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博電子報

依山傍水四村落-歷史篇(一)

陳胡彥

-蘭陽博物館節錄自《依山傍水四村落》第 104~112頁

第179期-2025年08月

先人的足跡

圖1:從茄苳林橋望內員山仔。
圖1:從茄苳林橋望內員山仔。

本區在距今二、三千年,先民尚未入墾之前,就有居民在這裡生活過的痕跡。根據早期文史學者盛清沂於民國五十二年(1963)提出的調查報告1,本區發現的考古遺址就有三處,它們是枕頭山遺址、大礁溪遺址與內員山遺址。

枕頭山遺址在枕頭山南端西南側的緩坡上,然並未發現文化層,遺物主要以打製石鋤、石斧與磨製石鋤、石斧為主,至於陶器殘片則較為多樣,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約 3500 ∼2500 年前的丸山文化。

大礁溪遺址位在望龍埤埤尾東南邊約 300 公尺的坡腳,可惜此地大部分早已墾成旱作園地,遺址狀況保存不佳,「僅在山墺中部之番薯田中,撿得石器一件,範圍未明」。此件石器為打製石鋤,與枕頭山遺址同屬 3500 ∼ 2500 年前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丸山文化。

內員山遺址就在以前員山溫泉旁海拔 22.6 公尺的小丘上,「在小丘頂部,方約 300 公尺之內,均有遺物出土,惟山麓地形破壞」。日治時期丘上曾建有眺望亭,以供遊客浴後閒步。目前整座山丘呈荒棄狀態,次生雜林叢生,保存狀況尚可。這裏發現的遺物較為多樣,有打製石鋤、磨製石鋤、半月形石刀、石鏃、玉鑿、網墜、石環⋯⋯等,陶器則有褐色灰胎夾砂陶、淡紅色夾砂陶、灰黑色泥質陶、硬陶等,與另二處均同屬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丸山文化。

根據內政部考古遺址田野普查統計,宜蘭縣目前考古遺址發現至少 有 65 處。再根據出土文物,考古學者劉益昌加以研究、分類,蘭陽平原至今採集到年代最早的史前遺址,為昭和八年(1933)於蘇澳新城因修築道路意外發現的石棺群,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大坌坑文化最晚階段,距今約 5000∼ 4500 年;其次是以大竹圍遺址下文化層為代表、屬於新石器時代中期的繩紋紅陶文化,距今約4200∼ 3700 年;再來為以丸山遺址為代表、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丸山文化,距今約 3500∼ 2500 年;最晚的則是噶瑪蘭族祖先留下、距今 約 1000 ∼ 300 年前屬於鐵器時代的十三行文化普洛灣類型及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距今約600∼ 200 年。

圖2:1.枕頭山南端西南側緩坡 / 2. 員山枕頭山遺址-打製石斧殘件 / 3. 員山枕頭山遺址-打製石斧半截。
圖2:1.枕頭山南端西南側緩坡 / 2. 員山枕頭山遺址-打製石斧殘件 / 3. 員山枕頭山遺址-打製石斧半截。
圖3:宜蘭郡大觀-宜蘭溫泉(即員山溫泉)。
圖3:宜蘭郡大觀-宜蘭溫泉(即員山溫泉)。

丸山是位在冬山鄉丸山村、當地人稱圓山仔的一座坡度平緩的小山丘,民國五十二年(1963),盛清沂於山頂發現史前遺址。之後經過多次調查挖掘,出土文物豐富,其中最重要的是發現居住遺跡、石板棺及甕棺,也出土十二件人獸形玉玦與一件喇叭形玉環,民國八十九年 (2000),劉益昌將它定名為丸山文化。此文化類型「遺址主要分布於宜蘭平原邊緣的丘陵緩坡、突出的小孤山及海岸附近的緩坡」。

內員山遺址、枕頭山遺址與大礁溪遺址就是位在蘭陽平原內側較高的緩坡或小丘之上,可是到底什麼原因使得這時期的先人選擇居住在這樣的環境?根據地質學者利用武淵一帶的地下孢粉所建立的古環境資料2,大約在距今 3800∼ 3200 年前,蘭陽平原曾經發生海侵事件,「並在地下地層中留下大量屬於紅樹林植物的紅茄苳屬花粉和鹵蕨屬孢子」。可以想見三千多年以前的蘭陽平原,海水入侵,水勢漶漫,因而迫使四千年前原本居住在平原地帶的新石器時代中期的人群,轉而向內陸高處遷徙而來。

