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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71期-宜蘭縣客家文物之定義

文:蘭陽博物館 提供/圖:彭名琍

 

近十餘年來,地方文物/文化館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在台灣各地,這些地方文物館與文化園區,在地方上進行物件的徵集、典藏與展示工作,作為呈現地方史與在地文化的教育基地。在眾多地方文物館之列,若以族群作為分野,名為客家文物館或客家文化園區者,皆以嘗試描繪台灣各地客家社會文化面貌為目標。或更進一步的說,這些館舍單位藉由各式客家文物(諸如建築、景觀、生活器物、工藝品等)的徵集與典藏工作;進一步的透過文物的展示,進行客家文化的教育與宣傳工作,向觀眾訴說不同面向的客家社會文化。

 

另一方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有感於客家文化的流失,客家文化基礎資料建構不全,逐年推動「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工作,目前已在臺灣北中南東各地多處客家聚落實施。採集範圍從有形的文物到無形的信仰儀式或社會風俗,乃至於以掌握技藝的人為對象的資料庫建構。大體上依循《文資法》,依其對文化資產的分類與定義,以地方的觀點,選取足以代表地方客家文化的文化資源進行登錄與分類,並以數位典藏形式,另闢途徑再現客家社會文化。

「物件」為主要之記錄

碗櫃 高60英寸、面寬39英寸、深19英寸, 烏心石及楠木材質,左右對開的兩扇門,右邊手把脫落,仍在使用中,整體上保存還不錯
碗櫃 高60英寸、面寬39英寸、深19英寸, 烏心石及楠木材質,左右對開的兩扇門,右邊手把脫落,仍在使用中,整體上保存還不錯

 

客家文物館或客家文化園區,就其功能與需求而言,蒐藏與展示物件是這兩類單位重要的工作項目。而檢視前述客庄資源普查的成果,「物件」仍是主要的記錄對象,其中可能最多見者則是常民的生活器物。因此,往往令讀者疑惑,這些物件就是的客家文物嗎?屬性與福佬人重疊性頗高的客家生活物件,需具備什麼條件才得以被視為客家文物,,進而能夠置身於文物館或博物館中,或者進入網路空間,藉以傳達、教育與推廣客家文化呢?

 

為此,台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統籌國內九座較具規模的客家文物館館藏,編定《客家文物館文物蒐藏概述及環境維護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 並針對客家文物館蒐藏目的與客家文物定義提出一致性的原則。

碗櫃內部
碗櫃內部

何謂「文物」?

有關文物一詞的探討,吳詩池在《文物學概論》一書中指出,文物是指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由人類創造及與人類活動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和紀念價值的古代、近代乃至現代的物質文化遺存(如遺物、遺跡)的總稱。文物一詞的出現由來已久,最早始見於《左傳》,乃指稱當時的禮樂典章制度,接續各時期對於文物的解釋雖略有差異,但最遲至唐代,文物一詞已經是指涉前朝的遺物。而至清代文物又被稱為骨董、古董或古玩,內容泛指書畫、碑帖之外的古器物。

 

事實上,文物一詞的使用情況相當廣泛,從最早是指一國的禮樂制度,至今文物亦被指稱為具有歷史或藝術價值的物件。本文所使用的「文物」,乃指稱「客家文物館內的藏品,但並非客家文物館中的所有館藏,而是客家文物館基於典藏政策,所蒐集能夠呈現當地客家社會文化脈絡的物件或標本。」

這是個以四稜砂岩製成的石磨,一般的農家大都會有這樣的石磨,年節磨米漿製粿的必備用品
這是個以四稜砂岩製成的石磨,一般的農家大都會有這樣的石磨,年節磨米漿製粿的必備用品

客家文物館的蒐藏目的

近年來地方上客家文物館紛紛成立,稍早的統計,與客家相關的公辦與私人文物館已達 18座。 博物館的成立,必須面對許多問題,蒐藏便是其中之一。因此台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透過跨區域的整合,擬定出一套跨越行政領域之蒐藏原則與管理機制,並出版《客家文物館文物蒐藏概述及環境維護管理手冊》一書,提供客觀普及的典藏原則,以助各館舍篩選或控制文物的蒐藏品質,做為相關人員徵集客家文物的依據。

 

有關蒐藏目的的討論,《手冊》中首先提出:

 

「客家文物」為客家文化與歷史資產的總稱,因此,客家文物館舍的蒐藏須足以呈現各地域不同客家族群的社會型態、文化現象、產經發展、觀光範疇以及生態變遷等物質文化表徵的物件,作為傳承客家文化資產的磐石

