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期-《宜蘭農校遺址搶救發掘資料整理計畫》—各項計畫過程與方法
改寫自《宜蘭農校遺址受宜蘭大學污水處理系統工程C管廊開挖影響部分之遺址搶救發掘資料整理計畫─第四年工作報告書》
編按
近十年來因為宜蘭農校改制大學,校園建物翻新,長期以來被懷疑已不復存的宜蘭農校遺址,藉此進行了數次監看調查以及搶救發掘工作。歷經的計畫項有四,先後包括宜蘭技術學院田徑場及地下停車場施工週邊之探坑調查(YLNH-I),宜蘭農校遺址受宜蘭大學污水處理系統工程C管廊開挖影響部分之遺址搶救發掘(YLNH-II),宜蘭大學綜合教學大樓興建之探坑調查(YLNH-97)以及監看作業(YLNH-97B)。
由於「宜蘭農校遺址」之發掘,除有灰坑、墓葬、建築遺構等許多現象外,並出土大量的陶、瓷、石、木、金、珠飾等文化遺物與生態遺留,不僅可見史前舊社時期的遺物,晚近日治及光復前後時期的遺物與遺跡也有發現,這些豐富的出土資料是人類的共同文化資產,必須好好珍惜、保存與維護,因此本報告整合提出此四次發掘調查監看之考古工作成果,蘭博電子報摘自此成果內容對遺址概述、各項計畫過程、遺址文化內涵做逐期刊載。
計畫過程與方法
宜蘭農校遺址分佈的範圍與校區重疊的情況如何,在未進行調查發掘前並不清楚,而校區進行各項工程皆有可能會對遺址造成影響。地方文化資產相關單位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及蘭陽博物館在地守護遺址,經過長年的考古工作,逐漸發展形成以邱水金先生為首的考古工作團隊,自2000-2009年十年期間,因應各項宜蘭大學校園內的工程建設,靈活地進行調查、搶救發掘、試掘、監看等各項工作,分述如下。
1.宜蘭農校遺址第一次發掘:YLNH-I
民國89年,即西元2000年,宜蘭大學(當時為國立宜蘭技術學院)進行田徑場及地下停車場施工,工程位置範圍內的遺址遭大範圍的破壞,施工範圍位於校區的東南側。
當年進行施工時,因為自工程現地送出的廢棄土方中發現有幾何印紋陶片等文化遺物,揭發工程位置範圍內的遺址已遭受大範圍破壞的事實。經邱水金及廖正雄先生隨即於施工現場探察,發現許多幾何印紋陶、安平壺、琉璃管珠等遺物。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籌備處聞訊後,於89年1月邀請正在宜蘭進行遺址發掘,由劉益昌與邱水金先生帶領的大竹圍考古工作團隊協助調查發掘。因為當時工地圍籬範圍中的區域已盡遭破壞,於是決定於工地周邊進行5個2m×2m探坑發掘,編號P1-P5,原則上採人工層位法,但因P4位在P2、P3之間,發掘時已確認地層分布,則採自然層位人工分法。其中P2、P3、P4位在校園南道路的南側,發現文化層,出土陶片、安平壺、硬陶、珠飾等豐富的文化遺物。(參宜蘭文獻43:162)可惜並未受到該校的重視,工程仍然依計畫進行,致使珍貴的文化資產遭逢極大破壞。
2.宜蘭農校遺址第二次發掘:YLNH-II
民國95-96年,即西元2006-2007年,「宜蘭大學污水處理系統工程」的範圍包括A管、B管、C管共3個廊道工程(見下圖),施工面積約共3000㎡,其中C管廊工程面積120㎡,內容包括打設鋼板樁、土方挖取、設支撐架、預鑄箱涵、涵管埋設、土方回填、路面鋪設等程序。施工方式採每隔約20-30m分段執行,首先挖取路面瀝青鋪面再打設鋼板樁,鋼板樁裝設完成後,由怪手挖取深約0.9-1m的土方,經裝設支撐架後,即挖取深約3-3.5m土方,再將預鑄好的箱涵進行埋設,並回填土方及路面鋪設等工程。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從95年元月得知宜蘭大學進行污水處理系統工程之後,即邀請專家派員監看。監看過程中發現遺物,即停止工程施作,再由文化主管機關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召開會議討論決議進行試掘及搶救發掘工作,至96年3月方完成,發掘總面積為355.29㎡。並完成初步資料整理工作。圖版1-4。(邱水金等2009b)
