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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49期-趁大人錢的討海人-賴阿番

記錄 / 陳財發、李阿梅、黃麗惠

賴阿番個人照
賴阿番個人照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身世概述

【出生】

賴阿番,一九五三年出生於宜蘭縣蘇澳鎮的「猴猴仔」(區界,現龍德里),人稱「水生仔」。

父親賴阿祥是「猴猴仔人」,母親賴陳阿曉,同樣是「猴猴人」。阿番曾經聽過父親提起:在阿番還是襁褓中時,舉家就搬遷到南方澳,當時是在神州戲院附近(華山路)租屋居住,父母共育有七位子女,阿番是家中的長男,上有二姐,下有三弟一妹,二位姐姐都是在「猴猴仔」出生,三弟一妹則是在南方澳出生的。

 

【童年】

在阿番稍微懂事時,父親就在南方澳「扛魚仔」,這是以前「牽網」(巾著網)盛行時而有的行業,漁船載滿漁獲入港時,需要有人來幫忙「扛魚仔」,當時一簍魚至少都有一百公斤以上,由兩個人一起擔抬,是很吃力的工作,賺的都是辛苦錢。

後來全家從租屋處搬到現今南方澳餐廳(南寧路)居住,這是阿番的媽媽所認的一位義兄的倉庫,這位舅舅住在北方澳,在阿番的印象中,好像有多位的舅舅,他也不太清楚誰是誰,只是父母要他如何稱呼,他就恭順的稱呼這些長輩。

阿番自認小時候非常的調皮、好動,常常攀高爬低的,雖然不致於惹來麻煩,不過他還是很受父母的關注,因為家長總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惹禍,所以阿番覺得自己受到父母較多的管教。

 

【求學】

到了就學的年齡時,阿番有進入南安國民學校讀書,不過只念到三年級就休學,因此對於老師的名字都已不記得,只依稀記得教過他的老師中,有一位的身影總是胖胖的。

在阿番那個年代,受教育還並不是很普及,雖然他有幸進入小學讀書,但是家裡的弟妹接連著出生,吃飯的食口眾多,單靠父親「扛魚仔」的微薄收入,要支撐一個家庭的經濟實在是很有限,因此無法讓阿番再繼續讀書,只能選擇休學。

 

【童工】

休學了的阿番,也不過就是個孩子,只能做些協助父親「扛魚仔」的工作,如將魚簍抬回漁船上這樣的雜工,等於是漁船的助手工作,但因為是「囡仔工」,所以也沒有薪水可以領,船家會拿幾尾魚給阿番當做酬勞,他就會把這些魚拿去賣錢,而後再將販售所得的金額交給父母親,多少幫忙一些家中的經濟。

到了十二、三歲時,阿番開始向人家學習捕撈「烏仔栽」(烏魚的幼苗),一開始是協助的角色,後來有些心得了,覺得也不是難事,就開始自己做,從此開啟了與大海的緣份,後來就正式的下漁船討海,在四兄弟中,只有阿番一人從事討海的作業,其他三位弟弟都是在陸地上工作。

 

【服兵役】

廿一歲當兵,抽籤抽到的是陸軍,新兵訓練中心在桃園大湳(現在的桃園市八德區),三個月結訓後,部隊分發到花蓮美崙(現在花蓮機場隔壁),當時宜蘭兵共有七位,每單位分發一人,幫外省老兵做一些事,例如:米糧到了,就要協助搬運等粗重的工作。

服兵役時,除了新訓中心在桃園外,其他時間都是在花蓮美崙的營區,雖然需要做些粗重的工作,但對年輕人來說,睡一覺起來就算有足夠的休息了,也或許是服兵役前,阿番就在討海了,粗重的工作早就習以為常,因此也就不會覺得太累。

回想當兵的那段時期,可算是自由的了,而且沒有抽中金、馬獎,不用到外島服役,自是少了一層風險的感受。在花蓮當兵,要回宜蘭可搭乘花蓮輪,記憶中好像是每天有一個航班,花蓮輪是搭乘到基隆,下船後再轉搭火車到宜蘭。