 

其首先將物件視為博物館傳達教育功能的基礎,並將物件視為傳承與展現客家歷史與文化的代表,此點不脫博物館物件的典範性與教育意義。其次,重視客家文物館的地域性,希冀透過客家文物館,展現台灣各地客家的社會文化景況。以下,便接續描述其具體的蒐藏目的。

 

*記錄客家族群各世代的文化創造、發展與影響。
*進行文物的研究、保存與傳承的使命。
*對大眾進行客家文物展示與教育的功能。
*以客家文物館做為學術研究、展示與教育等活動之實質基礎。

 

蒐藏目的往往直接影響博物館對於徵集物件的選取,包含對客家文物的保存、研究、展示與教育的目的,大體呈現博物館蒐藏的展示、教育與研究功能。依此實際的徵集策略,則涵蓋地域、年代與文物之稀有性等三個面向,並將徵集策略劃分為近程、中程與遠程策略。

這二只連繩木勾,是取自樹木枝椏製成,客家人上山砍柴、挑水、挑炭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小東西,山上砍好柴用勾子勾起另一邊的繩子,打個活套套回勾子後面尖端,就可以緊緊的綑綁柴薪,是個相當聰明的作法,挑水時,只要用勾子勾起水桶就可以了,從這樣的小東西,可以看出客家先民的生活智慧與創意
這二只連繩木勾,是取自樹木枝椏製成,客家人上山砍柴、挑水、挑炭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小東西,山上砍好柴用勾子勾起另一邊的繩子,打個活套套回勾子後面尖端,就可以緊緊的綑綁柴薪,是個相當聰明的作法,挑水時,只要用勾子勾起水桶就可以了,從這樣的小東西,可以看出客家先民的生活智慧與創意

以近程策略而言,應徵集台灣或地方上,客家人特有、年代久遠且有失傳之虞的稀有物件。中程策略仍著眼於台灣,但其徵集對象擴大至客家以外的其他族群,將其相關文物作為比較研究之物件。遠程策略則將視野著眼於全世界,包含東南亞、東北亞,中南美洲或各國客家移民及其後裔之文物。

 

總結關客家文物館的蒐藏目的,其典藏文物應至少足以呈現客家在不同地域的歷史與社會文化差異,以及客家文物館的教育、研究、展示與教育的目的。若立基於宜蘭縣,以地域性而言,應思考宜蘭縣客家,將呈現什麼樣的社會文化樣貌,又需透過哪些文物,藉以彰顯宜蘭縣客家在祖籍、拓墾、產業經濟等諸多面向的特殊性,其如何有別於其它地區。

客家文物定義

《手冊》指出客家文物必須為實體物件,此為客家文物的首要條件;此外,物件需具有一定的意義範疇,此意義範疇乃下列四點其中之一即可:

 

*「客家文物」必須源自客家族群與文化體系。
*「客家文物」必須體現客家族群文化的創造、脈絡、發展與影響。
*「客家文物」必須能呈現客家的人文歷史、歲時習俗、生命禮俗、社會信仰、特殊職業、文化產業及生活之流行物件。
*「客家文物」必須具備歷史傳統、藝術、地方、稀少與流行文化等內在價值之物件。

 

總結以上四點,得以歸納出客家文物至少必須是「源於客家或與客家文化相關,或能呈現、代表、詮釋局部客家社會文化內涵之具體物件。」

 

倘若客家文物需源於客家或與客家文化相關,那究竟誰是客家?而置於宜蘭縣的視野中,需要透過哪些標準理解誰是宜蘭縣客家人。其次,若客家文物須與客家社會文化相關,應如何選取與宜蘭縣客家人有關的物件呢?而若物件本身與福佬人生活物件具有高度重疊,則又該如何應對?

 

為利於日後可能的典藏工作,文物的分類有其必要性,文物有多種分類標準,可因其材質、年代、性質等作為分類標準,對文物進行分類,實則進一步的對文物有更為清楚的界定。《手冊》將文物區分為歷史、社會、產經、宗教信仰與儀式禮俗、生活器物、藝術與及其它等七項,《手冊》提供的分類法,雖著眼於台灣整體的指標性分類,未能呈現地方特殊性,但卻大體涵蓋客家文物可能的範圍,足以作為選取/界定客家文物的標準之一。倘若欲定義宜蘭縣客家文物,則至少需立基於上述的分類標準,並回歸地方進行思考,探索誰是宜蘭縣客家人?哪些文物與宜蘭縣客家人有關?

