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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99期-入蘭、拓墾、老大公、祭典─從田野的立場看頭城搶孤

文:張文義(蘭陽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編按

為促進兩岸民俗節慶文化交流,擴展視野,增進學術論述與活化文化資產之理論與應用。由佛光大學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共同策劃,於2012年9月2日假蘭陽博物館辦理「第一屆兩岸搶孤民俗節慶文化資產學術研討會」。

 

會中由文史工作者溫世和發表〈大路關傳奇-渡孤-四孤搶粄〉,屏東搶孤紀錄映像作者張順興發表〈恆春中元節搶孤與「豎」(Suh)孤棚映象紀實〉,佛光大學文化資產所研究生樊德惠發表〈搶孤民俗文化資產形式之比較–以頭城鎮、隆教鄉為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班姚伯勳發表〈孤棚構築技術調查–以漳州龍海隆教大社為主〉,蘭陽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張文義發表〈入蘭、拓墾、老大公、祭典─從田野的立場看頭城搶孤〉,蘭陽技術學院講師游憲廷發表〈從頭城搶孤文化資產看文化創意產業與觀光〉等論文,並就搶孤民俗文化遺產保存之現況進行座談。

 

本刊取得主辦單位的同意,逐期刊載這些論文,讓大家分享搶孤最新的研究動態,這期為您刊載蘭陽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張文義發表〈入蘭、拓墾、老大公、祭典─從田野的立場看頭城搶孤〉。

壹、前言

所謂的「頭城搶孤」,嚴格來講,應該屬於頭城「開成寺中元祭典」或「頭城中元祭典活動」當中的一個最後的活動。事實上,整個頭城的中元祭典活動,從每年的農曆的七月一日開始,到「月尾」(大月是七月三十日,小月是七月二十九日)的搶孤活動,至此才畫下頭城中元祭典所有活動的句點。期間包括各種活動,可以說多彩多姿,是清代以來,頭城一年一度最為熱鬧、歡騰的節日。

 

整個「頭城搶孤」活動,包括:1.農曆七月一日的破土押煞。2.製作飯棚。3.製作飯棧和孤棧。4.搭設飯棚。5.七月十五日的「開蒙普施」,以祭品祭拜先人或返回陽間的陰魂、老大公等。6.豎燈篙,以招引老大公前來。7.搭設孤棚及主普壇。8.主普壇開燈及迎神、尊神鑑醮。9.發表章呈、讀疏文,告知上天和天地萬物、神明和老大公等,即將辦理「三朝清醮大典」。10.製作孤棧及孤棚柱塗牛油。11.遶境及放水燈。12.架設孤棚。13.「月尾」舉行大普科儀、謝神、進包仔香與跳鍾馗。14.進行搶飯棚。15.進行搶孤活動。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就為了最後的搶孤活動。因為最後的搶孤活動,場面壯觀,驚險萬分,吸引眾人眼光,所以把其他相關活動疏忽掉了。這是我們在看待整個「頭城搶孤」活動時,一般人比較容易存在的觀念和視野。

 

針對「頭城搶孤」活動的歷史沿革、宗教祭典、科儀及孤棚、飯棚和孤棧的取材、製作過程等。由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於2011年出版,而由邱彥貴、劉俊廷、姚伯勳及陳詠笙等人,分別負責撰寫〈歷史篇〉、〈祭典篇〉、〈孤棚篇〉和〈孤棧篇〉而成《頭城搶孤─歷史、祭典與工藝》一書的情形來看,更可以證明、凸顯出「頭城搶孤」活動,並不是只有農曆七月的「月尾」晚上的搶孤活動而已。

 