 

【加工廠】

二年兵役期屆滿後,阿番在花蓮美崙營區退伍,此時的他不想再討海,剛好部隊的同袍邀請他到中和的加工廠工作,他的工作內容還蠻雜的,只要哪個部門有缺人手,他就頂替去做,月薪在二、三仟元左右,工廠有供食宿。

在工廠工作的時候,阿番曾經發生意外事故,右手的食指被機器軋到,斷了一小截,在他的生命中留下一個印記。後來他轉往外務員的工作,同樣是中和這家加工廠,只是工作性質做了轉變,由廠內轉往廠外送貨。

 

【婚姻】

廿六歲結婚,太太賴張華美,小阿番三歲,是弟弟的女朋友介紹兩人認識的。華美是三重人,阿番覺得她的家教很好,認識她時是在「大園仔」的紡織廠工作。兩人認識後互相對彼此都有好感,交往過程算是蠻順利的,華美的母親還曾到南方澳阿番家來探聽,或許是探聽的結果還能如人意,華美母親也就贊成兩人的婚事。

結婚後,阿番再回到南方澳討海,岳母說他很現實,在追她女兒時是在陸地上工作,一結了婚就又再討海──因為一般人對討海總是有不安定的感覺,早期漁船設備很陽春,人一旦出海,就沒消沒息,海面上的風浪不是人力可以掌握,相對陸地上的工作,總給人一種印象:風險太大而不放心,因此當兩人交往時,華美家人問及阿番的職業,他當時是在做外務的工作,所以女方家人也就放心他在公司的穩定工作,若是當時阿番就是在討海,這樁婚事可能就有得磨了,甚或是告吹也都有可能。

 

【子女】

婚後阿番全心在討海的事業上,一心只想著要如何賺更多的錢,來維持一家人的費用,讓家人能在安心的環境生活,而太太華美就是他心中最大的支柱,專職的家庭主婦將家照料得很好,讓他無後顧之憂,全力在漁業上打拼。

阿番與華美婚後育有三女一男,老大女兒已婚,育有二女。老二女兒已婚,育有一男。老三女兒已婚,育有一女。老么兒子已婚,育有一女一男,現與阿番夫妻同住,並追隨阿番一起討海。

討海歷程

【趁大人錢】

阿番說自己十二、十三歲時就「趁大人錢」──雖然還是孩子,但已經在從事大人的工作營生。此時期的南方澳,有人在捕撈「烏仔栽」,烏魚會洄游產卵,在內埤港內就能夠看得到烏魚苗,因此不需要出海,也不需要在漁船上作業,只需要在岸上即可捕撈到烏魚苗,當然能夠捕獲的多寡,就得靠腦筋來想辦法掠到「烏仔栽」囉。

一開始阿番是跟著人家學習,幫忙看魚苗的游蹤,而後老闆再下網捕撈,收網時,他也需要幫忙拉網等相關的工作。因為那時候的阿番眼力相當的好,所以只要有老闆缺人手,就會來請他幫忙看「烏仔栽」,每回老闆都會分一些錢給他當工資。

幫忙了一些日子,阿番已經熟悉了掠「烏仔栽」的作業方式,他覺得自己也可以來做,於是就去買網子,並且找父親一起來掠「烏仔栽」,當時父親還有在「扛魚仔」。

從海港捕撈上來的「烏仔栽」,需要養在池裡,等到有了一定的數量時,再請人來收購。阿番家的門前就有做了一個水泥的水池,用來養那些捕撈起來的「烏仔栽」,價格是以尾來計算,時價一尾大約只有幾角錢而已,但是量大就很驚人,這樣的營生方式做了好一段時間。

 