謹將發掘過程依序說明如下。
- 95年1月,進行監看。監看範圍包括A管、B管、C管等3個廊道工程,由陳有貝與邱水金先生所帶領的淇武蘭考古工作團隊人員協助進行。95/2/25,抽樣試掘。於校園南道路的A管廊工程中,進行一個2×2m坑位的抽樣試掘,探坑編號為P1。採人工層位法,每20cm為一個層位,每一層以10cm分2次發掘,發掘深度從海拔404cm起到284cm結束,計6個層位。僅於受擾動的L1出現一片近代硬陶,至L6結束發掘。
- 95/5/1,停工。在南道路以南、田徑場西側與體育館東側之間的步道,即本工程C管廊段,發現施工時掘起的土方內有安平壺、幾何拍印紋陶及獸骨等遺物出土。經初步判斷為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之文化遺物,立即要求工程單位的怪手停止挖掘。
- 95/5/3,現場會勘。由宜蘭大學、監造單位、施工單位、文化局承辦人、監看人員等現場會勘,決議依文資法第50條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辦理正式停工,並預計發掘3至5個2m×2m的探坑試掘,以確定該C管廊段工程是否與遺址相重疊。
- 95/5/4-5/9,探坑試掘。於C管廊段工程範圍內,進行P2、P3、P4、P6四個2×2m
探坑的發掘。經各單位會勘協商,試掘工作所需經費擬請宜蘭大學協助(會後該校並未同意,後由縣府自籌經費解決);鋼板樁、廢土、抽水處理由靖瑋營造有限公司負責協助;現場紀錄、繪圖等技術人員及相關器材設備與發掘後之整理研究工作由文化局委請邱水金所帶領的考古工作團隊負責。
所發掘坑位鄰近上述宜蘭農校遺址第一次發掘有文化層的P2、P3、P4,故發掘時參照YLNH-I的資料,採自然層位人工分法。六天試掘結果發現二處灰坑,以及拍印紋陶、瓷、硬陶、安平壺、玻璃珠、石片、石紡輪、砥石、磨刀石、鐵器殘件、日本瓦、錢幣等遺物,還有動植物等生態遺留。
- 95/5/11,協調會。文化局、宜蘭大學及工程相關單位協調,就所發現之遺物豐富,依文資法規定停止工程。
- 95/5/18,文化局發文申請經費。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於5月18日函文向文建會申請「宜蘭農校遺址受宜蘭大學污水處理系統影響範圍」緊急搶救發掘經費補助。
- 95/6/6-26,探坑試掘。囿於經費拮据,同時為避免之前尚未試掘完畢之探坑受天候影響而遭受破壞,因此縣政府自籌經費並自行辦理,接續完成P2-P6共5個探坑之發掘工作,並依現場狀況向東西兩側拓坑約50cm~200cm不等,發掘面積共48.08㎡,結束本階段發掘工作。
- 95/7/7,審查會。上午,遺址之中央權責機關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派員至宜蘭農校遺址現場勘查,並協助與宜蘭大學溝通有關發掘及經費問題。
下午,適逢文化局召開「宜蘭縣95年度第2次歷史空間指定登錄現勘及審查會議」,將宜蘭農校遺址審查列入臨時動議,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及審議,經會議討論後議決:本遺址經審查為列冊遺址,有關受宜蘭大學污水處理系統工程C管廊開挖段影響範圍的部分進行搶救發掘,並要求該校進行各項工程應嚴加監管,不再破壞遺址;且爭取相關經費進行遺址範圍之釐清,以利作為未來指定為縣定遺址的基礎資料。
