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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00期-從頭城搶孤文化資產看文化創意產業與觀光

文:游憲廷(蘭陽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專任講師/國立宜蘭大學人科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編按

為促進兩岸民俗節慶文化交流,擴展視野,增進學術論述與活化文化資產之理論與應用。由佛光大學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共同策劃,於2012年9月2日假蘭陽博物館辦理「第一屆兩岸搶孤民俗節慶文化資產學術研討會」。

 

會中由文史工作者溫世和發表〈大路關傳奇-渡孤-四孤搶粄〉,屏東搶孤紀錄映像作者張順興發表〈恆春中元節搶孤與「豎」(Suh)孤棚映象紀實〉,佛光大學文化資產所研究生樊德惠發表〈搶孤民俗文化資產形式之比較–以頭城鎮、隆教鄉為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班姚伯勳發表〈孤棚構築技術調查–以漳州龍海隆教大社為主〉,蘭陽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張文義發表〈入蘭、拓墾、老大公、祭典─從田野的立場看頭城搶孤〉,蘭陽技術學院講師游憲廷發表〈從頭城搶孤文化資產看文化創意產業與觀光〉等論文,並就搶孤民俗文化遺產保存之現況進行座談。

 

本刊取得主辦單位的同意,逐期刊載這些論文,讓大家分享搶孤最新的研究動態,這期為您刊載蘭陽技術學院講師游憲廷先生的〈從頭城搶孤文化資產看文化創意產業與觀光〉。

壹、前言

頭城搶孤活動,是宜蘭縣中元普渡中一項盛大而重要的民俗活動。中元節是台灣漢人社會重要的歲時節慶,農曆七月一日開鬼門後,冥界無主鬼魂即可獲准來到陽間接受世人之款待,家家戶戶多會進行普度,直到農曆七月底關鬼門為止。例如,宜蘭縣境內隨著宜蘭市的放水燈民俗活動,開啟縣內各鄉鎮、村里陸續舉辦中元普渡慶典,直到頭城搶孤活動而結束。傳統鬼月除了普渡無主孤魂、超薦祖先亡靈之外,人們也依照俗例進行各種祈福、解罪的儀式,構成了一幅「幽陽同歡」的熱鬧景象,民間習稱「慶讚中元」。漢人族群移民台灣之初,由於當時先民多是隻身渡海來臺開墾,三百多年來,歷經天災、疾病、械鬥等事件,造成各地都有許多死於非命而無子孫供奉的孤魂。先民為了祭祀這些孤魂,而在農曆七月期間,臺灣各地都會舉行的各種的祭祀活動,來超渡這些無主孤魂,民間稱之為「普渡」。

 

「搶孤」和蘭陽平原的開發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開蘭先賢吳沙在1796年率眾進墾蘭陽平原,頭城是吳沙入蘭開墾的第一個據點。在開拓過程中因戰爭、疾疫及天災喪生者眾,於是富有神秘傳奇色彩的中元搶孤儀式被引進,以表達追念先民的心意。頭城搶孤民俗活動最大的特色,就是搶孤過程的驚心動魄,可說是臺灣所有宗教民俗活動之最,因此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正因為搶孤民俗活動具有危險性卻曾經招致停辦的命運,直到1991年才又恢復舉辦這項民俗活動。 然而,這項具歷史與文化意涵的搶孤民俗活動,恢復舉辦以來,卻又因為每年在經費上幾乎完全仰賴上級政府的補助,致使主辦單位的頭城中元祭典協會因而經常陷入「辦」或「不辦」的煎熬,更使得這項民俗活動,面臨能否繼續保存或從此消失的命運。因此,為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尋找自給自足的方案,甚至創造出屬於頭城的文化產業,如何保存這項民俗活動,不至於因經費問題而中斷,乃成為這項民俗活動能否綿延流長與永續發展的重要關鍵。

 

臺灣的文化、宗教民俗活動中,有大甲鎮瀾宮媽祖進香回鑾活動,每年農曆三月可謂盛況空前,在消災祈福的背後,創造了大甲的許多經濟產值,為當地居民帶來龐大的收益。元宵的鹽水蜂炮、台東市炸邯鄲、平溪天燈、中元基隆普度都是宗教民俗活動,卻也都是「一日」民俗活動,都同樣面臨民俗保存與永續發展的問題。因此,如何藉由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結合,讓頭城搶孤民俗活動獲得保存,並為頭城居民帶來經濟收益,就成為此一民俗活動能否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

 

1998年英國文化、媒體與體育部(DCMS, Department of Culture, Media & Sports)率先發表全球第一份有關創意產業的報告(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正式提出創意產業的概念,它並詳細地將創意產業的內容界定有:軟體發展、出版、廣告、電影、電視、廣播、設計、視覺藝術、工藝製造、博物館、音樂、流行行業以及表演藝術等13個行業。不過,廣義的創業產業概念的出現,至早可溯源到1994澳洲政府提出「創意國度」的概念,澳洲並公佈其第一份文化政策報告,強調文化產業(culture industries)對國家經濟的重要性。此外,1997年芬蘭政府組織「文化產業委員會」,提出《文化產業最終報告》,亦明確界定文化產業的內容(立基在富含意義的內容的生產活動;內容產業)及範圍(包括建築、藝術、雜誌書刊、廣播電視、攝影、音像製作及銷售、遊戲及娛樂服務等),而英國則是第一個明確地以國家產業政策和戰略高度形式提出創意產業理念的國家。