此外,有關「頭城搶孤」活動的文章及相關論文,例如:日治時期增田福太郎的〈頭圍於搶孤の習俗就:中元祭の特殊例〉、鈴木清一郎的〈本島の盂蘭祭普渡:竝全島一の頭圍の搶孤就〉等,戰後則有陳志謙的〈頭圍搶孤〉、李榮春的〈看搶孤〉以及游謙的〈頭城搶孤的歷史與演變〉等。近年來則除前述《頭城搶孤─歷史、祭典與工藝》外,由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出版的《頭城鎮─話說搶孤》,此書2010年出版一次,2011年再版。此書內容包括蘇美如的〈2009頭城孤棚工法研習: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延續〉、樊德惠的〈冥陽同慶─頭城搶孤〉,以及張文義主持、紀錄的耆老座談會和個人訪談的田野口述歷史資料。此書針對頭城搶孤的孤棚施工情形及搶孤活動從農曆七月一日到「月尾」搶孤活動的過程和情形,在圖文並茂的方式做了相當明確、可靠的描述和紀錄。至於田野口述資料則紀錄、保存了地方耆老對頭城搶孤活動的參與情形和對過去的回憶及現在情況的敘述。

 

另一方面,透過電子媒體和平面報紙的報導,「頭城搶孤」已不只是頭城或宜蘭一個地區性的活動而已,已經行銷成全台乃至國際性報導。然而「頭城搶孤」在日治時期或戰後初期的情形,到底是一種什麼景象?而搶孤活動又和當地人民又有何關聯?這些問題是筆者比較具有興趣的地方,也比較少有人提到的部分,所以本文就嘗試以田野口述歷史的資料為主,加上日治時期的新聞報導為輔,從田野以及比較人民的立場和角度來描述,探尋1991年重新復辦前的頭城搶孤面貌。至於有關媽祖廟前搶飯棚、「高低攤」的祭拜情形等因篇幅和著力點的關係暫不討論,所以本文主要針對搶孤棚的情形做論述。

貳、清代文獻上的搶孤情形

據文獻資料的記載,自清代以來台灣各地即盛行中元普渡的搶孤活動,例如乾隆16年(1751)王必昌的《重修台灣縣志》卷十二「風土志‧風俗」中的記載:

 

(七月)十五日作盂蘭會。…又搭高檯,陳設餅餌果品,牲牢堆盤二、 三尺,至夜分同羹飯施燄口,謂之普渡。供畢,縱貧民上檯爭相奪取,每釀事端。比年官為禁止搭檯,始於各家門首設供,風俗之一靖。(註1)

 

可以看出在中元祭典時,眾人合力搭架高檯陳列祭品,在儀式結束後,便由貧民攀爬高檯,搶奪祭品,為此發生糾紛不斷。對此官方則是採取禁止策略,只准在各自家門前擺放祭拜,至於高檯是甚麼形狀或高度如何則不得而知。

 

事實上,搶孤的活動隨著漢人移民從台南、嘉義一帶往北部的新竹、淡水拓墾後,其活動便一直往北台灣擴延開來,最後又因移民進入宜蘭,而帶進此-農曆七月特有的搶孤活動。至於官方的禁止或壓制政策,只有顧到一時,無法徹底禁絕。

 

此外,有關「搶孤」兩個字最早出現在台灣清代相關文獻資料的證據,一般研究學者則以余文儀於乾隆年間完成的《續修台灣府志》裡,收錄孫霖寫的<赤崁竹枝詞>的內文為例:

 

結緣纔過又中元,施食層臺市井喧;三令首除羅漢腳,只教普度鬧黃昏。

 

這首詩後,作者自註說明:

 

臺俗:七夕……煮豆拌裹洋糖同龍眼、芋頭分餉,名曰「結緣」中元節,好事做頭家,醵金延僧施燄口,燃紙燈於海邊,謂之「普渡」。是月也,最多羅漢腳,搶孤打降,結黨滋擾:觀察覺羅四公、刺史余公、明府陶公委員巡查,禁演夜戲。(註2)

 

由此可見,官方為了防止參加搶孤的「羅漢腳」(單身漢)「結黨滋擾」而禁止夜間演戲,這首詩依時間的推測約在乾隆27年(西元1762年),而這也是台灣史料當中首次看到「搶孤」兩個字的應用。(註3)

 

