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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21期-戰風戰湧的討海人—江冠達

陳財發 / 李阿梅 / 黃麗惠

江冠達船長肖像照
江冠達船長肖像照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兒時印象

江冠達,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出生於宜蘭縣蘇澳鎮的南方澳,原名江圳容。父親江登泉,十八年次(一九二九年)屬蛇,南方澳人,阿公時代住在蘇澳聖湖的「羊仔寮」,三兄弟的排行老二,後來到南方澳討海,買條小船一人在作業,叔伯及阿公、阿媽都住在聖湖。

 

雙親育有七位子女,大多相差兩歲,冠達是長子,家中人口眾多,家境很不好,當時住在天主巷,為紅瓦屋頂的房子,每到颱風警報時,就要上去把紅瓦一片片收起來,等颱風過後,再將瓦片鋪上去。

 

住家隔壁就是天主堂,設有幼稚園,冠達曾在此上課。七歲時就讀南安國民學校,校址當時還在山下, 小學畢業後,直升蘇澳國中,為第二屆學生,當時港邊的道路還未開發,都得要從山路去上學,有時遇到土石流或山崩,就得要走路繞道過去後才有公路局的車子可以搭。

 

國中時同年級有十二班,雖然冠達被分發在放牛班,但是在國二、國三時皆有領到獎學金,畢業後,因為是長子,自覺要承擔起家計責任,因此未再升學而開始討海。

江冠達與令尊合照
江冠達與令尊合照

「喜福2號」的副標手

剛討海時,冠達暈船得厲害,甚至連上岸了還在暈,就像喝醉酒般,無法腳踏實地好好的走路,躺在床上睡覺時,也覺得整顆地球旋轉得劇烈,可說是無處不暈啊!但冠達意志堅強,因為若他不幫忙父親的話,根本就沒有人能減輕父親的負擔,所以身為長子就得要犧牲。

 

父親的漁船是「喜福1號」,十幾噸左右,以前在鏢魚時,小舅舅有一起作業,此外就都是父親單船單人作業,直到冠達開始討海,父親才多了幫手,後來又再聘請一位臺灣船員,加上舅舅,共有四人作業。

 

那時煮飯是用木柴當燃料,配菜只有魚,將捕到的魚切塊後與醬油一起煮,漁人只求能夠吃飽有力氣工作就好,對於吃食內容並不講究,但最辛苦的是吃飯時遇上下雨天,由於船上沒有遮蔽物,因此常常是吃飯配雨水。

 

以前的年代,「丁鮸」(旗魚)很多,一年四季都有在鏢魚,有時夏天會鏢「巴弄仔」(銅鏡鰺),有時會採拖曳法,漁獲有「花烟仔」(平花鰹)、「飛虎」(鬼頭刀)及一些小魚類。

 

冠達當兵前,父親賣掉舊漁船「喜福1號」,訂製一艘新的木造漁船「喜福2號」,三十九匹馬力,對於鏢魚船而言,已經算是大艘的了,此時船員不好聘請,所以大多是冠達與父親兩人作業,夏天時會「討大魚仔」(拖曳法),漁獲有:「卓緄」(正鰹)、「飛虎」、「烟仔虎」(條鰹)等,其他時候多是鏢魚,若是冬天作業,因為是「丁鮸」期,所以就得聘請船員幫忙看魚蹤,父親任正鏢手,冠達是副鏢手。

「喜福106號」

退伍後,冠達繼續在「喜福2號」討海,因鏢魚時機較不好,就改釣赤鯮、馬頭魚,魚餌用「烟仔」(炸彈魚)或是蝦餌,是為「貼底緄仔」(著底延繩釣),作業漁場多在近海,大約半小時航程,這時漁獲狀況不錯,家裡的經濟也開始有起色。

 

冠達廿五歲結婚,妻子簡維禛,小他二歲,同是南方澳人,原名簡美玉,後來和冠達同時將舊名改為現行的名字。結婚生子後的冠達,家裡再換了一艘更大的木造漁船「喜福106號」,這是向南方澳人買的四年多中古漁船,買價一佰八十多萬,有一位股東,但股份不多,同時股東也參與討海。

 