 

1998年,英國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CITF, 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定義「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是:「源自個人創意、技巧及才華,通過智慧財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2002年,行政院文建會定義創意產業是「源自創意與文化積累,透過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昇的行業」。此外,可供借鑑者另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定義「創意產業」是:「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具有文化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以產品或服務的型式呈現;從內容上來看,文化產業可以被視為是創意產業,包含書報雜誌、音樂、影片、多媒體、觀光,及其他靠創意生產的產業。」本文乃藉由頭城搶孤民俗活動,探討長期以來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如何將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導入文化創意產業的領域,使這項民俗活動更加活絡而永續發展。

 

民俗與文化是前人智慧與生活習俗累積的結果,有人曾批評台灣是個沒有文化的國家,然而此一批評是對臺灣文化無知認識與謬誤。事實上,臺灣擁有多元的自然與人文環境以及豐富的地方特色,這正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它所凝聚的民間活力,更具有著美學經濟體的價值。在此一知識經濟的世紀,頭城搶孤民俗文化活動注入文化創意產業的觀念,建立具有頭城特色的文化產業,期使從宣布搶孤活動開始,直到搶孤活動當天的各項儀式,都具有新聞性與可看性,是搶孤民俗文化活動的關鍵,進而有助於吸引觀光人潮,達到文化與觀光結合的目的。從頭城鎮民眾參與、擴展到宜蘭縣的榮耀,成為全台灣民眾關注的焦點,終極目的在吸引外國觀光團的蒞臨觀賞。讓搶孤活動不只是一天的價值,即使在平時,遊客也能夠來頭城了解搶孤文化,讓搶孤文化成為永續經營的產業,為頭城創造經濟產值。

貳、頭城搶孤活動的歷史回顧與發展困境

一、頭城搶孤的回顧

台灣搶孤民俗活動有歷史記載,始自1764年(乾隆29年)由王瑛曾編纂的《重修鳳山縣志》卷十二中〈藝文志中.詩賦〉,收錄了巡臺御史六十七題為〈臺俗七月十五日為盂蘭會,至夜分放水燈;為詩以記〉的詩作。而宜蘭地區搶孤活動的歷史記載,則是到了1825年(道光五年)在《噶瑪蘭廳志》卷八〈雜識下.紀文下.詩〉,收錄烏竹芳署理噶瑪蘭廳通判〈蘭城中元〉七律,不過地點所指的噶瑪蘭廳城,乃是現今的宜蘭市。(游憲廷,2008:13-15)日治時期,1923年(大正12年)9月15、16日的《臺灣日日新報》,大篇幅連載了當年的當時的頭圍(頭城)搶孤報導。此後,1926、1928、1930、1934-36、1938年都有頭城搶孤的報導,而後因太平洋戰爭而停辦。(游憲廷,2008:23-38)戰後,1946年(民國35年)頭圍鄉(今頭城鎮)首任鄉長盧讚祥倡議主導下又恢復舉辦搶孤活動。此後,1947和1948年都繼續舉辦搶孤活動。1949年舉辦前夕,則在台北縣政府宜蘭區署行文頭城鎮代表會,以戒嚴時期禁止迎神賽會且影響治安等原因,而停辦搶孤活動。(游憲廷,2008:46-47)此後43年,則是進入「只辦中元,不辦搶孤」的年代。戰後與戰前舉辦搶孤活動最大的差別即是:戰後公部門的正式介入。或是說,即使是祭典組織雖然由民間操作,但是事務組織都是由行政部門(公所)或民意機構(代表會)主導。

 

1991年(民國80年)宜蘭縣「紀念開蘭一九五週年系列活動」,是當時宜蘭縣長游錫堃「文化立縣」施政理念的重要指標里程。為了舉辦搶孤活動,商議增加祭典法儀活動,地方人士恢復了由代表、里長與農漁會組成的「頭城中元祭典委員會」 ,共商搶孤祭典的復辦方式,而原本各界反對復辦搶孤的意見,也在頭城中元祭典委員會首次會議中受到熱烈討論,最後決定復辦,由頭城中元祭典委員會主導整個搶孤活動。(陳伯洲,1997:11-12)然而,卻仍有若復辦搶孤,萬一造成地方的不安寧時,將由誰來負責的疑慮。1992、1993年都持續辦理,1994年則因經費補助問題、1995年因場地問題而停辦搶孤活動。1996年開蘭二百年紀念及宜蘭縣政府推動文化建設,頭城配合續辦理搶孤活動。1997年因接受民眾認捐「祈福斗燈」 ,順利解決經費問題才再續辦。但是在1998-2003年卻又因各種因素而停辦搶孤活動,2004年起獲宜蘭縣議會與宜蘭縣政府之支持而復辦。此後10年間,雖然多能持續舉辦,卻也常因經費無著而隨時面臨停辦危機。回顧近百年來的頭城搶孤活動,可說是斷斷續續,幾乎是由公部門主導,迭受政治干預,由於經費必須仰賴政府補助而成為搶孤是否能如期舉行的重要因素。