【看魚仔】

阿番眼力好這件事,鄰人們有目共睹,於是有一艘廿二匹馬力的「連春發」鏢船船家,就去找阿番的母親遊說,他認為阿番的眼力這麼好,在陸上掠「烏仔栽」是浪費了人才,若是到鏢船上來工作,保證可以賺到更多錢,雖然此時十三歲的阿番還沒有身份證,不能辦船員證出海,但是船家就有辦法讓他出海作業。

在母親的應允後,阿番開啟了下漁船討海的序曲,最初工作的漁船是「連春發」,船主的兄弟們都同船作業,大約有四、五位一起出海,跟一般初討海要當「煮食囡仔」不同,每次漁船出港作業時,阿番都是站在「架頂」的四角臺上協助看魚蹤,若發現「丁鮸」(旗魚),再由鏢手下鏢,所以他不需在搖搖晃晃的漁船上煮飯,而是交由其他人代勞,若是漁船沒有出海,在港內時,就由他來煮飯。

冬天時「連春發」都是鏢「丁鮸」,夏天就是在近海掠「小海仔」,漁獲為「小卷仔」、「四破仔」(藍圓鰺)、魩仔……此時的薪水都是由船家直接和母親算錢,阿番有領到「小功仔錢」(除了正式薪資外的分紅),在每趟入港後可分得一佰或二佰元。

「連春發」這艘鏢船,雖然是小漁船,但在當時討海的年代,已經算是很好營生的漁船了,所以阿番在當兵前,都沒有更換過工作的漁船。

 

【海跤】

退伍後的阿番,在陸上的工廠工作過一段時間,廿六歲結婚後,他覺得陸上的工作薪水要養活一個家庭實在不容易,再者工廠工作較之討海比較不自由,因此他又重操舊業:再度討海,以致於後來有鄰居會開他的玩笑,說他是為了娶老婆才會到陸上工作,等到把老婆騙到手後,就又重歸舊業,由此可見當時的討海人家,要娶媳婦是多麼不容易。

再度討海的阿番,作業的角色是「海跤」(船員),漁船名「財得興」,是小艘的澎湖漁船,沒有附鏢頭,近海「放緄」(延繩釣)作業,漁獲為「白魚」(白帶魚),漁船入港後,泊靠在內埤港。

「財得興」作業一段時間後,老闆林份覺得阿番很不錯,肯上進又努力打拼,於是就把自己漁船的股份讓出部分給他,並讓他和自己的大兒子同船,一起出海作業,此時阿番大約三十幾歲,小兒子已經出生了。

 

【買漁船】

阿番在有股東的「財得興」作業一段時間後,和林份的大兒子拆夥,於是在南方澳買了一艘漁船作業,是在地的中古漁船,船東因為不想再經營,所以就轉手賣給阿番,這是艘小漁船,同樣是近海的作業,當時也沒有什麼大的漁船,因為近海的魚資源就很豐厚,根本就不需再往外求了。

買來的這艘木造漁船命名為「財得興1號」,之所以如此命名,是源於之前林份老闆的漁船名,阿番覺得當時因為老闆的賞識,讓自己在討海這個行業有些進展,於是就沿用相同的船名「財得興」,只是在船號上做些變動。

【更換漁船】

「財得興1號」作業了十年左右,因應時代變遷的需求,要到再遠一點的海域作業,必需要更換更大艘一點的漁船,因此將CT1的「財得興1號」賣掉,換一艘CT2的大漁船,命名為「財得興6號」,這是艘南方澳的漁船,通常阿番會購買在地漁船,因為他認為這樣比較能夠知道船況,也瞭解原來船主對於漁船的保養照顧情形,買來作業會比較放心,若是在外地買的漁船,如澎湖、「下港」(臺灣南部)等地,因為距離遙遠,也不知道漁船原來的狀況,只單純從表面很難看出個所以然來,因此也就較難有購買的信心。

「財得興6號」買來後,有再做了一些整修,引擎也做了更換,全部費用加起來大約二佰多萬,此時作業的海域就較遠一些,海路跟之前作業的就不一樣了。因應不同的季節,作業的方式有「掠緄」、「綾仔」(流刺網),漁獲有「白魚」、烏魚,漁場在石垣島、與那國島,烏魚則是在較西邊一點的海域,漁船則會泊靠在新竹漁港(南寮漁港)或是臺中漁港,也有到沖繩掠「串仔」(鮪魚)。