但這群先民之後去了哪裡?竟然在二千多年前忽然消失在蘭陽平原這塊土地上,使得宜蘭進入一段長達千年之久的文化空白時期。也是根據地質學者建立的古環境資訊,宜蘭地區大約在 2200 年前,氣候的循環發生重大的變化,當時東北季風轉為出奇地強勁,蘭陽平原以地形之故,冬天不僅因此變得特別寒冷,且雨量大、雨季長,導致不時山洪暴發,嚴苛的氣候條件嚴重地改變了這裏的生活環境,最終迫使這群先人放棄家園,離開蘭陽平原。直到 1300 年前左右,這裏的環境才再度出現好轉的趨勢,適宜的氣候條件及平原地帶土地漸趨穩定,河、沼交錯豐富的採食與農業環境,顯然吸引鐵器時代的人群就在這個時候來到這塊富饒的平原。

圖4:噶瑪蘭廳地輿全圖。
圖4:噶瑪蘭廳地輿全圖。

入墾噶瑪蘭

臺灣的移民,殆皆來自一海之隔的福建、廣東二省。但華人安土重遷,除非生活遭遇極大的困難,否則豈願輕易離鄉背井,甚至飄洋過海,面對不可知的未來?根據人口學家的研究,明、清之際,福建、廣東兩省向海外移民,乃因人口過度繁衍所造成的環境壓力。中國自漢元帝(西元前 48)以迄北宋(960)之前,長期以來人口總數均維持在六千萬上下,變動不大,直到十二世紀初的北宋末年,人口總數才首度突破一億大關。從明初來到明末的萬曆年間(1572 ∼ 1620),歷經二百年人口再度突破達到一億五千萬。清初康熙(1661 ∼ 1722)、雍正(1723 ∼1735)、乾隆(1736 ∼ 1796)三朝盛世,人口又從一億五千萬倍增來到三億一千萬。接著從嘉慶(1796 ∼1820)迄於道光(1821 ∼ 1850)末年,人口竟飆高至四億三千萬的驚人數字。

人口的增加,絕非易事,必然有其條件及環境。歷史學家指出,北宋末年人口得以破億,歸因於占城3早熟稻的引入,使得稻米的產量大為增加;又處於天下太平,沒有戰亂、疫病與飢餓的威脅,因此人口倍增。至於明末清初至清中葉人口的高速成長,則歸功於新航路的發現(舊稱地理大發現)之後美洲新品種作物的引進,它們是番薯、番麥(玉米)與馬鈴薯。這些作物能適應不同的環境氣候,使原本無法生產稻米、小麥的廣大山丘,甚至貧瘠土地也能種植,養育了眾多的生靈,中國人口因而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

固然美洲新種作物,增加了土地的人口扶養力,但終被激增的人口所抵銷。嘉慶、道光年間,人口已達高度飽合狀態,人口過剩所形成的壓力,使得天下漸趨不寧,清中葉以後中國的動亂,主要即導因於此。福建山多田少,自古以來即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俗諺,事實即是如此,閩省山地與丘陵的面積就佔全區的90%。耕地面積如此狹小,面臨貧窮與飢餓的大量過剩人口,選擇外移成為他們的宿命。為了避免單打獨鬥,地域性或宗族間結夥出行,因此成為移民的主流。

蛤仔難

由於移民來自海峽西岸的福建、廣東一帶,受位置與地形影響,臺灣的開發順序由南而北,再由西向東。乾隆朝(1736)以前,因雪山山脈與中央山脈的阻隔,現在的宜、花、東三縣在當時西部平原民眾的眼中,幾乎一無所知,皆視之為蠻荒之地,這個位處大山之後因而被稱為後山的地方,成為全臺最晚開發的地區。

位在東北部稱為噶瑪蘭的這個地方,《諸羅縣志 ‧ 風俗志》記之為蛤仔難;《重修臺灣府志‧封城》:「蛤仔難港,在廳治(淡水廳設治於竹塹城,即今新竹市)東北五百五十里,有二港,合諸山灘流與海潮匯。蛤仔難三十六社番,散處於港之左右,土人謂之平埔番。」雖然在明朝末年時(1632∼ 1642),西班牙人與之有過短暫接觸;繼之的荷蘭人 (1644 ∼ 1668),為了達到徵稅的目的,曾以武力加以屈服。在此之前,外界幾乎不知道有這個地方。

清廷領臺之初,行政上設一府、三縣,並由鳳山、諸羅二縣分管南北,南路歸鳳山縣,北路由新港溪(今鹽水溪)以北來到雞籠一帶,盡歸諸羅縣管轄。隨著移民如潮水般湧入與土地不斷地向北開發,清廷乃被動設治管理,雍正元年(1723),為此增設彰化縣,分管虎尾溪以北。雍正九年(1731)再添置淡水一廳,大甲溪以北撥歸之。噶瑪蘭三十六番社向諸羅輸餉,《噶瑪蘭廳志 ‧ 建制》記為康熙三十四年(1695),可能不正確;《噶瑪蘭志略 ‧ 建置志》則說於康熙末年。行政區的演變,三十六社的管轄權,先由諸羅縣、後歸彰化縣、再撥淡水廳管轄。

