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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35期-拆屋記

文:林正芳

2005年8月我從蘭陽技術學院借調到蘭陽博物館,擔任展示教育組組長,沒多久,長官交代一個棘手的任務給我:「占用違建戶拆除」,這應該是行政組的工作,可當時蘭博的狀況實在不好,行政組只剩下蔡組長一人,展示組雖然都是新手,但總是人手比較多,分擔一點工作也是應該的,我是這麼想的啦。

 

「占用違建戶拆除」這幾個字眼,直接讓我聯想的是,民眾負隅抗爭、警察鎮壓、棍棒與汽油彈齊飛、火光沖天,而且這種時刻,我通常是站在民眾或弱勢者這邊的。1988年第二次無殼蝸牛運動走上街頭占領台北市忠孝東路時,我還是糾察隊的一員呢。一開始,氣氛還不錯,我們糾察隊手牽手排成一線,把示威群眾和路人分開,對面的警察也排成一線,台上人物在演講,我們還會聊聊天,「無殼」的警察甚至說等他下哨之後,也要去買一件紀念T恤,以示支持,我還跟他說,我去幫他買,也許可以打折。

 

那知沒多久,群眾的情緒被挑動起來了,要衝破封鎖線,糾察隊首當其衝,在混亂中,我被警察拖進他們陣中K了一棍,右耳附近腫了好大一包,當晚我在日記上寫著:「看看這些狗官幹的好事!」

 

大約從那個時候起,我對於這類的「國家暴力」是深痛惡絕,即使後來當了公務員,仍然時時警惕自己,謹慎行使公權力。但因為我一直在文化部門工作,大多是處理文化資產調查、社區歷史研究、釐清家譜這類「圖利他人」的事情,只有積陰德,沒什麼機會造業的。

 

那裡知道,造化弄人,形勢使然,展示教育組組長還要去執行「占用違建戶拆除」,等我看完檔案資料、跟地主吳朝桂夫婦接觸後,更覺得自己像個「狗官」了。

 

正在營建中的蘭陽博物館,原來是一片海埔地,塩份重,稻子是種不成的,後來總算發展出深具特色的「塩水芭樂」、「塩水蓮霧」,吳家大概是在上一代就在這裡種地,但沒什麼出息,所以吳朝桂本人在台北作工程,吳太太跟著公公種地,不幸後來一場車禍,導致吳太太下半身不遂,吳先生內疚之餘,回到頭城陪伴行動不便的老妻,他買了一只貨櫃,弄些飲料糖菓,開了一家小店,讓老妻有點事做,能自己賺點錢、多與人接觸,想必可以讓她忙得沒有時間自怨自艾。

左圖:馬路邊貨櫃、鐵皮搭建的小店 / 右圖:「占用違建戶拆除」是個棘手的任務
左圖:馬路邊貨櫃、鐵皮搭建的小店 / 右圖:「占用違建戶拆除」是個棘手的任務

 

不想,宜蘭文化界爭取多年的博物館,終於在1999年核定,這棟面積約3.9公頃,地上4層,總樓地板面積12,472平方公尺的博物館,就座落在烏石礁公園旁,大概有110名地主的土地,統統面臨被徵收的命運,絕大部份的地主即使不滿,也深深了解「民不與官鬥」的宿命,只有吳朝桂,一而再,再而三地陳情、抗議,要討一個公道。

 

吳先生的不爽可想而知,當年烏石港建遠洋漁港時就被徵收過一次,雖然有所損失,但好處是,他的土地變成位在馬路邊,用膝蓋想也知道,身價與裡面沒有路頭的狗屎地,是不可同日而語。那裡想到,縣政府將他的土地的公告現值從89年的每平方公尺9000元,逐年調降到92年的每平方公尺2539元,即使縣政府用公告現值加4成徵收,都使他的財產縮水了一半。在他的認知裡,這是政府為了節省徵收經費,運用行政權力的強奪行為。

 

幾乎縣內所有扯得上關係的政治人物他大概都去陳情過,這些人也都忠實地向蘭博、地政局、工務局反應、關切或…,他甚至提起行政訴訟,但不幸於2004年11月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也就是說縣政府的舉措並無不法之處,至此他應該要死心了、乖乖地交出土地來才是。

 

官方認為吳先生刁蠻,吳先生認為政府鴨霸,這就是我接手時的大致情況,既然接了業務,總得面對,尤其是與吳先生面對面談一談,這一方面實在感謝工務局建工課的陳治安,搞工務的難免要對付徵收、拆遷戶的種種問題,他雖然年紀輕,但似乎是老於江湖,有他一起去,讓我安心不少。

 