清代中元普渡搶孤活動,隨著漢人移民的渡台,其搶孤的方式和形態也在一直演變當中,其間,來自台灣對岸中國的清朝官員雖然認為搶孤活動是一種陋習和影響社會治安的活動,而嚴加限制其活動,甚或禁止,但是此一屬於民間習俗的中元祭典活動,卻一直蔓延開來。至於偏處台灣東北角,漢人移民拓墾土地的歷史晚於台灣南部一、二百年的宜蘭,對此中元祭典活動也不能免疫。有關宜蘭清代時期搶孤的情形,文獻資料甚少,以宜蘭而言最早的記載就是烏竹芳於道光五年(西元1825年)六月至六年十二月間出任噶瑪蘭通判時,親身看到宜蘭搶孤情形,而在《噶瑪蘭廳志》卷八〈離識下‧紀文下,詩〉收錄其〈蘭城中元〉的詩:

 

殽果層層列此筵,紙錢焚處起雲煙。
滿城香燭人依戶,一路歌聲月在天。
明滅燈光隨水轉,輝煌火炬繞街旋。
鬼餘爭時其環向,跳躍高臺欲奪先。

 

本詩作者並附註釋說明:

 

蘭每年七月十五夜,火炬燭天,笙歌喧市,沿溪放焰,家家門首各搭高臺,排列供果,無賴之徒相奪食,名為搶孤。(註4)

 

這是宜蘭地區有關搶孤活動在文獻資料上最早的記載。從中可以看出當時宜蘭城內已有放水燈,而搶孤是在每戶人家的門前,不像頭城搶孤,集中力量搭設孤棚,讓眾人攀爬搶奪。有趣的是頭城當時已有搶孤活動了嗎?由於文獻資料的不足,無法確定。但若以時間來算,距離吳沙嘉慶元年(西元1796年)入蘭拓墾,而此詩若於道光六年(西元1826年)寫出,則差距30年的時間。而道光和之後的咸豐年間,更是漢人移民宜蘭最為旺盛時期,頭城的搶孤是否在這期間逐漸形成、定制下來呢?雖然缺少文獻資料,但值得進一步探討。

 

此外,繼續查看歷史文獻資料,陳培桂於同治十年(西元1871年)編著的《淡水廳志》卷十一<考一‧風俗考‧風俗>中,針對當時搶孤情形有所描述:

 

(七月)凡一月之間,家家普渡,即盂蘭會也,不獨中元-曰耳。俗傳七月初一日為開地獄,三十日為閉地獄,延僧登壇施食,祭無祀之魂。寺廟亦各建醮兩三日不等。惟先一夜燃放水燈,各給小燈,編姓為隊,絃歌喧填,燭光如晝,陳設相耀,演劇殆無虛夕。例集一所,牲醴饌具,積如山陵,植竹高懸,其名曰棧。主事持械守護,謂之壓孤。鑼聲鳴則起而奪,謂之搶孤。文武官弁必赴所禪壓。(註5)

 

由此可看出,當時的搶孤是集中於一個場所,並設有「植竹高懸,其名曰棧」,在尚未開始進行前,「主事者持械守護」,等到「鑼聲鳴起而奪」,就是鑼聲一響,眾人起而搶奪,謂之搶孤。這裡把頭城搶孤的「孤棧」的「棧」已經提出,而且「鑼聲鳴起而奪」,和頭城搶孤形式類似。但是來自中國派駐台灣的文武官員則前往搶孤場所進行壓制、防範滋擾事件的發生。

 

從乾隆年代的文獻資料,到同治年間的歷史記錄,也就是搶孤從台灣南部隨著漢人移民的往北拓墾,其形式、方法從原本堆疊祭品,任人搶奪的情形,到特別在一處場所豎立高聳而竹做成的「棧」來懸掛祭品,然後在一定儀式結束後,敲鑼表示大家可以起而搶奪。所以台灣的搶孤形式和結構是隨著移民和時間而演變的,到了同治年間的情形,則可以連接到其和頭城搶孤的類似處,尤其是「三十日為閉地獄(關鬼門),延僧登壇施食,祭無祀之魂。……惟先一夜燃放水燈,各給小燈,編姓為隊,絃歌喧填,燭火如畫」,此景此情,和頭城「月尾」搶孤前一天施放水燈的情形已是一模一樣,其「各給小燈,編姓為隊」,頭城則是「編地為隊」,也就是一個地方或庄頭,現在則是一個里為隊,進行施放水燈的儀式,而頭城各里均有自己的水燈名稱,其中大坑里則是「水燈首」,其水燈是領著大家的水燈第一個施放水流的水燈。

