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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96期-自動車與大吊橋~橫跨宜蘭濁水溪的歷史記憶

文:林宏仁(蘭陽博物館展示教育組研究助理) /圖:宜蘭縣史館 提供

蘭陽自動車株式會社
蘭陽自動車株式會社

宜蘭在1920年代開始設立自動車(汽車)客運業,也就是公共汽車。大正12年(1923)12月6日,宜蘭頭圍間的自動車開始營業,揭開了宜蘭陸路客運交通的序幕,當時羅東有「蘭陽自動車株式會社」、「共益自動車株式會社」以及「三星自動車合資會社」;宜蘭有「宜蘭殖產自動車株式會社」、「昭和自動車商會」;蘇澳也有「東海巴士」。

左:共益自動車株式會社事務所及車庫 / 右:昭和自動車株式會社宜蘭殖產株式會社支店
左:共益自動車株式會社事務所及車庫 / 右:昭和自動車株式會社宜蘭殖產株式會社支店

日治時期,政府對經營客運有嚴密的制度,包括行駛路線的核准、依路線行駛、發車時間、票價、駕駛執照考驗乃至駕駛人的品行調查等。一輛客運車配置司機、助手、車掌,搭載乘客二、三十人。昭和16年(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除東海巴士外,私營的自動車會社合併為「蘭陽自動車合同會社」。

東海巴士
東海巴士

這些乘合自動車連接各重要鄉鎮,其所設招呼站的數量遠比鐵道驛站多,且多位於各鄉鎮交通便捷、容易到達之市街,機動性強。其中,經營宜蘭羅東線的「蘭陽自動車株式會社」與「宜蘭殖產自動車株式會社」,所行駛的路線為省道台九線的前身(見附件表1),由南而北,在二結「舊店仔街」越濁水溪,到達溪北的凱旋路。這條南北縱走的交通線,無可避免的必須跨越東西橫亙的濁水溪,橋樑安全問題頓時成為最大的交通隱憂。

 

在昭和初期,木橋無法負荷自動車的重量,所以乘客由自動車載送到濁水溪岸,然後下車步行過橋,再由對岸車輛接駁。這樣的運輸方式並不方便,因而動工興建更為堅固的橋樑。此時濁水溪治水工程正在進行,當局已規劃建設永久橋樑,因此,此橋樑雖較之前更為堅固,但仍稱之假橋(臨時代用橋樑)。

 

昭和5年(1930)濁水溪假橋被洪水衝失,為了自動車行駛的方便,總督府及臺北州各出經費,加上蘭陽地區自動車經營者和居民的捐獻,再度架設假橋,昭和7年(1932)1月4日完工。

 

表1 蘭陽自動車株式會社羅東宜蘭間車資及哩程表,請查看附件。

 

但這一座假橋仍無法滿足安全的需求,因此有建設半永久大吊橋之議,以便讓自動車可以直接行駛過溪。

 

原訂竣工期為昭和7年(1932)6月30日,但因為設計者的誤算,打入的橋腳,有龜裂現象,一旦遭遇洪水,有折曲之虞;有的橋腳,用手按就會搖晃,這種情況如果到了8、9月雨季時間,恐會釀成更大的災害,因而被鐵道部下令停止工事。

 

昭和8年(1933)1月,工程經過改善後,濁水溪吊橋架設竣工。然因,自動車通行時,會產生很嚴重的晃動,讓遊客感到危險。於是又進行補強工事。3月27日,臺北州和宜蘭的相關官員一行,以30座的自動車車搭28人,往返該橋進行實地檢查,結果成績良好。

跨越濁水溪的大吊橋
跨越濁水溪的大吊橋

昭和8年(1933)5月又因濁水溪吊橋材料多有腐朽折損,不堪使用,曾封橋10日修理,自動車的乘客,又恢復到以前徒步過橋方式。當年(1933)年底蘭陽地區進入雨季,車子通過吊橋時,搖晃更加劇烈。

 

昭和9年(1934)1月,再進行補強及修改,向鐵道部借用60磅軌道170條,增加吊線,抽換橋板等。吊橋在歷次的修補下,勉強支撐,直到昭和10年(1935)永久橋樑-蘭陽大橋完工開通後,功成身退,吊橋的材料轉移為架設東港橋之用。

 

從昭和8年(1933)1月竣工,至昭和10年(1935)7月中拆除,吊橋的存在壽命只有2年餘,加以年代已遠,因此在二結當地居民中,對吊橋的印象或記憶可說非常陌生,知之者甚稀,尤其是青壯一輩幾乎皆未曾耳聞。世居濁水溪南岸、渡船頭附近的簡松原指出,在其屋宅後方、堤防外溪畔,為大吊橋的「吊橋頭」,昔日濁水溪堤防未築成前,自動車可直駛至「吊橋頭」。

 

在筆者所做的田調訪談中,對吊橋緣由最清楚者,首推住在溪北壯二地區的李阿義、李阿標兩位耆老,他們的家族生活與濁水溪有頗深的淵源。兩兄弟的祖母為十三股人,後送人做童養媳,因生活困難,歷經7次搬遷,後在溪北壯二濁水溪畔定居。他們的父親在濁水溪畔以撐渡為業,往返於溪北的壯二與溪南的二結間,船的東家為姓李仔底的李文基。

 

乞丐、做戲賣藝、走江湖者搭船,皆不需繳交船資。這類人礙於尊嚴不會直接表明身分,而是拿以「赤皮雨傘」掛在船中的某一堵板作為暗號,船家看了,心領神會,便瞭解其身分,不會對他們伸手收錢。

 

吊橋完成後,雖然不甚理想,但比起時修時斷的木橋來說,已經方便許多,因此坐船渡河的需求大幅降低,壯二、二結間的渡船至此便宣告結束。為了生活,他們轉而載運稻穀、甘蔗、砂石等,從客運改為貨運了。

 

李阿標小時常到濁水溪畔玩水捉蝦,曾目睹吊橋所殘留的橋腳,依序排列向對岸延伸。後堤防修築完成,堤防內產生大片的河床高灘地,許多附近居民便將河床高灘地闢建為菜園,這些橋腳遂成為耕作的障礙,遭到破壞移除。

 

在筆者的請託下,李阿標帶領筆者到堤防內實地查訪。因河灘地景變化頗大,費了一番功夫,終於找到3塊被移到溪邊的橋腳殘塊。這些混凝土殘塊形狀大小不一,有長超過1公尺者,中有鐵筋貫穿,集中堆放於一處。混凝土殘塊十分笨重,搬移不便,研判其原來位址應在不遠處。

 

李阿標說,吊橋並不是直線架設的,而是為了順應地形,架設於稍下游約幾十公尺處。而我們所發現的橋腳殘塊,也大約位於這個地方。

 

站在蒼茫的蘭陽溪之濱,想像昔日自動車顫顫危危地通過吊橋,直有物換星移之慨。

濁水溪北岸高灘地的橋腳殘塊。芒草後方即為溪水
濁水溪北岸高灘地的橋腳殘塊。芒草後方即為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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