我們走進貨櫃、鐵皮搭建的小店,吳太太坐著電動輪椅,大概是吃藥的關係,身體有些浮腫,陳治安開口買了兩瓶飲料,她一見我們來,先是一楞,接著就照慣常的規矩給飲料,她胖胖的手指頭在特製的零錢箱裡撥弄了好久才把零錢找齊,然後開口問:「這次來又要幹嘛?」陳把我介紹之後,哈啦了兩句,就到一邊看報紙去了。

 

吳太太跟我講了一堆他們家當年如何打拚,把這裡變成良田,颱風來是如何淒慘,政府如何一徵、二徵,如今要把他們的地整碗拿走,幸好吳先生出現了,他一開始就不能接受這次的徵收,但木已成舟,他希望未來本館的停車場委由他們來經營管理,第二允許他位在本區附近的農地可以作合法的商業使用等。

坐著電動輪的吳太太訴說著當年如何為這土地打拚
坐著電動輪的吳太太訴說著當年如何為這土地打拚

 

關於第一點,由於蘭博未來的經營管理模式正在規劃當中,即使未來決定委託民間經營,也必須公開徵求,無法私相授受;關於第二點,他位在本區附近的土地,已經納入區段徵收規劃中,未來將依比率發還地主,但依規定,發還的土地是由抽籤決定,無法事前指定。

 

對無法補償之違建鐵皮屋,為了補償地主的損失,縣政府也編列12萬餘元的救濟金,但因原吳先生拒領,以致補償費提存到法院,至於救濟金則被收回。

 

此後,我有空就常去找他們,結果大致都是吳太太抱怨、訴苦,吳先生的訴求也沒有太大的改變,但因為法令規定無法令他們如願,情勢就這麼僵持著。但隨著建館工程的進展,從2004年起,陸續發包進行展示、建築等工程,景觀工程也在2005年12月發包,施工在即,「違建戶拆遷」變得刻不容緩了。

 

因而2006年3月1日縣政府相關單位在文化局3樓舉行「蘭陽博物館景觀工程基地占用違建拆除行前協調會」,會中決定在3月6日執行強制拆除工作,這個結論當然也發文通知吳先生。

 

因而接下來幾天,上至縣長,中至局長,下到我本人,都不時接到民意代表的關切,可是雙方的差距太大,實在難有轉圜的空間,3月5日我特地開車到烏石港繞了一圈,心中百感交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明天在這裡,將在我一手的動下,把一個半身不遂的太太和一位勤勞的農民掃地出門、拆屋奪地,這就是讀了這麼多聖賢書的用處嗎?

 

有些事情在我的層級無法得知的情況下進行,晚上,我接到通知,吳先生願意讓步。但因為各單位的就位通知已經發出,無法收回,所以3月6日一早8點,縣政府擺出拆遷的標準陣仗,另一方面各媒體記者也都各就各位,抱歉的是,他們預期中的衝突場面並沒有發生。

 

取而之的是,地方頭人,包括鎮長、縣議員、縣府各單位代表和吳先生坐在店裡面,開起協調會,吳先生同意自行拆遷,但要縣政府再給他半年的時間,讓他們能過了生意最好的暑假之後再拆,雙方議定底限是2006年8月31日,但其餘地上物、農作物即日起配合工程單位拆除,原編列但被取消的救濟金縣政府同意尋求預算重新發給。他又提到,他為了改良這塊土地,曾花了不少錢填土,希望政府能給予補償,但因土地改良要事先申請,他既無申請,也提不出數量的憑證,這件事縣政府就無能為力了!

左圖:鎮長、縣議員、縣府各單位代表和吳先生開協調會 / 右圖:吳先生同意自行拆遷,但要縣政府再給他半年的時間,讓他們能過了生意最好的暑假之後再拆。
左圖:鎮長、縣議員、縣府各單位代表和吳先生開協調會 / 右圖:吳先生同意自行拆遷,但要縣政府再給他半年的時間,讓他們能過了生意最好的暑假之後再拆。

 

這個結果雖然讓我及縣府同事白忙了一場,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9月初,吳先生依約拆遷,我也接著辦理救濟金的給付。他在路的對面蓋了新的鐵皮屋,依然作著賣飲料糖菓的小店,有時候我去工地,就會順便到他的小店買包香煙什麼的,吳太太仍然是抱怨、訴苦,不過多了一條,她說自從搬來這裡以後,生意變差了,都是我害的…,她這麼中氣十足的駡人態勢,看來身體還是不差的,讓我安心不少。

 

大約11月吧,吳先生來電說錢進了他的帳戶,末了,還說「謝謝!」

 

謝謝?

 

這兩字,直到如今,都讓我感覺無比的沈重。

小店已支離破碎
小店已支離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