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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期-01-依山傍水四村落-歷史篇(十三)

陳胡彥

-蘭陽博物館節錄自《依山傍水四村落》第161-165

191-202608

戰爭體制下的生活經驗

① 皇民化[1]

甲午戰敗,乙未(1895)割臺,臺灣成為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因應臺灣當時的實際狀況與情勢發展,日本殖民政府於統治過程中,擬定不同的策略與目標。最初為無方針時期,接著是內地延長,隨著昭和十二年(1937)中、日戰爭點燃戰火,也就進入戰時體制。這個時期,臺人錯亂地面對兩個祖國的處境。為了消滅臺灣人的漢族意識,同時企圖將臺民改變為皇民,因而推行多項措施,一般稱為「皇民化運動」,尤其在昭和十六年(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更如火如荼地推行。除了廢除學校的漢文課程與報紙的漢文欄、禁止臺灣傳統的戲劇與音樂外,主要為「改姓名」、「普及國語(即日語)」、「臺灣人家庭正廳改善運動」與「寺廟整理運動」,意欲進一步把臺灣人改造為日本皇民,能為日本天皇及大日本帝國效忠。

日本殖民政府推動皇民化運動,動員了所有的部門,地方由郡守擔任總負責人,街、庄長實際負責推行。昭和十六年(19414月,臺灣總督府進一步成立「皇民奉公會」,推行皇民奉公運動(奉公意即身體力行為皇國犧牲奉獻之意),承續原來的皇民化運動。組織由上而下,州、廳設立支部,市、郡成立支會,街、庄設置分會,村落則設部落會,再到最基層的奉公班。各支、分會長官由各級行政首長兼任,下設一臺灣人書記,網羅臺人各界的菁英做為幹部,成員以教師及地方仕紳組成,結合了行政機關、學校、派出所、各保保正、部落書記等,層層推動,行政組織與奉公會渾然一體。

「改姓名」就是要求臺灣人將自己的姓名改成日本姓名,先從社會階層較高者推動起,後來又要脅家長改姓名做為子女升學的必要條件,許多臺人只得屈服,忍辱配合日本政府的政策。「正廳改善運動」乃是將臺灣人傳統的家庭正廳改為神道式的神棚,用來安置天照大神。「普及國語」於各地廣設「國語講習所」,凡60歲以下不諳日語者,一律強制學習,如遇農忙時期,則利用夜間上課。「國語家庭」為全家使用日語,且「正廳改善」完成,經審核通過後,給予認定證書,同時領取「國語家庭」的牌子懸掛在家門口,可以享受物資配給的優待與子女升學的便利。「寺廟整理運動」則是禁止臺人燃燒金銀紙、燃放鞭炮、供奉牲醴等傳統習俗。

然「正廳改善運動」與「寺廟整理運動」並非由總督府負責推動,而是由地方政府自主進行,以致尺度不齊、寬嚴不一。後來因帝國議會對於上述二項運動中,諸如燒毀臺人祖先牌位、禁止漢文等過激作為,向總督府提出質詢與關切。此外,太平洋戰爭前夕,英、美兩國也以上述過激作為向東南亞地區民眾宣傳,因此昭和十六年(194110月,總督府即下令停止該兩項運動。

 

② 軍事人力動員

昭和十二年(19377月,日本發動侵華戰爭,臺灣人開始被徵調到中國戰區擔任軍伕或軍屬。昭和十六年(194112月,太平洋戰爭引爆,隨著戰局的演變,日軍占領幅員不斷擴大,以致兵員漸感不足,日本殖民政府乃積極鼓吹臺灣人參軍。昭和十七年(19422月,開始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經過嚴格的訓練後,送往南洋戰場,前後共計徵召約5500人;又於昭和十八年(19437月,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前後共召募六期,人數達11千餘人。昭和二十年(1945)元月,迫於形勢,更直接在臺啟動徵兵制度。此外,還有慰安婦、臺灣少年工、臺灣少年飛行兵、高砂義勇隊等。

軍伕是指在部隊中負責雜役的「人伕」,昭和十二年(19379月,首批臺灣人軍伕被調往中國戰區擔任補給運輸等雜役;隔年又徵調「臺灣農業義勇團」,到上海附近種植蔬菜,以供應軍中所需。太平洋戰爭前夕,又召募「臺灣特設勞務奉公團」,前往東南亞日軍佔領區,從事農耕、軍事工事等勞役,前後共六批,約6000 多人;昭和十八年(1943)起,復招募「臺灣特設勤勞團」至少三十回及「臺灣特設農業團」二回,前往南洋地區,從事各項繁雜的勞務。軍屬與軍伕擔任的工作不同,軍屬負責軍中的技術性工作,因此學歷要求較高,至少必須受過完整的初等教育。一般分為文官、雇員與傭員三類。臺灣人大多從事戰地翻譯、警察、宣傳撫慰、調查等工作,或擔任醫療技術人員、獸醫或家畜傳染防疫員⋯⋯等。