- 95/8/17,發掘經費獲文建會來文同意補助。因此文化局展開緊急搶救發掘工作,其計畫方式並無向外委託,而採自行辦理,與前階段探坑發掘同,由邱水金所領工作團隊進行之。
- 95/8/30~96/3/21,針對與C管廊工程重疊部分進行全面搶救發掘。
囿於場地範圍狹長、遺址地下水含水量豐富以及配合污水埋管工程施作等,為利發掘,以及保護工作人員與鄰近設施安全,整個搶救發掘方式採分段處理,分為四段,每段皆先由發掘團隊進場從事考古搶救發掘後,再由工程單位打設鋼板樁,進行涵管埋設施作,兩單位依分段發掘、分段施工之順序直到遺搶救完成止。
田野工作期間自95年8月30日起進行至96年3月21日止完成。計發掘4m×4m探坑共有19坑,坑號為P7~P25,面積為307.21㎡,因為分段發掘,坑位海拔基準點前後為460、450、370及430cm,發掘方法係採考古學田野發掘工作之標準方法,依自然層位人工分法的原則,因本區地表以下回填之建築廢棄物、混凝土塊等回填土方甚厚,於是先請怪手將回填土方挖掘約1m後,再以人工層位10cm為一層,逐層向下發掘,記錄現象,並採集文化及生態遺物,繪製平面現象圖及界牆斷面圖,並進行照相及部分錄影等影像紀錄工作,至生土層堆積無文化遺留才停止發掘。
3.宜蘭農校遺址97年調查發掘:YLNH-97
民國96-97年,即西元2007-2008年,國立宜蘭大學綜合教學大樓新建工程施工範圍原係該校行政大樓、教學大樓、弘道樓等校舍建築所在,新建基地見圖。因位於遺址敏感區,先後接受宜蘭大學委託,分別進行了YLNH-97之探坑試掘,與YLNH-98B之監看作業。本項工程最深之挖掘深度為地表下9.75m,最大的影響範圍為7,920㎡。(邱水金等2008a)
97/2/25,會議審查。針對位於遺址敏感區域的本項工程,「宜蘭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歷史空間審議小組97年度第1次審查會議」決議:
1、設計上沒有開挖就不得試掘。
2、設計上有開挖的部分,試掘探坑深度不得超過地下室或筏式基礎設計開挖的深度。
3、探坑試掘到3m若無「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文物出土或重大發現者,之後僅做施工監看。
97/3/10-5/10,探坑調查試掘。施工範圍內共規劃495個4㎡的系統方格,囿於工程施工範圍內部分區域為原校舍建築基地,拆除工程施工時顯然已遭受嚴重擾動,因此選擇編號T6P4、T10P6、T15P6三個方格單位為探坑試掘位置,並分別賦予P1、P2、P3三個坑號,進行田野考古發掘工作,每一探坑只進行局部發掘,發掘面積共28㎡,發掘時採人工層位法。
三坑發掘完成後並未發現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文化層,只見有晚近年代日治時期建築遺構的文化遺物(如磚、瓦、石等)與現象(如牆基、溝槽等)。
4.宜蘭農校遺址97年監看:YLNH-97B
YLNH-97B民國97-98年,即西元2008-2009年,前述國立宜蘭大學綜合教學大樓新建工程,在無發現史前文化遺址的情形下,如期進行興建工作,監看作業亦隨之展開。
97/9/22-98/7/2,進行監看作業,工作內容包括標本採集、地層測繪等。
配合新建教學大樓工程實際施作,以工程南北方向北偏西2度為監看作業指北方向。(邱水金等200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