宜蘭客家文物的定義

欲釐清宜蘭縣客家文物仍需面臨下列幾點問題。首先,文物的時間限制。其次為閩客文物的區辨及如何藉由文物彰顯宜蘭縣客家。最後,文物館如何界定誰是客家人,該向哪些群體進行文物徵集。

 

文物的時間限制

文物的選取是否受其時間所影響,意即文物館是否應徵集當代文物。事上,文物本身隨著時代的演進,伴隨居民的生活而出現、發展或消亡。因此文物的時限,亦隨著時代的展演不斷修正。《手冊》依客家在台灣的發展,將文物劃分為四個時期及其特徵,分別是日治時期以前,包含清代與明鄭時期,其次為日治時期,接續為戰後至八十年代,最後是八十年代至今。因此,手冊中所載明的文物,並不受時限所制約。筆者大體認同《手冊》的看法,日後對文物的徵集,雖可不受其時限所影響,但仍須有所考量。因為當代文物尚缺乏時間的考驗,隨著時代發展,昔日館內收藏的「當代文物」,是否禁得起時間的考驗,仍能突顯其時代意涵,此為蒐藏當代文物仍須斟酌之處,亦為對館方遠見的考驗。

神爻 長3英寸寬約1英寸,輕巧圓潤,可以看出歲月痕跡,已有百年歷史
神爻 長3英寸寬約1英寸,輕巧圓潤,可以看出歲月痕跡,已有百年歷史

 

然而,典藏政策若受限於時間的縱深,可能忽略部分即將消逝的客家文物,此為隱憂。為此,若能配合客委會執行中的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工作,或能為此解套。其普查對象大抵以鄉鎮市為單位,所面對的區域較小,無論時限或其他限制均較為寬廣。相較於以宜蘭縣為整體思考的客家文物,更能收錄較為廣泛的相關物件。客庄文化資普查所紀錄的物件,若能加以追蹤與保存,亦可免去文物館蒐藏不合時宜的文物或缺乏文物的困擾。

 

閩客文物的區辨

另一方面,客家文物館透過對器物的研究,得以「觀物見人」或「觀物見客家」,但何者為福客文物的區辨,卻往往成為客家文物館所面臨的難題,其原因約為下列三點。首先福佬、客家二者均源於漢文化,細究其文化內涵,即便於大陸原鄉便存在高度相關,因此區辨二者的差異並非易事。其次,文物館文物僅為真實世界的摘要,物件若置於不同脈絡中,往往可具有多重的文化意涵 ,恰如本案田野調查中的油甕與大秤等器物。最後,台灣地狹人稠,乘載福、客、原住民諸族與戰後來台的各省人士,彼此間不免交互影響,致使更難以區辨二者或多者間的差異。即便如此,客家文物館未能因此忽略此問題,回歸地方的視野,或能成為解決此問題的可能方向之一。

 

 誰是客家人?

台灣客家的歧異性,若依其語言便能顯現其差異。而客家在台灣各地的拓墾與開發,伴隨著與周圍人群的碰撞、衝突與交融,以及因應當地自然與人文環境而產生的生活方式。其中伴隨地域而延伸的生活方式,或各地客家用以區辨我群與他群的方式,亦應略顯差異。如單就一根流線型兩端微微上翹無勾的木製扁擔型制,便可作為辨別客家與福佬的差異,此為扁擔在當地所彰顯的差異性。因此,宜蘭縣客家文物的定義,若能加入地方居民的觀點,述說其文物與其他族群的分野,或許便能跳脫福佬與客家文物模糊的泥沼,進而顯示宜蘭縣客家文物與其他地區客家文物的分野。

扁擔最適合的長度大約相當於兩臂平舉,造型上則有勾頭、平頭與翹頭之分。在大南澳地區,雖沒有特別說兩頭帶勾的是福佬扁擔,但木製兩端無勾平滑微彎上翹的(較為精工的則上捲),卻被稱做「客家扁擔」,因為都是客家人在使用;許多福佬人拿到客家扁擔,會覺得過於滑溜,甚至不知該要如何使用? (林怡靚 攝)
扁擔最適合的長度大約相當於兩臂平舉,造型上則有勾頭、平頭與翹頭之分。在大南澳地區,雖沒有特別說兩頭帶勾的是福佬扁擔,但木製兩端無勾平滑微彎上翹的(較為精工的則上捲),卻被稱做「客家扁擔」,因為都是客家人在使用;許多福佬人拿到客家扁擔,會覺得過於滑溜,甚至不知該要如何使用? (林怡靚 攝)
扁擔兩端原本光溜無物,現在上面的藤編花扭乃持有人王玉蘭已故叔公劉利靜先生後來再加工編造。劉先生在地方上是極受敬重的人物,為大南澳地區客家人的信仰中心「八仙宮」的創辦人 (林怡靚 攝)
扁擔兩端原本光溜無物,現在上面的藤編花扭乃持有人王玉蘭已故叔公劉利靜先生後來再加工編造。劉先生在地方上是極受敬重的人物,為大南澳地區客家人的信仰中心「八仙宮」的創辦人 (林怡靚 攝)