戰爭最後一年,對於可能不足的兵源未雨綢繆,日本軍方因而制定〈臺灣決戰非常措置實施要綱〉,並據此頒布〈學徒動員要綱〉,對於中等以上學校三年級以上的學生,施以短期的軍事訓練之後,再依其所學類別,分派至工廠、事業部門或軍事防空單位進行「勤務勞動」,此即所謂的「學徒兵」。宜蘭農林學校與宜蘭中學校的學生也在徵召之列,宜蘭地區學徒兵本部位在枕頭山,人數多達950 人,接受為期二週的軍事訓練之後,再分發至有關單位從事勤務勞動。

學徒兵之前,昭和十四年(1943),預備兵源年齡早已向下延伸,針對國民學校畢業的幾屆學生,成立「青年學校」。修業年限計5年,前2年為普通科,後3年本科,每週一、三、六上課半天,選在下午上課,每次上課4小時。根據耆老朱建榮口述,員山國民學校也成立附屬的青年學校,僅1班,人數80餘人。諷刺的是,上課的科目大部分為軍訓課程,學科時數極少,他讀沒幾個月即輟學,成為陳家城仔附近某部隊的軍屬。其他同學才讀完普通科,日本天皇已宣布無條件投降了。

根據日本厚生省1973年公布的資料,直至終戰止,志願或被徵召充當軍伕、軍屬的臺灣人為126750人,臺籍日本兵有8433 人,總計207183人,戰死或失蹤者共有5萬多人。依人口總數比例計算,推估本區當時至少約有數十名青壯子弟,被派往中國戰區或南洋各地。臺灣人受日本統治之累被捲入戰爭,有的死在海外,有的平安歸來,於今已是祖輩的往事了。

 

③ 物資配給

日本軍方發動侵華戰爭,原本預期三月亡華。但中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國民政府於是以空間換取時間,誘敵深入,使得戰事一時呈現膠著;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終致日本陷於戰爭的泥淖而難以自拔。由於絕大多數的青壯人口投入戰爭,加上戰事拖延,不但造成大量軍事物資的消耗,也導致糧食生產嚴重不足,各項物資也以供應戰場為優先,還要大量儲存做為戰備,日本政府因此嚴格控管多項物資的生產與流通。以食米為例,每季收穫後向農民強制徵收全部的稻穀,再按戶或按口分配給民眾,實施「配給制度」。昭和十三年(1938)起,即已針對鋼鐵、皮革、舊銅、絲及肥料等物品施行配給。然真正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的是民生物資、尤其是米糧與肉品的配給制度。

昭和十四年(1939107日,總督府公佈實施〈米穀配給統制規定〉,由街、庄役所發行「家庭米穀通帳」或「米購買帳」,民眾再攜通帳或購買帳至配給所或土礱間(碾米廠)購買。然日、臺差別待遇,稻米日本人配給蓬萊米,臺灣人只能吃在來米;日本人配額每天一斤半?,臺灣人每天卻僅得一斤。昭和十五年(19407月,實施火柴與砂糖的配給制度,火柴最初每人每天配給10根,後期還緊縮為4根。昭和十六年(19414月,又將豬肉納入配給範圍,民間養的豬每頭都有「豬籍」,由街、庄役所的勸業課負責登記管理。豬肉平均每日每戶日籍配給四兩,改姓名或國語家庭三兩,臺灣人僅得二兩。

這樣的配額怎麼夠吃!在配給白米嚴重不足的情況之下,只好加入大量的番薯籤,地瓜於是成了那個年代臺灣最搶手的食物;冬春時則利用季節性盛產的高麗菜,煮成高麗菜粥。有能力及管道的都市居民,只好想方設法偷買黑市米及肉品。然本區為位在山陬的農村,向為盛產雜糧之地,因此比起都市居民,影響相對較小。這裏蔬菜瓜果四時不缺,番薯插莖即活,鄉下人家且利用屋簷及舍後隙地,豢養雞鴨,因此肉類也頗能自給自足。雖然管制極嚴,農家為了生活,收成時普遍皆設法私藏稻穀,再以自設的土礱或石磨碾米。

除了物資管制,由於戰場的擴大與戰事的拖延,軍事費用之龐大已非日本政府所能支應。苟延殘喘之計,只能發行國債並鼓勵民間儲蓄以為因應,臺灣總督府即曾發行多種債券。戰爭後期,各項物資亦消耗殆盡,瀕臨枯竭。昭和十七年(19429月,日本政府只得下令回收各種金屬物件,耆老的回憶錄說:「日人除了命令婦人繳交金銀飾品外,連窗台的鐵條,所有看得到的金屬都要敲下來,拿去繳交,以作為戰爭之用。」窮途末路,已無計可施,臺人只能盼望戰爭儘早結束了。

書籍資訊

書名:依山傍水四村落

作者:陳胡彥

出版單位:財團法人鑑湖堂文化基金會

出版日期: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