船,船主頭城「三抱竹仔」人,叔叔時任「大俥」(輪機長),當時「卡越仔」相當興盛,因為叔叔的關係,清旺才能進入「隆一」工作。

 

【插曲:陸上工作】

清旺討海後,覺得自己有船長的實力,所以曾經暗下海口:三十歲以前若未當上船長,就不要再討海。

在「隆一」工作二年,三十歲時還沒當上船長的清旺就決定離開討海界,當時弟弟在三星大洲有跟人合夥做瀝青工廠,於是他就到弟弟的工廠上班,主要是在外面鋪柏油路,大約做了一年左右的時間。

 

【甲板長/船長】

在陸上工作的期間,是「卡越仔」風光的時候,許多的漁船爭相聘請有實力的船長,有些船主還記得清旺這號人物,姨丈就是其中的一位,當時姨丈想要訂製新的「鐵船」,於是來找清旺先擔任原來漁船「合信興161號」的大副(甲板長),哥哥則是在這艘漁船任船長,同時也是股東之一。

「合信興161號」為九十九噸的「鐵船」,海路不錯,漁場在長江口、大陸棚,也曾經到過日本海域,大副的分紅為一點一份,比「大俥」少一些。

大約一年多後,姨丈訂製新的鐵船「合信興361號」,約為一百三十、一百四十多噸,清旺擔任船長,同時有半股的股份,此時他大約三十六歲,「合信興361號」作業二年左右回本。

 

【訂製新漁船】

三十八歲時,清旺在蘇澳造船廠訂製一艘新的「鐵船」,當他離開「合信興361號」時,船長的職務就由原任大副的楊再溪擔任。

清旺和哥哥同時各訂製新的鐵船,清旺的這艘二百零三噸,四百匹馬力的冷凍漁船,造價一仟六佰多萬元,除了本人投資外,還有找了幾位股東入資合夥,當時還有貸款,清旺用全力打拼。

漁船命名為「特宏興361號」,船名是沿用大哥的漁船名,號碼也是延續大哥的漁船號。「特宏興」是大哥之前到媽祖廟擲筊而取名,大哥的漁船「特宏興161號」,另大哥有一艘「特宏興261號」交由二哥擔任船長。

 

【延繩釣/十大傑出漁民】

「特宏興361號」作業約莫五年後,因為此時大陸漁船開放出來作業,漁場競爭的關係,導致漁獲量銳減,南方澳的「卡越仔」作業開始沒落,清旺就改為延繩釣作業。

「放緄」的漁場在東經一百七十度、北緯三十七點八度(父島東再出去的海域),一趟出去作業的期間大約六個月,漁船一次要加一千一百多粒的柴油,主要是掠鯊,漁獲成績還可以,民國八十二年當選為十大傑出漁民。

「海無三日鮮」,雖然從沒有過「放緄」的經驗,但是只要肯學習,漁法不是問題。父親曾說:一輩子要被「掩」二次,但只有「掩」人家一次──剛下船討海時,有人可能會暈船,而且什麼都不會,就需要有經驗的前輩來指點、照顧,這是第一次,等到人老了,體力、健康都開始走下坡,就又需要年輕人來照顧,這是第二次。而我們照顧人家也不過就只一次而已。清旺深刻體會父親這番話的意義,也謹記在心。

  

【海上旅館】

約在1991年,清旺和四位朋友股東經營海上旅館(約於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六年期間,民間自發的非法偷渡跨境大陸漁工不能入港上岸,專門提供他們生活的海上船屋),成本一仟二佰多萬,四百多噸,當時是向法院買的法拍船,整修後可容納四百人,漁船上設有廚房,有四口灶煮飯,聘請了八位人員來煮飯供應餐食,每餐都有三菜一湯。另有一艘運搬船,是為補給作用,同時期有九艘的海上旅館漁船營業。

法拍船的原船名是「永新32號」,買來後改為「吉利」,清旺掛名船長,後來清旺以販運人口罪名被判刑,坐牢六個月,期間原本作業的「特宏興361號」聘請專任船長代掌管,海上旅館就解散了,沒有虧損。

五十五歲時的清旺不再下船討海,「特宏興361號」聘請專任船長掌理作業,期間有更換過幾位的船長。此時清旺也開始有在協助妹妹所開的人力仲介公司,因為他看不過其他仲介剝削外籍勞工的作法,因此投入相當大的心力。

 

【山頂頭家】

「放緄」四、五年後,五十九歲的清旺在東港存富造船廠訂製一艘新的「塑膠船仔」(玻璃纖維船體的漁船),延繩釣作業,船名「特宏興368號」,九十九噸,這艘漁船清旺已不再掌船,而是擔任「山頂頭家」(陸地老闆),漁船交由專任的船長來作業,漁場在中西太平洋。

「特宏興368號」大約作業五年後,在二O一三年時發生海上喋血案,船長陳德生及輪機長何昌琳遇害,待事件處理後,漁船賣到東港,賣價二仟七佰廿六萬元,買主是黃姓琉球人,在模里西斯掠「串仔」(鮪魚),漁獲成績相當好。

