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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109年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

一、 宗旨:為保存並推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愛好者欣賞及研究者參考,藉以改善藝文創作環境,鼓勵優秀藝文人士。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簡稱文化局)

三、 徵選資格:

(一)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二)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四、 徵選類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五、 作品字數:

(一)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二)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以內為原則。
(三) 作品得視文稿需要加入手繪插圖、照片使圖文並茂,請於送件時一併繳交。手繪插圖、照片等應附圖說。內文照片以50幀為原則,若為數位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存檔並標示對應文稿之章節段落。相關圖檔俟入選後併送文化局。

六、 報名方式: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逾期送件不予受理,並於截止日起二個月內公佈徵選結果。
(二) 報名表索取:請逕洽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或至文化局網站(詳相關連結)下載。 (洽詢電話:03-9322440#203)。
(三) 請將作品以A4紙張規格(直式橫書雙面列印,字體以新細明體或標楷體14級字,需編列目錄及逐頁編列頁碼,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左側裝訂一式五份,連同稿件電子檔、報名表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例:身分證、戶籍謄本、學生證或工作證明),並於信封上加註「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收(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稿件電子檔可燒錄光碟或以電子郵件寄(信箱詳相關連結)。

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海報
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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