 

二、頭城搶孤民俗活動的發展困境

搶孤活動是一件須動員頭城鎮各社區全體共同參與的大事,是慶贊中元祭典的最後的高潮,舉辦搶孤活動須進行三朝清醮,而不管是籌辦醮典、製作孤棚孤棧,其所需動用的人力物力極為龐大。在過去,若沒有各庄頭(社區)的共同參與,搶孤活動難以圓滿完成。然而,由於是否每年舉辦搶孤活動迄今仍有不確定性,鎮內各社區亦無常設組織配合之,兼以青壯人口持續外流,各社區動員男丁協贊中元祭典活動,如今已顯動能不足的疲態。搶孤活動雖然近年來連年舉辦如常,但實際上則面臨耆老凋零,經驗傳承即將斷層的危機。

 

再者,搶孤活動向例由中元祭典協會統籌之;中元祭典協會主要由鎮代表、各里里長組成,它成為了地方基層勢力的角力場,但卻面臨社會各界工商社團參與不足的窘境。在參與不足,經費不確定聲中,整個慶贊中元祭典與搶孤活動事實上處於不穩定的狀態;籌辦經費補助來源中斷,亦或人事的更迭,就足以決定一個名聞全台的民俗活動能否順利舉辦,乃至執行成敗,這是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在制度結構面上的危機。

 

此外,頭城搶孤活動亦可謂「數十年來如一日」,自1991年復辦以來,整個搶孤活動的內容與形式,幾無變化。它一貫由中元祭典協會籌辦,它仍然是宗教活動,它仍大量依靠公部門的經費支持,仍然只有二日盛況,也依然看不到對繁榮地方經濟的幫助。搶孤活動於1994至1995年、1998年至2003年間,曾中斷未舉辦。當時,未能舉辦搶孤活動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欠缺經費籌辦活動所致。自2004年起,頭城搶孤雖連年舉辦,不過,尋求自主財源以謀搶孤活動能夠穩定舉辦的長期希望仍未實現。迄今一年一度的頭城搶孤活動能否順利籌辦,繫於縣政府是否編列預算支持。若縣府主事者表意不明,支持的意願不高,或是縣議會議員若有多人表明反對,都足以使當年度的搶孤活動停辦,或是陷入經費不足,活動無以為繼的窘境。頭城搶孤活動能否持續地、常態地連年舉辦,首先必須解決的,是克服籌辦活動經費來源的不確定性問題,而獲取穩定的、長期的財務支持,則是持續不間斷舉辦頭城搶孤活動必須克服的第一項要務。

 

再者,由於搶孤活動需耗用的人力物力鉅大,整個搶孤活動的圓滿達成,需有整個頭城地區各社區(傳統庄頭)的協力參與。搶孤活動雖然名聞全台,但是活動內容,主要仍是以宗教袚禳儀軌(慶贊中元祭典)形式呈現,籌辦搶孤活動多由地方耆老承擔,雖能秉持傳統,復現百年來搶孤活動之原有風貌,但在展望搶孤活動之未來時,則潛存青黃不接,傳承難以為繼的危機。再加上地方社區工商百業各階層參與不足,搶孤雖是地方重大傳統祭典活動,但鎮民們卻日益不復扶老攜幼共襄盛舉之熱情,反倒益發使得此一節慶活動,被鎮民以「負擔」視之。如何持續地傳承搶孤民俗傳統,同時激發鎮民們的參與熱情,成為永續保存搶孤活動必須慎思及早因應的課題。

 

雖然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已經被登錄為文化資產,而被進一步要求保存此一民俗活動。民俗活動的保存不是直接蓋一座博物館,來做展覽就可以將搶孤民俗活動保存。既然是民俗活動,正是因為具有先民在此一地區的歷史文化意涵,也是因為搶孤活動還包括先民所遺留下的宗教活動意涵。因此,基本上搶孤民俗是一個動態的民俗活動。

 

然而頭城搶孤民俗活動不論是在日治時期或戒嚴時期,都因為政治因素而停辦,而使得融合文化與宗教的民俗活動,蒙上了政治的陰影而被禁止。1991年在宜蘭縣長游錫堃的推動文化政策下恢復舉辦,此一原本應該是由民間自發性的民俗活動,卻因此仰賴政府補助才得以繼續舉辦,一樣受到政治的支配。舉辦單位中元祭典協會(原稱委員會),也在地方政治勢力支配下籌辦搶孤活動,因而使得每年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充滿不確定性。在游憲廷(2008:289-291)主持的「頭城搶孤民俗保存與文化創意產業結合之研究」之計畫中,就指陳頭城搶孤民俗活動面臨了永續發展、宗教活動、孤棚與孤棧製作技術傳承、以及搶孤活動的經濟效益等問題。在永續發展方面,搶孤民俗活動嚴重受到政治支配,舉辦與否決定在政府部門經費補助,中元祭典協會缺乏活力、籌募經費困難與缺乏整體規劃,頭城鎮民、年輕人、知識份子、觀眾都缺乏參與感,一天的活動時間過短,搶孤活動缺乏娛樂性,以及缺乏學術化與教育化等。