 

宜蘭自嘉慶元年吳沙入蘭之後,來自淡水、台北等地的漢人移民前仆後繼地前來宜蘭拓墾,在宜蘭建立了屬於漢人的社會經濟型態,同時也帶來了屬於漢人社會的民俗文化,搶孤的活動,即在此情形下,移植到宜蘭,而頭城因為有烏石港的存在,帆船所在多有,其桅桿更可以提供搭設高檯(孤棚)之用。(註6)

 

另外,因為頭城在宜蘭的歷史發展上具有特殊的歷史意義和價值。再者,吳沙的拓墾成功,更鼓舞、帶動了移民的意志和精神指標。以上這些歷史因素的結合,造就了頭城特有的搶孤結構和樣態。

 

至於有關清代頭城搶孤的活動樣貌到底如何?清代重要的文獻資料,《噶瑪蘭志略》和《噶瑪蘭廳志》均缺乏明確的記載,無法得知,但前引《淡水廳志》的搶孤型態,或許可以提供推測、想像空間,印證於田野口述資料和近年來的頭城搶孤活動,倒也有一定程度以上的相似或一致的地方。

參、搶孤活動在日治時期的形態

如前所述,在台灣各地都有搶孤活動,如今為台灣規模最大,最為撼動人心的頭城搶孤,卻未有文獻資料明確的記載其起始於何時?演變過程又是如何?因為缺乏相關文獻資料,無從了解。

 

然而,時序進入日治時期,針對頭城搶孤的記載、報導及研究等就陸陸續地展現出來了,讓我們對當時的搶孤情形,有了第一手的認識與了解。例如《台灣日日新報》於大正12年(西元1923年)9月15、16日以日文書寫,中文名稱可以翻譯為「蘭陽三郡具代表性,稀有的祭典活動」,且連續二天分上、下文,並以連載方式介紹頭城的搶孤活動。頭城搶孤所受到的重視和撼動力量由此可見。為了解起見,部分翻譯如下:

 

佛祖廟前的廣場中央,立著10根無皮圓形的帆柱(桅桿)所搭成,而高度為3丈2尺的高台。而在離地3丈2尺的地方,架設二間半到三間(約15尺至18尺)左右的鋪板(棚架)。圓柱頂端並無立腳之處,因為鋪板在圓柱的頂端向四周往外延伸約5尺。這種情形恰如番人(原住民)在榖倉上架設以阻止老鼠侵入的突出裝置一樣。此外,在鋪板上面又豎立13支高約20尺多的祭品塔(孤棧)。這是來自舊13庄的祭品,是施捨給鬼魂的祭品。祭品塔形狀有如杉樹,用竹子當骨架,外面繫著煮熟的雞、鴨、魷魚、魚、豬肉、米粉和粽子等,連個空隙都沒有。其中主要是雞和鴨約1千隻,豬肉1千5百斤,粽子7百50斤,可想見是如何盛大啊!此外,祭品塔的頂端更插上三角旗。(註7)

 

這是針對頭城搶孤活動當中,有關孤棚、孤棧、祭品等最直接最第一手也是最詳細最早的新聞報導。有趣的是這時候的「孤棚柱」是10隻,和現在的不同。另外,「孤棧」則有13隻。據陳玉麟和莊錫財等地方耆老的口述歷史資料:「頭城搶孤,最早的孤棧原來只有9隻」(註8),這則報導是13隻,可見後來有加入「新同學」,也可以證明,搶孤的活動,其形態和結構在當時或現代都有一種演變的現象。

 

此外,針對孤棚、孤棧的結構和型態這則新聞報導也有所描述,對於所謂的「飯棚」也有所介紹,且說出「飯棚」上面用竹籃子裝好的米飯是要給乞丐搶食用的。另外還有如下的介紹報導,也就是道士坐在佛祖廟(開成寺)前堆滿祭品間所設的壇上,持續誦經二個多小時,期間爆火聲響起,燃燒銀紙的火焰熊熊往上竄起來。莊嚴當中帶有一點憂戚感覺。到了晚上10點半,誦經完畢,當晚壯大的搶奪祭品活動便開始,以下直接翻譯:

 

