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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事業與家庭兼顧的討海人-陳朝利

蘭陽博物館

-節錄自《2016南方澳討海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採訪紀錄表》

第169期-2024年10月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圖1:陳朝利個人照。
圖1:陳朝利個人照。

身世概述

陳朝利船長,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出生於宜蘭縣頭城鎮的龜山島,生父卓竹旺,生母卓阿蘭,共育有二男一女,朝利是為次男,但因為朝利的生母是生父的續弦,在這之前朝利的生父已育有二男三女,所以朝利母親所生的三個孩子,均在出生後不久就送養給別人的家庭,朝利同樣不可避免,也是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生後即送給同住在龜山島的陳家當養子。

朝利的養父陳坤鐘,養母陳林招治,因為當時陳家這邊生了四個女兒,但都沒有生兒子,所以就與卓家抱朝利來當養子,朝利來到陳家後,養母再生了四個弟弟。不過有一點蠻特別的關係,因為養家這邊的奶奶,跟朝利的生母是親姐妹,朝利若以生母的立場來說,本應喚養家奶奶為姨母,但因為他給姨母的兒子當養子,所以也就順從養家的立場,改喚姨母為奶奶,也就是說朝利從生家到養家後,輩份就降了一級,這種情形在當時的年代,似乎也見怪不怪。

朝利十歲時就讀龜山國民學校,因為當時的龜山島住民並不是太多,所以龜山國校的招生是為二年一次,因此等到朝利入學這年,他已經是十歲了,那時一個年級也就只有一班而已,全校也就只有三個班級(年級)在上課,記得那時候若遇到假日不上課時,朝利都要到山上撿柴回家當燃料使用,家裡頭在龜山島頭有園地種菜、種番薯,在番薯收成時,朝利也都要從園地扛番薯回家,同時家裡也有在養豬,因此也都要帶番薯葉回家餵豬。

至於玩樂,對於小孩子來說,不管再如何的窮困,總是會有的,那時在龜山島有一個埤,朝利會和同伴到那裡游泳、遊玩,若遇到較不好的天候,朝利不用到山上撿柴,或是去園裡工作時,他和同伴們則會在埤那邊釣吳郭魚。朝利養父的工作是在造木製漁船,朝利十四歲時就曾跟著養父在學習造船,到了朝利十六歲龜山國校畢業後,也就不做他想,開始正式跟著養父去造船。

朝利跟養父造船的時候,大都是在頭城的梗枋、大溪,只要有人需要訂製木造漁船,朝利便與養父前往雇主家製作,晚上也是住在雇主家,也就是要訂製漁船的雇主,需要負責朝利和養父的伙食、住宿以及工錢,當時龜山島人只有二戶人家沒有在討海,而是在做造船的行業,當時「掠魩仔」正是興盛的時候,所以造的船大多也是用來「掠魩仔」,當時朝利與養父的造船生意相當的不錯。

到了朝利二十歲左右,木造船的時機開始不好,因為木造小船已較少人使用,南方澳也開始有較大的漁船,所以朝利養父的造船工作開始沒落,因此朝利此時就有開始思慮轉行的問題。轉眼間,二十一歲的朝利屆齡需要服役,新訓中心是在新竹關東橋,結訓後,朝利被調派到澎湖,兵役期共為二年。

退伍後的朝利,這年二十三歲,因為原來造船的工作已沒落,因此他就在此時轉行,投入討海人的行列,在朝利二十四歲這年,完成終身大事。朝利的妻子藍月,小他六歲,同樣是住在龜山島,朝利的養母與藍月的父親原本就認識,朝利與藍月小時候也彼此認識,只是朝利國校畢業後即出外工作,留在龜山島的時間有限,因此兩人之間並沒有太多的互動,直到藍月十八歲這年,在雙方父母的媒介下,朝利與藍月締結連理。