 

在宗教活動方面,搶孤民俗活動缺乏故事包裝與當代意涵,主事者受到傳統鬼月禁忌的束縛,參與者的制服過於隨便缺乏臺灣文化意涵,搶孤活動的遊行、放水燈、載送孤棧過程過於粗俗,缺乏精緻性與可看性,對於搶孤活動的祭拜道壇使用過後就拆除浪費資源。把焦點完全投注在搶孤活動上,較為忽略祭典內容與過程,祭典科儀成為外包制,搶孤起源於佛教于盆蘭會,祭典時卻使用道教科儀是否恰當,仍有討論之空間。在孤棚、孤棧技術傳承問題方面,則是孤棚、孤棧之搭建缺乏學術研究與系統保存,孤柱在活動過後就拆除是經費與資源的浪費,孤棚、孤棧的製作技術缺乏年輕人參與。在經濟效益問題上,則有一日活動並未對頭城鎮帶來經濟效益,舉辦單位並未開發搶孤創意商品,未能與頭城當地農漁產品結合,搶孤民俗活動依當天參加搶孤者爬上孤棚的時間決定長短,搶孤民俗活動被錯誤引導到搶到的獎品,過於功利。

参、他山之石

一、京都祇園祭

表1:2007年京都祇園祭行事曆,請參考附件。

 

(一)概況

日本京都的祇園祭,與東京的「神田祭」、大阪的「天神祭」,共稱為日本三大祭典。日本京都祇園祭起源於平安時代的清和天皇唐貞觀11年(869年),當時由於京都發生瘟疫,傳染病大流行,為了讓傳染病平息而舉行「衹園御靈會」,要求全國66個地區各造一鉾,送至京都的神泉苑祈求驅散瘟神,到了西元920年,就變成固定的民俗節日,各地建造華麗的山鉾,代表各區町的財富及美感,舉行的歷史已超過千年。京都祇園祭是日本盛夏傳統祭典的重要民俗活動,每年從7月1日起開始舉行,經過宵山、山鉾巡行、神興祭、花傘巡行、還幸祭等諸祭行事,在7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月的祭典活動,其活動期程如表1。

 

整個祭典活動從每年7月1日的納吉符開始,一直到29日神事奉告祭為止,歷時一個月。重頭戲則是在7月17日舉行的山鉾巡行。一共有32個町共32輛色彩鮮麗的巨型山鉾隊伍,每座山鉾高約25公尺,重約12公噸,整個遊行隊伍十分壯觀,每年都吸引數十萬的關觀光人潮。在17日當天上午9時,以四条烏丸為集合場所出發、通過四条河原町、河原町御池、烏丸御池,最後以新町御池作為解散場所。在山鉾巡行的時間,不管是京都人、外地觀光客、外國來的遊客,湧入京都街上爭賭豪華山鉾的風采,整個遊行最重要的是擔任主祭的小男孩「稚兒」。觀看長刀鉾上的「稚兒」以古劍切斷「注連繩」的儀式,以及鉾車如何轉彎,都是整個祭典的高潮。 7月14日起是祇園祭開始進入高峰的第一天,從這一天起的三天稱為「宵山」,晚上一到整個京都市區會變成大夜市,連綿不絕的路邊攤佔滿整個區域。裝飾在各街區的32座山鉾燈火通明,四處飄盪名為「祇園囃子」的音樂,宵山期間,欣賞山鉾的同時,還可以購買各種驅邪祈福的「護符」,各山鉾有不同的作用,因而也就發展很多的護符。

 

祇園祭的最高潮是7月17日舉行的山鉾巡行,巡行的路線是固定的,各山鉾集結在京都最重要的烏丸通上,道路兩邊視野最好的地方是有收費的指定座席,由京都市觀光協會負責販售。山鉾車巡行的場面十分的壯闊,在大太陽底下,一大夥大漢齊心協力地讓高達數十公尺、重達十噸以上的山鉾車在巡行途中進行數次九十度大轉彎,讓圍觀人群不顧大汗淋漓地加油吶喊、鼓掌喝采。周遭店家熱情地邀請有緣人進去坐,享用滿桌茶點並消解疲勞;祇園樂手的樂音和燈籠則把祭典的熱鬧歡欣延續到深夜,內蘊濃厚的祇園祭這才依依不捨地走入寂靜。

 

祭典在7月24日的還幸祭、7月31日的疫神社夏越祓之後宣告結束。在祇園祭的這一個月裡,京都到處都感受得到祭典的氣氛,走在路上不只眼睛看到的和祭典有關,就連耳朵聽到的都是祭典的傳統音樂。

 