所謂輸餉,意思是說向地方政府交付餉銀,有如納稅之意。噶瑪蘭的番人向清朝納稅,因此由化外番一變而為「歸化番」,意即歸化朝廷,成為接受治理教化的番人。但當時的番社仍停留在以物易物的原始階段,無非是出入番社的商人,為了包攬與番社交易的龐大利益,主動向諸羅縣交付餉銀,成為名正言順包辦噶瑪蘭番社物產交易的代理人,即「將日用所需之物,赴社易鹿作脯,代輸社餉」的社商。《噶瑪蘭志略 ‧ 建置志》即載:「⋯⋯(當時)即有頭人劉裕、夥長許拔與之贌社和番(番人淨買曰贌)。又有何姓民人在近社與之交易。」頭人即頭家,也就是通事,《諸羅縣志 ‧ 賦役志》:「按番社之餉,責成於通事,猶民戶之糧責成於里甲也。⋯⋯通事者,社商頭家之別名也。」

康熙六十年(1721),來臺平定朱一貴民變的藍廷珍,為防止殘黨逃竄山後,檄文淡水守備謝周搜捕後山,文中並提到派遣能通番語、往來番社贌社和番、嘗躬親跋涉其地,因此熟悉山後路徑情形的許略、林助、山後頭家劉裕、蛤仔難夥長許拔等四人,提供他們乾糧及一應物品前往後山。從淡水山門十里至蛤仔難,接卑南覔(今臺東)而止,凡所經歷山川、疆境,一一加以繪圖記錄,千里不得間斷,因此留下包含宜蘭在內地理形勢的初步圖像資料,可以供作參考。

康熙六十一年(1722)五月,漳州把總朱文炳帶兵換防,不料船隻在鹿耳門遭強風吹走,往南飄至東海岸,三天後飄流來到蛤仔難,因船隻破損,只好捨舟登岸,蛤仔難人見他們攜帶武器,懷疑是海盜,正準備下手殺害,此時正好有一位平素與番社交易買賣的何姓民人,見狀之後極力加以勸阻。這群兵士當天晚上就在番社過夜,把總以肉乾分給他們吃,竟回絕躲開不敢食用。他們吃的都是生的毛蟹、烏魚,只沾點鹽巴就活嚼生吞,且吃得津津有味。離去時,送給他們錢銀,但不知用途,並沒有接受,給他們藍布舊衣,則歡喜過望。族人用獨木挖空的蟒甲舟經過三天的海上划行,送朱文炳等人回到金包里(今金山)。

番割

贌社的制度源自於荷據時期,荷蘭東印度公司以營利為能事,要求漢人至番社貿易必須申請許可證,許可的價格由公開招標決定。清領時期沿襲此制,但取消競標。噶瑪蘭未入版圖之前,即有善於謀利的商人未經許可,前往番社與之貿易,這些人即所謂的「番割」,《噶瑪蘭志略 ‧ 番市志》:「⋯⋯一、二無賴漢人,習曉其語,私以紅布、嗶嘰(一種斜紋的紡織品)、蔗糖、酒鹽,入與互換,名曰『番割』。」雖然違反朝廷的禁令,為地方官府所不容,但因噶瑪蘭為尚未開闢的地方,沿山地帶皆有泰雅族出沒,官府尚難以掌握控制,反而可以利用番割供應必需品,滿足他們的需要,藉以安撫。上文所提劉裕、許拔等人,及下文即將提到吳沙的合夥人許天送、朱合與洪掌等三人,他們都是出入噶瑪蘭番社以物易物,獲取高倍利潤的番割,也因此悉知噶瑪蘭「地方廣袤、土性膏腴之情形」。

對於蘭陽平原的窺視,事實上吳沙並非第一人。早在乾隆三十三年 (1768),就有一個叫林漢生的人,他的族親長輩林助因通番語,曾有出入噶瑪蘭番社買賣的經驗,因此得知此地尚有廣大未墾的荒埔,「實天生沃壤也」。於是圖謀率眾入墾,這一年他僱用船隻,載運所需器物,帶領墾民強行進入,可想而知,豈能見容於番社,終被噶瑪蘭人殺害。後來雖然也有人試圖闖關,但「後或再往,皆無成功」。

註釋

[1]內政部編印,《臺閩地區考古遺址 ‧ 宜蘭縣市》, ( 2004 )。

[2]林淑芬等,〈淇武蘭史前人群與自然環境〉,《探溯淇武蘭──「宜蘭研究」第九屆學術論文集》,( 宜蘭縣史館 2012 ),頁 31
∼ 43。

[3]占城是位在中南半島的一個地名,該地出產一種早熟、耐旱、高產的稻米,於北宋初年時傳入中國,不僅因此擴大了糧食種植面積,也使得農田一年可以二至三穫。

書籍資訊

書名:依山傍水四村落

作者:陳胡彥

出版單位:財團法人鑑湖堂文化基金會

出版日期: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