朝利婚後,還是住在龜山島,第二年,也就是朝利二十五歲這年才搬到大溪,這個時候龜山島還未遷村,搬到大溪後所住的房子,原是朝利養父買的,那是位於大溪漁港的附近,共有三間,其中有一間大約十幾坪的房子給朝利及妻兒居住。朝利二十六歲這年,龜山島遷村,朝利養父有分到仁澤新村的一間房子,朝利與妻子在大溪住了二年,生下老大及老二,這時他與岳父有合夥漁船,因為覺得大溪漁港小,而漁船相當的多,漁船要靠港非常的不方便,所以岳父建議轉往南方澳發展,於是朝利就與妻兒搬到南方澳,剛開始是承租南興里山腳下的房子居住,屋主住在樓上,朝利跟屋主承租樓下的房子,朝利岳父家則是承租在另一間房子,這在當時已經算是相當不錯了,因為那時許多討海人根本租不起整間的房子,只能是與多戶人家在同一間房子中「租眠床」。

朝利搬到南方澳後,與妻子再生下老三,而原來在大溪的房子就出租,而後因為要開闢濱海公路,因應馬路拓寬的需求,朝利在大溪的房子被政府以一佰多萬元徵收。三十歲時,朝利買下南方澳南興路的現住址一、二樓,當年花了一佰六十萬,那時候,這棟房子還有三、四樓,但是其他人所擁有的,後來三、四樓不知何故被法拍,原本已被人買走,後來朝利知道後,就向後來的屋主商議購買,直至此時,這棟房子從一到四樓都是朝利所擁有的。而在搬到這棟房子後,朝利與妻子再生下老四及老五。

朝利買了現住房子後幾年,朝利太太與她的弟媳合夥在自己住家樓下開雜貨店,過了幾年後,朝利太太弟媳退出合夥,就由朝利家獨資自己經營,店面大多都是朝利太太在負責的,而當初之所以會想要開雜貨店,是想能夠多賺點錢,以貼補家用,要不然一家七口的生活開銷,可也是為數不小啊。

朝利討海一直到五十四歲這年,因為身體不適而選擇退休,現在朝利的四女一男均已完成學業在就業,三個女兒已婚,一女一子尚未婚,么子現住在桃園,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朝利夫妻付頭款讓兒子在桃園買房子安居。

討海歷程

朝利二十三歲退伍後,因為有感於木造小船的造船業沒落,因此決定轉行去討海,朝利第一艘工作的漁船是姐夫的漁船,大約三十五噸,船名「新福榮6號」,是為「卡越仔」(拖網)的單拖作業,漁船上共有四人一起工作,雖然討海時的朝利已經二十三歲了,但他還是得要從煮飯開始做起,因為朝利會暈船,所以工作得相當辛苦,但是朝利認為不管做什麼行業,都是要肯學、肯打拼,就算會暈船,還是要努力克服,這樣暈船的現象,大約過了一年多後,朝利才終於能夠適應,而不再暈船。

朝利在「新福榮6號」煮飯時,漁船上已經有使用瓦斯了,所以他不用再燒柴煮飯,而是用瓦斯好控制火候來煮飯,而且此時船上的吃食也已經相當不錯,有魚、肉、菜、湯等,「新福榮6號」當時是「現流仔」近海作業,早上四點多出門,晚上八點多入港返家,因此早餐大多是各自用買的,然後帶到漁船上吃,晚餐則是回家後再吃,所以朝利只需要煮中午一餐就可以了。

「新福榮6號」在龜山島附近作業,而後再到大溪漁港拍賣,龜山島上之前沒有漁港,漁船多停泊於岸邊,冬季停泊於南岸、夏季停泊於北岸,大型船則只能下錨停泊於海上,再由無動力小船接駁上岸,對靠海為生的龜山島民來說,擁有一座專屬的漁港,是長久的心願,經過了長期的爭取,龜山漁港於一九六九年終於設立,這一年朝利十八歲,但在龜山漁港開港不到一個月時,即遭遇颱風因而被摧毀、港口堵塞,龜山漁港前後開港二次皆無法與大自然的力量對抗,颱風總是造成漁港的阻塞,漁船的停泊還是得沿用之前的方式。

在「新福榮6號」煮飯一年後,朝利就升為「大俥」(輪機長),而後在朝利二十四歲時完成婚姻大事,二十五歲時搬到大溪居住,二十六歲時分家,開啟朝利與妻子兩人共同奮鬥的歲月。朝利岳父原有一艘漁船,因為大溪漁港太小,入港停船時有紛爭,相當的不方便,朝利岳父有三個女婿,只有朝利在討海,於是岳父就找朝利,想要轉往南方澳發展。