「喜福106號」作業時,父親已退休,冠達開始承擔起船長的責任,此時開始聘請大陸漁工,一般都有五位左右,漁船要開往中國去載漁工上船作業。

 

後來覺得延繩釣的漁法已跟不上時代,因此「喜福106號」就改用「放籠仔」(白鐵籠具),這種漁法原本是日本人在用的,因為臺灣的拖網漁船在作業時鈎到日本的籠具,帶回來後再經過多次的改良,成為南方澳漁民的一種作業漁法,「放籠仔」在漁獲的成績上相當亮眼。

 

後期有些臺灣漁船皆改為籠具漁法,大約有十多艘,此時基隆還在採用「釣艚仔」(一支釣),籠具的漁場起先在南方澳沿海,但後來不理想便往北部發展,大多在彭佳嶼以內、釣魚臺、赤尾嶼,當時這一帶的魚資源相當豐富,漁船泊靠在基隆,到漁場作業大約二、三天左右的時間,後來大家發現籠具漁法的好處,紛紛改為此漁法作業,籠具盛行大約有十幾年。

冠達年輕時參與旗魚陣活動
冠達年輕時參與旗魚陣活動

歷劫歸來的鋼鐵意志

「喜福106號」作業三年多,民國八十五年(一九九六年)在卯澳外的卯鼻發生觸礁事件,漁船破損已無法再經營,所以就將漁船的噸位賣掉,船身上架解體,後來在冠達的姐夫引介下,到澎湖買一艘「塑膠船仔」(玻璃纖維船體),四十三噸多,買價四佰萬,更改名字為「金利鴻66號」,這是冠達太太簡維禛女士向「先生」請教後決定的名字,由冠達擔任船長兼「大俥」(輪機長),其他的船員都是聘請崇武(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崇武鎮)的中國籍漁工,這個時期臺灣已經開放中國漁工,因此他們都住在安置所內,出港時直接載出去作業,此時期同樣是在彭佳嶼海域「放籠仔」作業,漁獲仍是赤鯮,漁船泊靠在八斗子。

 

二O一一年九月廿二日,「金利鴻66號」在瑞芳外海作業時遭印尼商船撞擊,船身被撞出一個大洞,漁船因而解體,冠達和四名漁工緊急穿上救生衣逃生。後來在漁會的協助下聘請律師,透過衛星定位等證據,向已停靠在印尼的商船索求賠償,過程耗時近一年,雖獲得六佰多萬的賠償,但漁船被撞不能出海作業的損失已難以評估,慶幸的是人員皆平安。

 

「金利鴻66號」事故後,冠達在南方澳買了一艘CT4的「塑膠船仔」,五佰多萬,七十三點九一噸,漁船名「金利益188號」,除「放籠仔」外還有兼放草包捕「飛烏卵」,一回因追趕偷「飛烏卵」的中國漁船,設備老舊導致電線走火,人員幸而無傷亡,火燒船後,冠達再買了艘「順福漁83號」,沿用舊船名,原是一艘南方澳的延繩釣漁船,冠達買來後更為「放籠仔」,船籍雖然是在南方澳,但作業時都泊靠在八斗子,漁港沒有收租金,只有在掠烏魚時才有抽成,一般的赤鯮就沒有。漁獲採自由拍賣,在基隆崁仔頂漁市販售,後來因漁獲量大,在臺北、新竹等地也都有分配販售,至今「順福漁83號」仍舊在作業。

2013年電線走火的「金利鴻66號」
2013年電線走火的「金利鴻66號」

 

討海生涯中遭遇多次劫難,冠達太太說幸好有媽祖保佑,當初南天宮到大陸湄洲請媽祖時,冠達也有參加,他的漁船就是奉請三媽,為此還被判了緩刑。討海多年,冠達對海產生了感情、興趣,他覺得自己拙於言辭,在漁船發生事故後,本來想轉換跑道,請教算命先生後說:還是要做本途,於是在三次大災難後,冠達才又買「順福漁83號」繼續討海。

左圖:冠達至大陸湄洲進香合影 / 右圖:旗魚陣成員合影
左圖:冠達至大陸湄洲進香合影 / 右圖:旗魚陣成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