從廣場到道路一邊,約有一萬四、五千的人蜂擁而至。時間一到,一聲令下,伴隨民眾的歡呼聲,十多名壯漢衝到一丈多高的小飯檯(飯棚)開始攀爬,並用繫在腰間的細繩把竹籃裡的米飯吊下來。而由其他同伴將米飯取下。一瞬間便結束。接著便開始搶大檯(孤棚)上的東西。

 

燃燒當中的銀紙火光映照在手上,在煙霧當中,數十名血氣壯漢如蝗蟲般湧向十根圓柱。腰上繫著疊在一起的麻袋,口含著小刀,拼命地爬上柱子。如壁虎般仰著頭往上爬。每年依例如此,練就而成技巧。事實上這是很危險的事情,看著也會捏一把冷汗,不可思議的是沒有人掉落下來。沿著圓柱爬上鋪板(棚架)上,又如飛鳥般使用小刀割下繫在祭品塔(孤棧)的雞、鴨等祭品,並裝進在腰上的麻袋裡,很短時間祭品便都被拿光。接著是豬肉、魷魚、魚,最後是米粉、粽子等,並裝進麻袋裡。麻袋二個、三個的投向在地上的夥伴們。而且,最後是祭品塔的頂端(棧尾)上的三角旗(順風旗)這面旗子的搶奪便是整個活動的尾聲。

 

這面旗子是以前入港(頭圍港)支那(中國)戒克船(帆船)所爭相購買的,保護著航行的安全,當時價值12兩。如此的祭品大爭奪,前後約40分鐘,真是令人目眩的景觀。為了觀看而遠從宜蘭或羅東等其他地方前來。取得祭品的夥伴們也會以此邀請知己朋友來一起飲宴。另一方面,隔天晚上,在廟前也會以擺飾用的祭品,邀請相關人員前來舉行盛大的慰勞宴,並以此做為大祭(搶孤活動)的終點。全部費用約需1萬元。祭典結束約11 點,鐵道部會增開12點由頭城出發,往宜蘭行的臨時列車,以輸送民眾。又據頭城分駐所赤峰警部的談話,每當祭典舉行,做為警察,不能不設置救護班,但是住民不想要,因為神明會保佑,救護班就不必了。(註9)

 

將近90年前的《台灣日日新報》,用連載二天方式,詳細地報導頭城搶孤的情形,可見其倍受重視的程度。從此,《台灣日日新報》在每年的農曆七月針對頭城搶孤均有所報導,直到昭和12年(1937)為止,可見在台灣中元祭典活動當中,頭城搶孤不只在整個宜蘭,乃至全台灣都是有名的中元普渡活動。以下再舉《台灣日日新報》於昭和9年9月11日名為「頭圍搶孤」的漢文報導,以凸顯當時之情況:

 

(宜蘭)郡下頭圍庄慶讚中元。去舊二十九日夜,燃放河燈,午後七時,陣頭花燈,火把樂隊等,計四十餘陣,又參加行列。頭圍庄下酒類煙草(香菸)食鹽小賣人(零售業者)組合(同業公會),主催(辦)專賣品宣傳,是夜森永所長,外職員及專賣關係者各小賣人等百二十餘名,各執小旗或燈,齊集(開成)寺前,由樂隊前導,巡繞街衢,燈數六百餘盞,因夜風太急,九時半解散。又三十日在寺廟高搭孤棚,上列祭品,共十三槽(棧),就中下埔庄雞鴨槽最大。外各槽上,高懸金牌數面。是日天氣晴和,到著列車及乘合自動車(汽車),皆告滿員(客滿)。途邊置設臨時列車切符(車票)發賣所,比前年較為熱鬧。

 

午後七時普施,十時揚煙火為號,各健兒鼓勇躍上,棚下人山人海。頭圍各分室(分駐所),特派多數警官,整理交通,而壯丁團(類似現在的義警、義消),亦多為援助。至十一時搶孤告終後,由小賣人組合,對於搶孤入選者,分贈專賣品,一等陳清泉、二等林阿枝、三等陳天賜云。(註10)

 