(二)京都祇園祭的啟示

有特色的民俗祭典,通常是因為有濃厚的地域性,這一方面大如京都祇園祭,規模略小如頭城搶孤,是不分軒輊的。但不可否認的是,民俗祭典須要當地居民的人力、財力支援,愈大的城市,因為財力雄厚,所以金碧輝煌,燦然可觀,祇園祭的山鉾可以重達2噸,每一山鉾巡行,須動員數十人。號稱「台灣第一」的頭城搶孤,孤棚孤棧雖然可觀,但究其實,不過木竹結構,其工藝水平,仍十分粗淺,我們認為搶孤的祭典用具,仍須精益求精,不過如前所述,這與當地的經濟能有關,倒也無法一蹴可及。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祇園祭對於頭城搶孤,仍有許多可以借鏡參考之處:

 

1.活動期長且有節奏

如表1可知,京都祇園祭是一整個月都有行事,先是各區的動員、組裝山鉾,到月中達到高峰,甚後還有各種祭典儀式作收尾的情事,整個七月期間,京都充滿了懷舊、傳統的氛圍。其實頭城的中元祭典也是一整個月的行事,可一般人能夠知道且參與的,通常最多只有3天,也就是放水燈、遶境和搶孤等行事,短促而緊湊,剛引起世人的注目就已經結束了。

 

2.兼具祭典的莊嚴與節慶的歡樂

台灣人把農曆七月界定為「鬼月」,諸事不宜,不宜遠遊,嫁娶不吉,但日本的中元節旬,除了祭典的莊嚴,男女也穿上傳統和服到神社跳踊舞,充滿了節慶的歡樂,這在京都的祇園祭更加明顯,遊客在宵山期間,除了到各山鉾參拜祈福外,也不忘吃吃喝喝、購買各式護符。反觀台灣的節慶,太過專注於祭典的進行,而忽略了推廣教育的部門,來到搶孤會場的遊客,除了計較競賽者的輸贏外,無事可做,吸引了大批的觀光人潮,卻只留下滿地的垃圾,這是十分可惜的。

 

3.行銷:衍生性文化創意商品繁多

行之千年的京都祇園祭,吸引全世界的遊客不遠千里而來,自然帶來可觀的觀光財,而日本對於各種促銷活動,都進行得自然而合宜,參觀山鉾要收費、護符要收費,連路邊看山鉾巡行都可以賣錢。反觀頭城搶孤的放水燈雖然可觀壯麗,可惜知者不多,遶境車隊雖多,但觀者稀落,即使是萬眾矚目的搶孤,會場動線不佳,觀眾必須自尋立足之地,會場的遊園攤位乏善可陳,在行銷方面,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4.傳承:「稚兒爐主」

京都祇園祭的舉行之前,在6月底就會選出一名兒童作為主祭,這是一個充滿傳承意涵的作為,山鉾巡行的執事者也多為青年、少年,可見京都雖然是個現代化都市,但年輕一代對於傳統民俗活動的參與,仍十分熱情。我們認為頭城搶孤如果要傳承,必須在祭典的各個部門,都能讓青年,甚至是兒童有適當的角色扮演,而非只是上不了枱面的打雜,各個年齡層都對頭城搶孤產生「非我不可」的情懷,是頭城搶孤可長可久的最佳策略。

 

二、日本秋田縣男鹿半島生剝館

生剝鬼(NAMAHAGE)是秋田縣男鹿半島的傳統民俗祭典,起源於真山神社,是當地一項冬季例行祭典,也是日本國家指定的一項重要無形民俗文化財產。「生剝NAMAHAGE」據說源自namomi(皮膚因接觸火而變紅)和hagu(剝)這兩個字,意思指剝去那些長時間懶散坐在火爐邊烤火,而使得皮膚變紅的懶人的皮膚。傳說,這些青面獠牙的生剝鬼,是漢武帝騎著白鹿帶來的五隻蝙蝠化身成的鬼,其中有一對是夫妻,另外三個是兄弟,他們每天辛勤工作,只有在每年1月15日可下山,生剝鬼一下山便在村子裡搗蛋掠奪,氣急敗壞的村民於是和生剝鬼打賭,要求天亮前鋪好一千級石階,每年就準備充足食物孝敬他們。但村民在做弊,在生剝鬼鋪到999級時模仿雞啼,生剝鬼以為天亮了,憤怒的發出雷鳴般的吼聲,從此不曾再出現。

 

NAMAHAGE戴著像魔鬼般的可怕面具,穿著稻草所製衣裳,舉止粗暴地造訪於家家戶戶,進到家裡便到處尋找年輕妻子及小孩們,告誡他們要努力工作,努力用功,聽父母的話等。家裡的長輩則要以酒與食物招待NAMAHAGE並庇護妻兒們稱讚其是好媳婦好孩子,也因此被傳說是為了祝福新年而來訪的神仙。在每年12月31日的深夜於男鹿全地區舉行,是無法追溯何時開始的古老傳統民俗儀式。

 

神祭"柴燈祭"與民俗儀式"NAMAHAGE"組合成一個充滿幻想而具有勇壯氣息,且代表男鹿的冬季祭典。點燃柴燈後於院內開始了稱為鎮釜湯舞的驅魔樂舞,舉行勇敢強壯具有神威的"NAMAHAGE舞蹈與太鼓"。接著15隻高舉著火把的NAMAHAGE們下山,將整個祭典帶到頂點。據說NAMAHAGE所發給的護摩餅可以去除災害。每逢除夕傍晚,NAMAHAGE便會降臨民宅,且事先會派手下探訪該戶人家,過去一年中是否遭遇不幸、家中有沒有病人、或嬰兒出生等事。