來到南方澳後,岳父向增福造船廠訂製了一艘新船「金泰興2號」,是三十二噸的木造漁船,這艘漁船是由朝利擔任船長掌舵,沒多久後,朝利岳父又買了二艘中古塑膠船「金泰興6號」、「金泰興12號」。「金泰興6號」大約五十噸,是由朝利的大妻舅擔任船長掌舵,「金泰興12號」大約四十噸,是由朝利的二妻舅擔任船長掌舵,因為當初朝利岳父找他來南方澳時,有答應要給朝利入股,因此這三艘漁船,朝利都持有股份,當時朝利的持股比率大約是百分之二十(共有二十股,朝利持股四股),漁船的帳務部分,則是由朝利的妻舅負責。此時朝利的太太,在漁船入港後,也都要協助賣魚的工作。

「金泰興2號」大約「卡越仔」作業一年多,「海路」其實蠻不錯,漁獲量也算可以,但是因為聘請不到海腳,所以「金泰興2號」就被賣出,朝利轉到「金泰興6號」漁船擔任「大俥」,同樣是「卡越仔」作業。當時的作業漁場曾有八年的時間是在花蓮附近與南方澳之間來來去去,如果南方澳漁場漁獲不太多,就會轉往花蓮作業,大約是在三、四月左右,此時較少有船到花蓮這邊作業,所以漁獲量還算不錯,反之,若花蓮的魚況不佳,就轉回南方澳,這段時期大約是在夏季,當時漁船從南方澳到花蓮的單趟航程就要大約二個半小時,往返來回就需花費五個小時左右。

「金泰興6號」漁船有四個人作業,當時的分紅是將漁獲賣出所得扣掉成本後,船主分一半,海腳平分另外一半,因此作業人數少,相對分紅就較多;但若作業人數多,相對分紅也就比較少,當時大約一個月結算一次,因為討海是看天吃飯的行業,收入有時不錯,但有時就不太好,如果以平均月收入來算的話,大約可以到六萬元左右。「卡越仔」作業,一次下網後,大約二、三小時後再起網,篩檢完漁獲後,就再下網,此時若沒有輪到作業責任的人,就可以在船上睡覺休息,但有時若魚網因作業損壞時,大家夥就有得忙而無法休息了。

朝利來到南方澳討海時,鐵船正興盛,不過大多都是遠洋作業,需要出海一個月以上,朝利覺得沒有必要為了賺錢而離家那麼久,所以他都是在近海的「卡越仔」作業,這樣就足以讓他養家活口,同時家裡也照顧得到,他也就覺得知足了。朝利除了出海捕魚外,他還會自己張新網、補網,「卡越仔」魚網在當時一件差不多要三、四萬元左右,但因為自己會張網,所以也就省卻了一部分工錢,魚網有分「蝦仔目」(網目較小)、「魚仔目」(網目較大),因應不同的捕撈的魚種,而需使用不同的魚網。

朝利在「金泰興6號」漁船擔任「大俥」一直到他五十歲時,因為妻舅要搬到花蓮,但朝利覺得自己已經有些年紀了,所以不想離家太遠,因此他就離開「金泰興6號」漁船。與此同時起,朝利曾經有二、三年的時間兼做岸上的生意──販賣雜貨給住在海上旅館的大陸漁工,起初是因為有認識的海腳引介,因此而開始這樣的生意,當時大約有二、三家在做同樣的買賣,後來朝利就轉為大盤商,供給零售商貨品,而不再自己親自到漁船去販售。

離開「金泰興6號」漁船後,朝利到「新隆興」(忘了編號)漁船擔任海腳,這是一艘約四十噸的塑膠船,此時漁船上有一位大陸漁工,其他都是台灣籍的船員,大約一年後,朝利轉往「新寶福」(忘了編號)漁船工作,一樣是擔任海腳,「新寶福」漁船大約三十五噸,是為塑膠船,這艘漁船的漁獲比「新隆興」好一些,大約在這裡工作二年後,因為朝利「龍骨」(脊椎)的某幾節有脫落,因此他就離開漁船工作,進醫院動手術,而後就正式從討海界退休。