由漁船改裝成海上旅館的吉利號
由漁船改裝成海上旅館的吉利號

海上印記

【棑仔漂流】

清旺在「順豐」漁船「釣艚仔」時,「棑仔」曾經有兩次在海上漂流,幸好都有被他人的漁船救起來。

有一回是放「暗流」(晚上作業),大約下午三點多出港,到達「雞仔瀨」(位於宜蘭東方外海,北緯24度35-40分,東經123度15-25分)大約五點多,放「倒緄」到七點多時要收,但是「緄仔」斷了,雖然想要撿起斷掉的「緄仔」,但是因為經驗不夠而追趕不及,更糟的是他的手電筒壞掉,母船根本就看不到他,有一位「煙仔」船長的漁船經過,他高聲大喊,幸好船長有聽到,請人將漁船引擎暫停,把他給救上船。

第二次也是同樣的與母船失散,幸好遇到一艘漁船救他,這二次救他的漁船是分屬不同人的,在海上孤立無援漂流的時間大致都在一個多小時,幸運的是二回在漂流時,海面上都是風平浪靜。

 

【推進器絞網】

「特宏興361號」有一回在浙江漁山島東面「卡越仔」作業時,漁船的「車葉仔」(推進器)絞到漁網,清旺的漁船上沒有氧氣罩,另一艘他有股份的漁船上有,就靠近來,當他戴上氧氣罩,跳下海潛水,要來處理推進器,輸氣管卻裂開,還好他很謹慎細心,發現後趕緊浮出水面,褲子卻又被勾到,幸好另一艘漁船有看到,趕緊丟下救生圈,他也有抓到救生圈,才逃過一劫。

「特宏興361號」當時作業的船員都是臺灣人,但是清旺不放心讓船員潛水,因為在海裡網子是危險的,萬一不小心勾到而無法擺脫,就有可能浮不出水面而出事,因此他就選擇自己下海潛水來處理,當他因為氧氣罩的輸氣管出狀況後,才交由另一位船員下去處理,歷經二次終於完全的解除推進器絞網的問題。

 

【海上喋血】

清旺是「特宏興368號」的股東,屬於陸上老闆,漁船交由專任的船長來掌舵作業,漁獲為劍旗魚。2013年時,在西經一百三十四度多、北緯在赤道附近的海域,發生海上喋血事件。

主凶的印尼籍漁工,跟陳船長已經作業有三年的時間了,其他五位涉案的漁工,有的是剛來的;有的是已經一、二年的時間。清旺後來回想:僱傭之間的關係不能太親蜜,要不然就會發生事情,陳船長對待主凶的那位漁工其實是很好的,因為是最能交待事情的那位,當然在有問題時,會被罵的最慘也是他,清旺想:可能是因為這樣才發生事情的。

在出事前,下午四點多時清旺還跟陳船長通過衛星電話,談話時間大約有十五分鐘,當時陳船長聲音有些沙啞,清旺想:應該是有罵過漁工,因此就要陳船長脾氣不要太壞,什麼事情忍讓一下就好了,陳船長也應允。

後來清旺發現不對,因為陳船長有跟他說要往西的方向航行,但是經過兩天了怎麼還一直在行駛,而且連繫不上,於是趕緊去找漁會理事長商量,理事長請他稍安勿躁,再等一天看看,到了第三天,他覺得不能再等了,這天一位澎湖股東到來,於是他們決定通報海巡署,但是一通報,記者、各單位通通都來找清旺,一天曾經接過一百五十幾通電話,真是不堪其擾。

當時VMS(漁船監控系統)一天有發佈二次,漁船都是朝西的方向在航行,凶手的印尼漁工想把漁船駛回印尼,所以漁船上的線路不敢隨便亂剪,萬一剪斷衛星導航及定位儀的線,他們在海面上也是很危險的,清旺覺得印尼漁工蠻殘忍的,連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沒有顧慮:就算要回到印尼,也還要有廿天的航程才能夠到達,他們竟然連輪機長也殺害,期間要是機器發生問題,就很危險了。

當清旺通報海巡署後,在西經一百四十幾度的地方,由巡護七號攔截到「特宏興368號」,此時大約已經行駛了十天左右的時間,漁船的電力系統已被印尼漁工破壞,巡護七號強行登船攻堅,海巡員控制九名漁工後,找不到船長及輪機長,後經隔離偵訊,確認兩位臺籍幹部遇害。九名漁工中有六名涉案,三名沒有涉案。後來沒涉案的漁工過沒幾天就返回印尼,主凶判刑廿七年。清旺覺得海巡署真的是有執行力在做事情,對他們萬分感謝。

對於兩位遇害的臺籍船長及輪機長,清旺有做妥善的後續賠償處理,除了公司有幫船員投保每人一佰七十萬的意外險外,還有在勞工局協調,最後船長賠償三佰九十六萬元;輪機長賠償三佰八十六萬元,至於他們向公司預支的薪水,清旺沒有再做追討。

感觸寄語

討海近四十年,清旺認為討海很有前途,時代變遷,討海的環境大大不同,以現在的科技來說,漁船的儀器設備進步很快,氣象預報準確性高,因此大大降低了風險。

關於漁場作業的部分,清旺覺得科技的幫忙並不太,漁場最重要的是水溫,現在是有測水溫儀器的協助,但主要的還是靠經驗。

莊清旺與採訪團隊三人合影
莊清旺與採訪團隊三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