 

NAMAHAGE進門後,便坐在小餐桌前,開始詢問這家主人這一年來的家中所發生的事和家人狀況。像是這一年農作物收成好不好?家裡老人家身體好不好?有沒有好好照顧老人家?家裡面有沒有人游手好閒?於是主人回答農作物收成情況,並請求NAMAHAGE保佑明年也能風調雨順。然後主人又談到家裡面的事,說家人都很勤奮工作,沒有人好吃懶做。NAMAHAGE答應會施法讓明年收成大豐收,家人平平安安無災無難。但同時又點破說家人中有人在暗中偷懶。一開始主人還辯稱說無此事,但NAMAHAGE其實早就從山裡仔細觀察村裏每戶人家作息,當場取出做成的記錄簿,一一對照這家人的情況。原來才發現,這家的小孩子們老愛玩耍,不認真唸書和幫忙做家事;還有連媳婦也疏於管教小孩,好吃懶做。於是NAMAHAGE發怒說要將這些懶惰的家人全部抓回山裏面。主人大驚失措,連忙道歉,懇求NAMAHAGE別抓人,並趕緊叫人準備好酒好菜來款待NAMAHAGE,平息怒氣。但NAMAHAGE已經站了起來,作勢要抓人了。主人不住的懇求,答應在明年內一定好好改過,NAMAHAGE才稍微息怒。主人又將年糕送給NAMAHAGE,懇求NAMAHAGE今年別把家人抓走。NAMAHAGE看在年糕份上答應了主人要求,又教了主人招喚NAMAHAGE的方法(對著山中輕輕拍三次手),說要是家裡有人不聽話,可用此法招喚NAMAHAGE。最後還說明年還會再來,便揚長而去。就這樣NAMAHAGE發出巨響追趕壞人,使其反省過去一年言行,待NAMAHAGE返回深山之後,男鹿地區便開始迎接新的一年。

肆、頭城搶孤民俗活動與文化創意產業之策略

頭城搶孤民俗活動已於2006年12年27日,經宜蘭縣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64條規定,公告為民俗節慶類文化資產。頭城搶孤民俗活動成為政府登錄有案的文化資產,同時也是聞名全台的重要民俗活動。它具備受到政府依法支持維護的客觀條件,只要來自地方持續參與的熱情不減,應能樂觀期待頭城搶孤活動能夠永續保存。

 

我國行政院文建會的施政重點中,首先於2001年訂為「文化資產年」,並於2002年首次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2008年國家發展計畫」中,並宣示這是文化創意夢想航行的元年。(2003年為「文化產業年」)當時的文建會主委陳郁秀曾清楚地指出:「文化創意產業正是傳統經濟轉向文化經濟的重要指標,是我國首次把抽象的文化軟體視為國家建設的重大工程。」於此,政府的政策設想就是希望透過結合人文與經濟產業,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經濟效益,進而增加就業人口,提升國民生活品質,將台灣的國力藉此計畫全面提升。政府意識到,文化藝術已成為現代社會最重要的資本,台灣要晉升為開發國家,必須從工業出超國轉變成具文化生產力的國家,而藝術、設計與建築等行業都能夠展現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潛力與能量。

 

文化創意產業開啟了政府部門「投資文化」的行動,而文建會則扮演著提供啟動文創產業機制的角色,它除了讓各政府部門在施政上都能進行文化與創意的思考外,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文建會針對主政的藝術產業範疇,負責規劃執行的6項子計畫, 並以產業鏈的概念,連結各子計畫間之執行,特別著重在「人才培育」、「環境整備」及「文化創意產業扶植」等3面向上。正是在政府定為重大施政工作下,促進了台灣的文創產業的萌芽。同時,不管有否得之於政府的直接或是間接的助力,在某些產業內已見文創產業的茁壯成果(如「法藍瓷 」)。此外,文建會自1994年開始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方案的具體成果,也為文化資產類型的文創產業,做好了必須的先期工作。這些條件,都是今日吾人推動民俗保存轉化為文創產業的重要基礎條件。

 

搶孤民俗活動結合文化創業產業的提法,意涵著以傳統民俗活動作為主體的設想下,在傳統民俗活動中添注異質的文創產業的元素,從而促進傳統民俗活動之活化與保存。不過,值得提出的是,當傳統民俗活動與文創產業諸元素相結合的同時,傳統民俗也勢將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創產業的思維內涵的相互影響,從而傳統民俗活動不復為傳統的民俗活動,而逐步地成為「民俗文化創意產業」。可以說,傳統民俗活動結合文創產業是該民俗活動導向(或言是一種「轉型」)文創產業化的初期形式──它當然仍是民俗活動,但同時更是一項新型態的文化創意產業。

 

一、中元祭典協會的體制本身不利於與文創產業的結合

社團法人如何經營營利事業體呢?除非協會與文創產業的結合,只停留於低階的授權形式,協會本身不從事文創活動、文創商品的開發、販售,否則協會一開始就難以處理如何募集開辦營運諸問題。試想,公部門的補助款必須專用於中元祭典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核銷,公部門可不能「投資」協會從事營利創收行為,那麼中元祭典協會如何可能安排資金從事文創產業活動呢?它該是分攤,還是各別投資呢?又不管是分攤還是投資,又有那些人有權享有因搶孤帶來的文創收益呢?