海上印記

以前的漁船,在船上並沒有設置厠所,若想要上小號時,面海站在船弦邊即可,若是要上大號,則必需要將屁股伸出船弦外,同時手要抓住可以讓自己不跌倒的固定物。朝利記得有一次是在他剛討海不久的時候,在姐夫的漁船「新福榮6號」,那時他是煮飯兼在「扞帶仔」(掌舵),早上的時候,漁船上的人都還在睡覺,朝利想要上大號,於是就手拉繩子,將屁股放在船弦外方便,結果一個不小心,手拉的繩子鬆掉了,結果朝利整個人就翻轉掉到海裡,因為大家都在睡覺,所以沒有人發現,漁船也一直往前慢慢駛離,他在海裡用仰式游泳了大約二個小時,不斷的拍打海面起水泡,希望能夠引起他人的注意,後來終於有一艘來自龜山島的漁船發現了海面的水泡,以為有魚在那裡,結果探近一看,才發現是落海的朝利,不過也幸好是這樣,那艘漁船才把落海的朝利給救起來,救起朝利的這艘漁船船主名為「阿本仔」,後來透過話機聯繫,終於把朝利送回「金福榮6號」漁船,結束這回的落海驚險記。

  因為要上大號,卻不小心落海,又因為船上同事都在睡覺而沒有被人發現,這次的事件,不管是對落海的人或是漁船,可都是相當的危險,因為沒人掌舵的漁船,發生事故的機率很高,而落海的人若無法支撐,滅頂的機率更高,也因此這次的事件,讓朝利畢身難忘,不過還好的是,後來的漁船設備都已較進步,也開始在漁船內設置有厠所,要不然上個大號,也似在跟生命博鬥,當真不是現在當笑話來看的回憶這般輕鬆。

  朝利的落海事件不只一件,在他五十歲左右,當時是在「新隆興」漁船工作,這是艘「卡越仔」漁船,有一回在冬天的早上要出港前,大約清晨四點多的時候,朝利想要先到南方澳第一漁港(南寧市場附近)的漁船停駁處,將漁船與漁船之間繫綁的繩子解開,以便稍後漁船的出港作業,結果在解開繩子後,朝利要跳過漁船時,一個不小心,竟然失去重心,來不及反應就掉到了海裡,還觸及到了港底,因為當時是清晨,附近沒有什麼人,幸好的是在摔下去的時候,朝利身體都沒有因為碰撞而受傷,於是他就自己游泳到近船邊後,再攀著船弦爬上漁船脫險,還好這次的驚險事件落海沒有太久,因為是冬天,如果落海失溫又沒有人發現,後果將不堪設想。

感觸寄語

討海三十年左右的朝利,覺得討海可以讓他養家,而且相對也自由,也因為自己都是近海作業,所以家也都照顧得到,因而讓他覺得感恩,只是討海也有相當的風險,因為有風浪時,比較會有魚,同時在颱風過後,也會比較有魚,朝利就曾經在颱風天過後出海,一天的漁獲收入就好幾萬,但此時出海,相對海面上就較不平靜,而且在海上作業,不管有沒有雨,都要穿著「油衫」(雨衣),讓他覺得是相當辛苦的一件事,不過,雖然辛苦歸辛苦,但總是讓朝利維生的工作,原本朝利還打算要討海到六十歲,但是因為自己的身體健康不允許,因此只得提早在五十四歲時就退休。

朝利覺得討海是個危險又辛苦的工作,所以對於兒子,朝利並不鼓勵他來討海,因為出於愛護的心理,覺得自己曾經有過的艱辛經歷,不想讓孩子再受到跟自己同樣的辛苦,不過朝利的兒子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也並不想往漁業發展,所以即使兒子離開宜蘭,而在桃園定居生活,朝利也是支持兒子的決定。

圖2:陳朝利與採訪團隊合影。
圖2:陳朝利與採訪團隊合影。

計畫資訊

計畫名稱:2016南方澳討海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

計畫執行:陳財發、李阿梅、黃麗惠

委託單位: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計畫時間: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