 

然而,地方觀點雖較能顯現其族群差異,但仍舊無法避免閩客同質性文物的存在。乃歸因如前所述,包含福客文化與漢文化的緊密相連、文物本身的多元意涵與.客家文化與其他文化交融的既成事實或福佬化的現象。

 

誰是客家人?本文透過主觀認的與客觀認定的標準,探討客家文物館面對此問題應有的立場。主觀認定是採用自我族群認同方式,能忠實的呈現個人的主觀意識。客觀認定方式,則可藉由其祖籍、血緣、語言、信仰與其他風俗習慣等諸多面向進行界定。學界對於客家人的認定,雖其標準均略有差異,但大體上為主觀與客觀認定兼具的認定方式。

 

另一方面,客委會成立後,為釐清其施政目標對象,先後於2004與2008年展開「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便嘗試討論台灣客家人的定義,並透過「自我族群認定」(主觀認定)的方式,界定出台灣客家人。研究中認為,「自我族群認定為客家人」可能源於其具有客家人血緣,也可能是因為會說客語,但最重要的是具有較強烈的客家認同意識。 而此種族群的認同方式,也能涵蓋語言、血緣、文化等(客觀認定)的認同方式,亦為主觀與客觀認同兼具的認同方式。

 

客家文物館選取誰是客家人的標準,亦應採取上述主觀與客觀認同兼具的方式。客家文物館面對客家人的界定,雖能觀照主觀認定所體現的客家群體;但更應採取客觀的角度,篩選文物館的目標群體。而若置於宜蘭縣中,更需藉此描繪館方所欲呈現的宜蘭縣客家社會文化樣貌,並藉此徵集其所需之文物。

 

宜蘭客家文物

宜蘭縣客家文物的定義,可歸納出以下四點:

  • 宜蘭縣客家文物應能符合《手冊》所提供的藏品分類。
  • 文物雖不受時限所制約,但若欲選取當代與近代文物,仍需有所斟酌。
  • 文物須與宜蘭縣客家緊密相關。
  • 文物應透過地方的觀點予以詮釋,並能置身於宜蘭縣客家文化脈絡。

小結

有關宜蘭縣客家文物的定義,雖已大體描述客家文物定義的可能方向與定義原則,但目前仍缺乏大量物件作為佐證、詮釋客家文物的存在與特徵。未來仍需透過地方資源調查,持續蒐集相關文物與文物背景知識,透過文物本身所呈現的社會文化脈絡,藉以詮釋宜蘭客家文物的特徵;並透過物件的背景知識,述說其與及周邊福佬、原住民相關文物或台灣其他地區客家文物的獨特之處。

地上棄置的磨刀石,不知道的人可能只當是一般石頭,但先民磨刀的痕跡明白的訴說著歲月流逝,久未使用的石面上,滿佈歲月痕跡,有誰知道在先民開墾之時,它們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地上棄置的磨刀石,不知道的人可能只當是一般石頭,但先民磨刀的痕跡明白的訴說著歲月流逝,久未使用的石面上,滿佈歲月痕跡,有誰知道在先民開墾之時,它們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備註

  • 註1 林娟娟,2009《客家文物館文物蒐藏概述及環境維護管理手冊》新竹縣竹北市:客委會台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 註2 吳詩池,2003《文物學概論》頁22-24。上海文藝出版社:上海。
  • 註3 吳詩池,2003《文物學概論》頁22-24。上海文藝出版社:上海。
  • 註4 吳詩怡,2008〈博物館展示與客家記憶〉頁3。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
  • 註5 林娟娟,2009《客家文物館文物蒐藏概述及環境維護管理手冊》新竹縣竹北市:客委會台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 註6 喬治‧艾里斯‧博寇著、張譽騰譯,2000《博物館這一行》頁89。台北市:五觀藝術管理。
  • 註7 97年度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2010.05.25
    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43944&CtNode=1894&mp=1869&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