 

在人事問題的挑戰方面,當前的體制幾乎是以政治力決定協會的領導人(鎮代表會主席或副主席),中元祭典協會猶如附屬在頭城鎮民代表會之下,這樣的制度安排是否利於未來搶孤結合文創產業之發展,有待評估。目前中元祭典協會主事者對於籌辦搶孤活動堅守循古復舊的立場態度,與協會內成員多有衝突,主事者依其識見與價值偏好,據以裁切結合文創產業云云,其成效恐難令人樂觀。以「擴大參與」作為優化組織的策略,它必然面臨參與者日增,而現有成員與未來成員因背景、利益、教育各方面的差異,衍生可能的衝突,如何解決這些潛在的分歧產生,亦有待觀察。

 

二、地方普遍參與是重要的文創基礎

從比較戰後3年(1946、1947及1948年)與1991年以後復辦搶孤活動之中元祭典斗首名單中可以看出,戰後3年的斗首名單顯然是以有否出錢出力為依據。因為名單上除有代表各村里(如武營、城南、新興、福成、港口、拔雅林)及地方政府部門的代表外,更多的是個人與公司行號列名斗首名冊,這些個人與商號,都是真正出錢出力慶贊中元祭典之人,否則不可能名列其中。

 

1991年以後,除了合境首(眾魚商)、合會首(眾攤商)、瑞祥首(眾肉商)還維持該商販名義(但卻通常無人代表)名列斗首名單外,其餘各柱首、斗首、總理醮事、辦理醮事、協辦醮事,全部改由地方首長、鎮代表及各村里長包辦。這樣的改變,正是中元祭典委員會「退化」的開始。他們只因為擔任基層政治職務,就獲得這份名分,他們不必為此思量承擔義務(因為這是政治安排得到的職務,與出錢出力或承擔義務無關),也可能因為占據這個斗首位子從而阻塞企業行號或個人為慶贊中元祭典捐輸的機會。今日搶孤民俗活動淪落到非得政府補助無法舉辦的田地,由此而生。當前搶孤活動的地方參與不足,民眾意願低落,不能不說與此制度安排沒有關係。

 

如何可能喚醒地方民眾的參與熱情是搶孤民俗與文化創意產業結合的重要的基礎條件。欠缺民眾參與的熱情,欠缺民眾不分男女老少、扶老攜幼期待觀賞的熱情,所謂文創產業將無以為繼,這是搶孤民俗結合文創產業的當務之急。除此之外,在觀念上,如何可能讓地方各界人士接受搶孤活動必須結合文創產業也是重要的一步。這是觀念上的相互溝通、影響、滲透的過程,用以凝聚地方的整體共識;欠缺地方共識,則所謂結合文創產業後的搶孤活動仍然將只是少數人的關懷與投注,一樣地欠缺永續保存與發展的活力,而地方人士如果沒有共同的目標與方向,那麼,所謂結合文創產業到頭來恐怕難逃多頭馬車的紛亂景象而不免失敗。再者,如果條件成熟,地方上如果能形成一種共識──同意由較能觀照地方各界需求,能夠整合地方歧見的新組織來統籌舉辦搶孤活動將是第二步,它會是搶孤活動結合文化產業的發動機。

 

三、搶孤與文創產業的策略

(一)文化敘事

「文化敘事」專指從搶孤的歷史典故出發,試圖親和地、易讀易懂地、深得人心地將搶孤歷史、中元祭典與宜蘭先民開發蘭陽這段篳路藍縷的史實聯連結起來,這是民俗文創產業不可或缺的內容基礎。它可以通過各種的媒介來傳播,發揮其影響人心的效用,例如透過文章、漫畫、卡通、CF,電視專題報導、電影等。而在傳播之前,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就是要備妥周延的、生動的、引人入勝的文本(text),而足以編寫適當的、充足的content(內容),這是民俗活動結合文創產業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傳承世代交替」是活化與保存民俗活動的一項重要工作,頭城搶孤民俗活動結合文創產業的途徑,就是要像「永保安康」一樣,必須將民俗文化以説故事般地加以包裝娓娓道來而深入人心,用「文化敘事」來行銷,將使民俗文化在推陳出新中創新原有的文化意涵。同時,一個節慶活動的舉辦成功與否,一定要善加做「故事」解說與行銷,而且必須是「體驗式」的解說與溶入現代生活裏的解說,才能符合現代人的行銷口味,才能算是具有說服力的故事行銷活動。

 