「財得興6號」到現在還在作業,大約有五到七人同船,阿番的兒子也在這艘漁船作業,現在聘請的外籍漁工有四至五位,曾經聘請過的外籍漁工有大陸漁工、越南籍漁工、印尼籍漁工。聘請大陸籍漁工時,需要到外港去載漁工到漁船上,而後出海作業,入港前先將漁工送至海上船塢,再將漁船駛回港內泊靠及卸漁獲。

財得興6號漁船
財得興6號漁船

至於曾經風靡一時的海上貿易,阿番從來沒有做過,儘管當時走私的物品多樣,有酒、香菇、神像等等,而往往每到傍晚時分,龜山島附近就如同夜市般,大陸、臺灣漁船聚集,交易氣氛相當的熱絡,但是他都沒有為之心動過,總是實實在在做自己的本份──討海。

海上印記

討海近五十年,最先是近海的作業,較少遇到大風大浪。後來作業的漁場開始往較遠的海域發展,就曾有過遭遇風浪的狀況,那樣的情形到現在想起來都還心有餘悸,大概是遇到過最大風浪的一次。

大約在四、五年前的冬天,「財得興6號」在苗栗後龍的外海掠烏魚作業,當時氣象有預報十一級風,因為阿番已經將「綾仔」放入海了,所以必得要收網後才能離開,其他原本在附近海域作業的漁船,大多都已經先行離開,只剩下「財得興6號」還在這個海域。

等到阿番將漁網收起後,猛烈的東北季風已經襲來,海浪也捲起得相當高,在漁船上的人都無法站穩,連想要放「風帆」、下錨都沒有辦法,本來應該將漁船駛往臨近的新竹漁港,但是有一艘常在新竹漁港往返的漁船,就因為風浪太大而無法入港,因此阿番只能選擇將漁船駛往臺中港。

因為風浪太大了,不能讓漁船快速前進,否則容易發生危險,只能以緩慢的速度前進,但是慢慢的駛著漁船的同時,心中承受著相當大的壓力,擔心漁船無法脫離風浪的襲擊,雖然有看到另一艘漁船的漁火,但是在大風大浪下,根本就辨別不清是哪位船長的哪艘漁船,因此連通訊也無以連繫,就算此時漁船有發生任何危險,大家也都無能為力。

這一次的經驗是讓阿番最害怕的一次,漁船從苗栗後龍海域駛到臺中港,大約航行了十幾個小時,直到現在,當時的危急狀況,都還歷歷在目,無法忘懷。「水路在走,下神下佛」(在海上航行,向神明許願祈求平安)這次歷險的過程中,心中虔誠的向神明祈求,許願能夠平安度過危機,這是精神上的寄託,平安歸來後,當然也會遵照著當時的承諾還願,感謝神明的庇佑。

感觸寄語

阿番覺得現在討海的環境並不很好,政府政策相當的嚴格,而制定政策的人卻是不懂漁業的,等於是不會的來管理會的,就有可能造成失衡的狀態。阿番認為制定政策的人,沒有實際的經驗,都是從書本汲取知識,但是真正在討海的漁人,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經驗,對於漁業有更多、更深入的瞭解,很多的事情不是單從表面上的知識就能夠理解,因為沒能理解,在溝通時就會有雞同鴨講的狀況,也就會產生所謂的代溝,根本就無法磨合到最適的政策,對於實際作業的漁人來說,這些政策就會是綁手綁腳的束縛。

現在漁船的儀器設備科技化,電臺也都會播報漁業氣象,準確度也大大的提升了,阿番認為對比之前的討海環境來說,是相對的好很多,也比較安全一些,所以後代的子孫來討海,是比較輕鬆了。

賴阿番與紀錄團隊合影
賴阿番與紀錄團隊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