《台灣日日新報》這種屬於第一線的報導方式,和田野口述訪談效果一樣,都是比較屬於民間性的觀察和記錄,讓我們有如親身經歷一番,可以說是有關頭城搶孤重要的珍貴資料。從此也可證明頭城搶孤在農曆七月的「月尾」舉行,前一天則是放水燈。而從報導來看,其進行搶孤的時間也比現在早,而且是以燒銀紙的煙火為號,不像現在以鑼為號,另外,也沒有現在「跳鐘馗」儀式,直接就進行搶孤的活動。而開通於大正十二、三年(1923、4)的台北宜蘭鐵路更加開臨時列車,沿途並設有售票場所,此外,警察也會出來指揮交通,另外就是專賣品零售業者也搭上搶孤的「便車」進行相關的商業廣告活動,可見頭城搶孤活動,已不只是民間的普渡活動,其實已具有觀光、休閒及遊樂的性質具有吸引遊客前來觀賞的魅力。從這則報導當中我們也得知孤棚上的孤棧,已掛上「金牌數面」的情形,可見搶孤的目的不是只有祭品、順風旗而已。

 

另一方面,由民間動員舉辦的搶孤活動,從統治者或官方的立場來看,清代封建式的彈壓、制止手段,和日治時期開放、配合與支持的態度做對照的話,也是值得關注有趣的問題。同樣是搶孤活動屬於民間性質的中元祭典活動,因時代和統治者的不同而有不同遭遇。然而,自昭和12年日本發動對中國的戰爭開始,讓台灣逐漸陷入戰時體制,尤其是昭和16年(西元1941年),英美等國正式對日宣戰,太平洋戰爭發生後,身為日本殖民地的台灣被迫投入戰爭,而日本政府也強化皇民化運動,自清代以來的搶孤活動,徹底地被壓制、制止下來,進入學者所謂的「壓迫時期」。(註11)

肆、田野上的頭城搶孤面貌

日治時期的頭城搶孤,除受到《台灣日日新報》的注目外,其規模之盛大和危險性之高及震撼力,無不比當時同一時間存在台灣各地的所有搶孤活動,更具有吸引力。《台灣日日新報》在昭和10年9月8日的報導特別以「全島唯一」為標題。隔年昭和11年(1936)台北帝國大學(台灣大學前身)助教授增田福太郎即前來頭城實際目擊搶孤現場,事後寫下如前述之文章。昭和12年(1937)鈴木清一郎也以研究者身分前來觀察、記錄,同樣也留下相關資料。針對頭城搶孤的由來和特殊高大的孤棚,當代研究搶孤的學者引用增田和鈴木的研究和記錄有以下的描述和看法:

 

因為吳沙率領漢人拓墾過程中,許多當時戰死的「生番」枯骨,四處暴露於風吹雨打中,無人奉祀。偶逢頭圍的地方流行瘟疫,地方民眾認為這是孤魂所作祟,而以林乾瑞為首,將那些枯骨集中起來,而在開成寺前建造兩個所謂「萬善同歸」的無名塚,以普度來祭拜他們以祈求平安,是為搶孤的由來。至於特別構築高臺安置祭品的特殊風俗,鈴木採得的說法也和前一年增田聽聞的類似,強調吳沙目睹沉船隻的桅桿在港口林立的悲慘情況,因此把沖到烏石港海岸邊的桅杆撿起來,用它做成孤棚並進行搶孤。(註12)

 

有關頭城搶孤的由來,地方耆老莊錫財多年來收錄相關資料,據其口述歷史資料的描述:

 

吳沙公來宜蘭和原住民有所衝突,產生一些亡魂。至於海上來的,渡海來台灣真危險,因為有黑水溝,很多人落海逝世,這些海上亡魂,就是放水燈的目的。另外,路上亡魂,就是搶孤來普渡。……所以搶孤時有設燈篙,就是要招引這些亡魂,希望更多的亡魂前來接受人間的普渡。如果較矮的則是招引小孩亡魂,所以才有天燈和地燈,……頭圍港時,在媽祖廟(昭應宮)前有蓋一間「苦勞(苦力)間」,這些「苦勞」親像現在碼頭工人,他們都是搬運貨物的人。當時搭設「孤棚」的工作,都是他們負責。所以推測起來,大約一百多年前就有搶孤了。(註13)

 