(二)體驗導向

體驗理論的概念的提出最早始自艾文‧托佛勒(Alvin Toffler)在《未來的衝擊》(The Future Shock,1970年)乙書的預言。他指出,未來的社會將具有新奇性、多樣性、暫時性三種特性,而由於新知識與新發明以驚人的速度累積的結果,我們的社會將充斥著各種新產品、新觀念,新發明與新觀念也會不斷地推陳出新。其中,由於「人的自我實現」的需求,人們尋求體驗;在產品與服務的客戶需求化概念中,他提出「服務業最終會超過製造業,體驗生産又會超過服務業」的觀點,這是體驗理論的開端。體驗經濟的內容不外以感官(Sense)、情感(Feel)、思考(Think)、行動(Act)、關聯(Relate)等五種形式為重點。以頭城搶孤活動為例,民俗活動本身就是發展體驗經濟的良好場域。

 

一般言,民俗活動必然有民眾的參與,雖然大都時候民眾對民俗活動的參與都處在「觀賞」的角色上,此時,它更值得導入體驗的各種形式。例如,搶孤活動本身就是一種直接來自眼觀耳聞的感官體驗;情感的體驗可訴諸於頭城鎮的開發史、搶孤源自悲憫蒼生的祭典的表意;思考體驗則是一項貼近文化與歷史的體驗,它可通過各式文字與影像的著作物表現之。行動體驗像是一種「角色扮演」的形式,讓過去通常只是觀看搶孤活動的人們,從旁觀者轉而成為參與者,不管是在中元祭典的參與(如點燈、置放平安符)、放水燈,乃至是讓非屬搶孤隊伍的民眾試爬孤棚或競賽,都是一種行動的體驗。關聯體驗則是由中元祭典、搶孤活動為開端,進一步地導向到文化的、知性的、知識的、娛樂的體驗。

 

(三)消費導向

頭城搶孤民俗活動既然要結合文創產業,當然需面對產業內的「生產」、「產品」、「銷售」等行為,當然也會面對消費者(顧客)。在此同時,「行銷」(marketing)的觀念與策略自然也須列入議程進行討論與規劃。在頭城搶孤民俗活動結合文化創意產業的過程中,經營管理者必須審時度勢,制定適用的行銷策略組合以求成功地實現文創產業的結合。它意味著吾人必須以傳統的行銷組合為基礎,融入「整合」與「溝通」的觀念,使行銷策略能夠跳脫舊有的思考模式,以期制定更具創意的行銷策略。除此之外,頭城搶孤作為地方文創產業的價值,不僅只將傳承幾個世代以來的美學及使用價值(Aesthetic and Usefulness Value),更具有提昇整體社會文化發展的價值意義。通過結合文創產業,吾人期許它在社會文化的價值性將超越有形資產的實體價值。

伍、結論

當地方民俗活動尋求結合文創產業時,它首先面臨必須處理觀念、價值、行動在新舊交替之間衍生的新課題,它是一道「揚棄」的過程──必須能去蕪存菁,將適合現時需要的、有助於該民俗活動的永續保存、有助於它的持續茁壯發展的因素都保留下來,而將不利的因素去除掉。在此同時,它也需引進新生的助力,就像引入文化創意的觀念與各種做法一樣,讓該民俗活動得以呈現新生的強大動能與生命力。因此,頭城搶孤結合文創產業的目標,包括永續保存搶孤民俗、活化維護文化資產、促進地方經濟繁榮、增添在地的光榮感、吸引青壯人口回流。傳統搶孤民俗活動能否永續發展與活化,除了在傳統技藝的保存之外,更應該注入當代的文化意涵,擴大參與,並創造經濟產值,使得頭城搶孤民俗活動成為台灣民俗文化的重要資產,才能夠永續發展。可以從宜蘭市農曆七月開鬼門的放水燈活動開始,使頭成搶孤從「一日活動」延長為農曆七月的「一個月活動」,成為帶狀的宜蘭縣溪北區域的重大活動。以下乃針對搶孤民俗活動與文化創意產業結合提出本研究的建議:

1. 主辦單位朝財團法人發展,建構一個強有力的組織,主導活動與文創產業。

2. 以民間團體自發性為主導,建立財務獨立自主,公開化與透明化,擬定逐年降低政府經費補助比例的目標,以降低公部門的介入。

3. 與飯店、民宿、旅行業者結合,或劃設觀賞位子給予出資者,以增加財源。

4. 舉辦有關全縣性或全國性搶孤的「說鬼故事」、「繪畫」、「攝影」或「作文」比賽,以提高年輕學生之參與。

5. 每年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召開學術研討會,研議搶孤民俗活動。

6. 舉辦「鬼」的化裝遊行,進而舉辦「國際鬼的藝術節」,邀請各國參與化妝遊行,逐年擴大規模,建構台灣「鬼節」的可能性,甚至成為台灣研究鬼的重鎮。

7. 活動參與者的制服設計回復先民當時的穿著(例如唐裝)。

8. 參與遶境踩街之陣頭的設計與包裝。

9. 蘭陽博物館中規劃搶孤館,設置搶孤文化園區,讓觀光者或年輕人體驗搶孤。

10. 製作孤棧的技術傳承與體驗參與

11. 讓水燈、順風旗、孤棧、孤棚多樣化與大眾化。

12. 委託編寫先民開蘭與搶孤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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