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博物 》電子報稿約
《蘭陽博物》電子報由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編製發行,這是一份屬於知識與知性的多方位電子報,主要功能在展現宜蘭特色、強化民眾對宜蘭的認識、鄉土教育及交流互動,期以電子報的迅速、大量、與易執行優點、拓展宜蘭的能見度。《蘭陽博物》電子報預定每月出刊,歡迎各領域先進踴躍來稿,恕無稿酬,並請參考下開各項邀稿須知。
第一條、文稿字數約在3,000字間,投稿文件請以電子檔E-Mail傳送至本刊執行編輯之電子郵件信箱(詳相關連結)。
第二條、外國人名只譯姓即可,並附全名原文於後。
第三條、不常見的中譯名詞第一次出現時,請附註解與原文。
第四條、文稿引用文獻時,請隨文註記於括弧中,如(Madaus & Stuffelbeam, 1984)、(曾昭旭,1987)等,並將參考文獻完整列於文末。參考文獻之寫法為中文在前、英文在後,中文依首字之筆畫排列,英文則依首字之字母排列,並請於第二行以後內縮兩個中文字。另:
一、參考文獻若為期刊上之論文,請依下列次序書寫:
1、作者姓名
2、出版年
3、篇名
4、期刊名稱
5、卷或期號
6、頁數
例如:Schouten, F. 1987. 「Psychology and Exhibit Design: A Note」. Museum Management and Curatorship, 6(3):259-262.張譽騰 1990 論博物館專業與博物館人員從業倫理 博物館學季刊 4(4):3-9。
二、參考文獻若為圖書單行本時,請依下列次序書寫:
1、作者姓名
2、出版年
3、書名
4、版次
5、出版地
6、出版社
7、頁數
例如:Forty A. 1986. Objects of Desire.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Limited. pp. 62-93. 漢寶德 1995 探索精神的發揚博物館片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頁15-16。
第五條、來稿請多附輔助照片、圖表,並加註文字說明。
第六條、來稿請註明真實姓名、服務機關、職務、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
第七條、本刊對來稿有改作編輯權,為統一格式,來稿請務必參照本刊格式。
第八條、本刊不負責著作權等相關問題,作者引用資料請注意學術規範與倫理,來稿作品均視同認可CC授權。經決採用之文稿,本刊將寄予作者授權書乙份,請作者親簽後寄回博物館以利作品刊出。
第九條、請撰寫3~5個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