兩相對照,頭城搶孤的目的和起源,和吳沙的開蘭,以及漢番衝突所產生的亡魂,以及海上亡魂等,不管大人小孩都是搶孤的普度對象。吳沙率人民前來宜蘭拓墾,在不到2年的時間即逝世,且剛剛建立頭城拓墾基地,還要往南繼續拓墾,且漢番衝突不斷,可以說是「兵荒馬亂」之間,若加上當時拓墾所建立起的社會經濟基礎尚屬薄弱,是否有充足餘裕,如:人力動員、經費來源、共同意識的支持等,有可能就在當下立刻就動員人力從海邊撿拾桅桿,來搭設孤棚進行搶孤,而那些堆在海邊的桅杆夠用或可以用,實在令人懷疑。再者,宜蘭漢人社會的建立,透過烏石港航運的關係,可能要在道光或咸豐年間才有可能,同時才有可能舉辦比較有規模的搶孤活動是可以理解和推測的。總之,吳沙前來頭城在和番人(原住民)衝突及疾病和社會基礎尚未達到一定程度的基礎下,即能舉行頭城搶孤,以祭祀普渡各類亡魂,在歷史背景的基礎上,似乎有其誇大或立論脆弱的地方。

 

另一方面,頭城慶元宮前原本為碼頭,船隻可以停靠裝卸貨物,便需要類似碼頭工人的「苦勞」工作,每年搶孤的孤棚搭設便由他們負責。頭城搶孤的孤棚冠全台,吸引眾人注目,其和烏石港做為一個宜蘭對外的商港,船隻以桅桿作帆,可以進出,帶動宜蘭漢人社會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提供搶孤搭設孤棚時使用的「孤棚柱」。據世居頭城大坑里的地方耆老陳玉麟的描述:

 

孤棚柱有12隻(從10隻變成12隻),以前即使有錢也買不到這些桅桿,即使有得買,也沒有車或船可以載。所以早期搶孤時,都要利用帆船的桅桿。古早搶孤,大坑里出三隻桅桿當作孤棚柱,這件事,阮阿公都講過。搶孤需要孤棚柱,出十二隻的孤棚柱真艱苦,需要一艘船一艘船去查看,要看哪一艘船的桅桿比較好,選好十二艘船後,農曆七月要搶孤,六月進港就不敢再出海了,等到十二艘船都到齊後,便停在媽祖宮(慶元宮)前,以前叫做渡船頭的地方,進行落桅(把桅桿卸下)的工作。……大坑罟就是提供三隻桅桿當作孤棚柱,所以才當水燈首。(註14)

 

水燈首的意思是搶孤活動前一天要放水燈,所有的水燈都要等到大坑里的水燈流放後,其他水燈才可以流放,這個習俗從清代到現代都是這樣,因為大坑里當時以船為商家載運貨物的船和人員比較多,並提供孤棚柱搭設孤棚,以便搶孤的進行。頭城搶孤的孤棚都比其他地方高大,就是和這個有關係。因為當時的船桅得來不易又相當貴,不能因為搶孤而破壞或變短,因為船桅是可以裝卸同時也可以重複使用,何況船家也無法承擔每年購買桅杆的經濟負擔。以此看來,頭成的搶孤又和烏石港或後來因河道改道而港口南移被稱為頭圍港間的關係,可以說關係密切。這也是搶孤與眾不同的地方之一。(註15)

伍、結語

頭城搶孤的產生當然和宜蘭漢人移民有關係。有關台灣搶孤的民俗和形式,從歷史文獻來看,事實上是一直演變的,宜蘭的漢人移民屬於台灣拓墾的晚期,剛好傳接到搶孤民俗活動發展到另一個階段的時間點,加上頭城在清代有烏石港做為對外的商港,而當時的帆船出入烏石港,其特有的桅杆變成為搶孤活動重要的材料之一,因為使用又高又粗的桅桿,所以造就了頭城搶孤高大的孤棚,據地方耆老黃松林的回憶,小時候好奇爬上孤棚,風吹來時又會搖晃則心生恐懼便趕緊下來,可見其高度和受風影響的程度。(註16)

 

