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軍事遺構調查-辨認日軍軍事遺構
蘭陽博物館
-節錄自《蘭陽地區⽇治時期軍事遺構⽂化資源調查計畫成果報告書》
第166期-2024年7月
編按
臺灣的戰略位置優越,在 1944-1945年間,成為美、日兩國航空對決的主要戰場。宜蘭因位處東北部,銜接琉球至臺灣之空中防線,又有廣大的平原、沙灘,可供登陸與補給,加上擁有蘇澳港,並配置三座機場,成為日本部隊南向東南亞的關鍵地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在2018年執行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以宏觀視角、區域定位及軍事功能之探討,此案在2019年完成結案報告,還原了宜蘭地區在臺灣二戰史上扮演的角色與歷程,本刊將逐期擇要刊載,讓後世重新認識、理解刻劃於這片土地上的歷史跡痕。
以文獻史料及口訪辨認
若以蘭陽地區為例,依據〈雷神部隊陣地編成要圖〉及〈台灣島築城計畫之大要〉附圖之考證與現場調查結果對照,可發現台灣島築城計畫附圖之要塞標示位置與現況調查幾乎完全符合,對照雷神部隊陣地編成要圖所載的工事完成度,卻不盡相同,顯見工事完成度較不具參考價值,可能當時日軍交接人員繪製陣地編成要圖時,未妥善確認工事種類。
其次,台灣島築城計畫附圖之陣地標示,對照雷神部隊陣地編成要圖所載,多數相互吻合,但由於陣地工事完成度普遍偏低,導致可尋獲及辨認的日軍遺構留存甚少,部分位置卻有國軍所建造之軍事設施,推測其可能之原因,其原為日軍構築之半永久工事或野戰工事,戰後國軍於原址新建甲種機槍堡(雙層班用機槍堡)、乙種機槍堡等,諸如烏石港陣地西側山麓、美城社區活動中心前、蘭陽大橋南北側碉堡等,便容易遭誤判為日軍所見之碉堡。
依據1962年,陸軍總部公文所載,〈(一)查本防區埔頭海岸37戰防砲掩體(2)座係40年以前用塊石砌牆圓木蓋頂之野戰性工事抗力甚差懇請准予使用521案機槍堡(2)座材料改建為37戰防砲掩體以加強戰備(二)恭請核示〉,顯見戰後初期,物資缺乏,因而以塊石砌牆,原木作為頂蓋板模。由此可推測烏石港北側6座砌石碉堡雖是恰好位於台灣島築城計畫附圖所載之日軍所建防禦陣地,但應為戰後國軍所建之可能性較高。反之,亦有可能是二戰末期,物資極為缺乏的情況下,為日軍所建之半永久工事

日軍所用之重機槍來辨認
戰後初期較無構築砲台,因此極易辨認。依據本案調查成果可知,機槍堡數量最多且較難辨認其建造時期。二戰末期日軍多數使用92式重機槍,為日本陸軍在1930年代改良大正三年式重機槍而來,其前腳座寬約60cm,前後腳座相距約110cm,依其操作方式,射擊時,前腳座需放置於射口窗台下或前槍台上,後腳架需有槍座支撐底座。並依其設射擊俯揚角度之差異可得知,後方槍臺與射口高程之差異為何。其次,由(圖2~6)可得知穹窖,後方槍座與前方射口之關係及相關尺寸數據,均可作為判斷之參考。





比較戰後國軍所用之重機槍特徵來辨認
二四式重機槍又稱寧造二四式七九馬克沁重機槍,生產二四式的金陵兵工廠在1930年代時是以仿製量產德製馬克沁機槍為主;1934年德國兵工署贈送給兵工署長俞大維整套MG08重機槍工作圖樣,以該樣板為基礎核定製造公差,配合更加簡潔的腳架,並添增對空射擊的功能,由於誕生在水冷式馬克沁機槍系列的後期,因此國造馬克沁機槍在設計上揉混了許多不同血統的馬克沁機槍特色,也修改了一些過去已知的設計問題。1935年(民國24年)完成預量產型,定名為二四式重機槍,1935年8月開始量產。[1]

由(圖7)比較可得知,國軍用的24式重機槍腳座重心較日軍92式高出許多,因此位於射口 下方的前腳座孔與射口之間的高層差較大。由(圖8)可明顯比較出二者間之差異,進而可辨識出日 軍92式重機槍堡與國軍所建碉堡之差異。

以碉堡現況外觀特徵來比較辨認
執行團隊羅列下列各種日軍碉堡與國軍碉堡之間的常見明顯差異,來做比較判斷之參考,
亦可作為辨認參考之依據,但仍舊有可能遇到例外之情況。
1.碉堡基本形體



2.碉堡常見尺寸

3.頂蓋及外懸

4.射口上下蓋

5.射口外壁

6.射口內壁

7.射口下方前腳座及後腳架槍座

8.牆體切角

9.板模痕跡


10.鐵材


11.骨材

參考資料與註釋
[1] 引自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5%9B%9B%E5%BC%8F%E9%87%8D%E6%A9%9F%E6%A7%8D。
計畫資訊
計畫名稱:蘭陽地區⽇治時期軍事遺構⽂化資源調查計畫
計畫執行:木本設計有限公司
委託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執行時間: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