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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35期-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主視覺。
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主視覺。

前言

宜蘭縣政府每兩年辦理一次的「宜蘭縣文化獎」,為宜蘭縣藝文界最高榮譽,獎金高達20萬元,今年邁入第九屆,並在宜蘭縣史館舉行頒獎典禮,本屆宜蘭縣文化獎得主作家吳敏顯,文化紀念獎得主李榮春,由宜蘭縣長林姿妙親自頒贈宜蘭縣文化獎獎座給吳敏顯以及李榮春的家屬,表彰他們對宜蘭文化的貢獻。

宜蘭縣長林姿妙親自頒贈宜蘭縣文化獎獎座給吳敏顯以及李榮春的家屬,表彰他們對宜蘭文化的貢獻
宜蘭縣長林姿妙親自頒贈宜蘭縣文化獎獎座給吳敏顯以及李榮春的家屬,表彰他們對宜蘭文化的貢獻

宜蘭一直是文學創作的沃土,「宜蘭縣文化獎」創辦以來,歷屆得獎人或紀念獎得獎人,包括陳旺欉、邱阿塗、陳忠藏、秘克琳神父、莊進才、邱水金、王攀元、黃春明、賴西安、張月娥、黃恆男、李英茂、楊乾鐘及吳貴英等人,都是對宜蘭地方文化的形塑與維護有重要貢獻,由於他們的長期耕耘,讓宜蘭的文化更加豐厚,宜蘭縣政府希望藉由宜蘭縣文化獎的辦理,表彰更多的文化工作者,深化宜蘭的文化環境。

左: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紀念獎」得獎人-李榮春先生 / 右:「宜蘭縣文化獎」得獎人-吳敏顯先生
左: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紀念獎」得獎人-李榮春先生 / 右:「宜蘭縣文化獎」得獎人-吳敏顯先生

參考資料

一、宜蘭縣文化獎頒贈要點的目的:為表彰對地方文化之形塑與維護有特殊貢獻者。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之團體或個人有左列情形之ㄧ者,得參加宜蘭縣文化獎(以下簡稱 文化獎)之遴選:

  • (一)提昇宜蘭文化水準之創作或著作,有開創性。
  • (二)促進宜蘭與國際文化交流成績卓著。
  • (三)培育文化專業人才,具有特殊成就。
  • (四)長期在偏遠及貧瘠地區從事文化活動,有重大貢獻。
  • (五)其它對於促進宜蘭文化建設、提升宜蘭文化水準有貢獻。

 

二、宜蘭縣文化獎辦理過程:

  • (一) 3月召開第1次評選會議。
  • (二) 4月公告「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之推薦說明。文化獎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由社會各界人士填具推薦書,詳述事蹟、檢附證明文件資料,已獲獎者不得再被推薦或申請參加評選。
  • (三) 6月「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之推薦於6月底截止收件。
  • (四) 7月召開「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第2次評選會議」並公佈得獎名單。
  • (五) 9-10月辦理「第九屆宜蘭縣文化獎頒獎典禮」。凡經過評定獲文化獎,頒贈文化獎座及獎金20萬元整。

 

三、宜蘭文化獎歷屆得獎人:

  • 第一屆得獎者─本地歌仔老藝師陳旺欉先生,94年11月25日於宜蘭文化中心二樓演講室舉行。
  • 第二屆得獎者─蘭陽兒童文學推手邱阿塗先生,96年12月1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 第三屆得獎者─美術及舞蹈的陳忠藏先生及秘克琳神父兩位,98年11月3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 第四屆得獎者─北管戲劇老藝師莊進才先生,100年12月10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 第五屆得獎者─致力於噶瑪蘭文化傳承再現、考古研究、宜蘭北管、歷史等事務的邱水金先生,102年11月9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 第六屆得獎者─美術及文學的王攀元、黃春明及賴西安-李潼(紀念獎)先生三位,104年12月26日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二樓演講廳舉行。
  • 第七屆得獎者─歌仔戲曲及童玩的張月娥女士、黃恒男先生(紀念獎),106年11月25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 第八屆得獎者—翻譯日文宜蘭史料的李英茂先生、美術教育的楊乾鐘先生(紀念獎) 、傳統戲劇的吳貴英(宜蘭英)女士(紀念獎) ,108年11月16日於宜蘭縣史館會議室舉行。
宜蘭縣藝文界最高榮譽,獎金高達20萬元。
宜蘭縣藝文界最高榮譽,獎金高達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