有關頭城的搶孤,在當代研究者的努力之下,對其孤棚、孤棧、飯棧及上山取竹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記錄,至於祭典科儀方面也已建立相當的研究、觀察的基礎,可以說是宜蘭民俗祭典活動當中最有吸引力的主題之一。然而,頭城搶孤的歷史發展和演變過程仍有一些不是很清楚的地方,還是需要繼續探討和研究。

 

頭城搶孤的活動以最後搶孤棚做結尾,地方耆老都叫做「搶大棚」,以便和「搶飯棚」做區隔,而本文基本上也以「搶大棚」為著力點,有些耆老口述資料和相關文獻在本文當中上未寫入或引用,致使本文所呈現的頭城搶孤「搶大棚」的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朗,這是本文很大的缺憾,有待來日更用力來敘述、探討。至於所謂的「搶飯棚」的問題,地方耆老都很清楚當年在慶元宮媽祖廟前舉行的情形,可惜本文無法探討,這也有待他日進行了解。總之,有關頭城搶孤的歷史發展,從清代、日治、戰後初期,以及民國38年(西元1949年)開始以戒嚴令的威權命令下停辦數十年,直到80年(西元1991年)在社會開放的經濟基礎下復辦,其間和日治時期一樣都承受過所謂的壓迫時期,這是台灣民間習俗和文化活動最黑暗、最受壓制的年代,嚴重影響民俗信仰和文化活動的發展,著實令人遺憾。

備註

  • 註1 王必昌《重修台灣縣治》頁399。台北,台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 註2 余文儀《重修台灣府志》頁980-981。台北,台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 註3 這一年搶孤名稱的出現,距離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庭收台灣入板圍,剛開始是79年的時間。
  • 註4 陳淑均《噶瑪蘭廳誌》,頁406,台北,台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 註5 陳培桂《淡水廳志》,頁300-301,台北:台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 註6 陳玉麟先生口述歷史資料,2000年6月6號。 據陳玉麟先生的描述,其祖父輩世居大坑,家裡以「整船」(以船為人載貨)為生,農曆七、八月時,船隻最大最粗的桅桿可以提供 搶孤搭設孤棚之用,事後,再行裝設在船上以便航行。由於大坑所提供隻孤棚的「孤棚柱」最多,所以放水燈大坑里是水燈首。
  • 註7 <蘭陽三郡具代表性,稀有的祭典活動>,《台灣日日新報》(大正12年9月15、16日)。
  • 註8 莊錫財先生口述歷史資料,2009年9月4日,陳玉麟先生在其父祖輩的口傳歷史當中,很清楚的記得,其祖父的年代以「整船」維生,提供桅桿當作「孤棚柱」而孤棧最早是「9棧」,也就是原本只有9隻孤棧。
  • 註9 <蘭陽三郡具代表性,稀有的祭典活動>,《台灣日日新報》(大正12年9月15、16日)。
  • 註10 <頭圍搶孤>,《台灣日日新報》(昭和9年9月11日)。
  • 註11 游謙、施芳瓏《宜蘭民間信仰》,頁15,宜蘭,宜蘭縣政府。
  • 註12 林正芳編《頭城搶孤─歷史、祭典與工藝》,頁43,宜蘭,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 註13 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頭城鎮─話說搶孤》,頁190,頭城,宜蘭縣頭城中元祭典協會。
  • 註14 同註10,191-192頁。
  • 註15 光緒4年(1878),一場大洪水造成原本於大坑里北邊出海的河道,改從南邊出海,船隻改由頭城打馬煙出入而形成頭圍港。
  • 註16 黃松林口述歷史資料。2012年5月25日。

參考文獻

  • 專書

王必昌,《重修台灣縣志》。台北:臺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台北:臺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陳培桂,《淡水廳志》。台北:臺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北:臺灣銀行台灣文獻叢刊。

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頭城鎮─話說搶孤》。宜蘭: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

  • 口述歷史資料

陳玉麟口述歷史資料。2009年6月6日

莊錫財口述歷史資料。2009年9月4日

黃松林口述歷史資料。2012年5月25日

  • 報紙

《台灣日日新報》。<蘭陽三郡具代表性,稀有的祭典活動>,(大正12年9月15、16日)

《台灣日日新報》。<頭圍搶孤>,(昭和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