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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65期-榮與衰

文/圖:宜蘭縣宜蘭市中元民俗文化推展協進會 提供

宜蘭中元祭祀的由來

宜蘭在漢人移墾的過程中,為土地交爭,戰鬥時起,所以對開蘭以來的亡者進行祭祀,有其必要,官府也為首倡導,道光元年(1821)時任噶瑪蘭通判的姚瑩會集宜蘭三籍漢民及平埔、山地原住民各社,設「厲壇」於北郊,祀開蘭以來死者。是日文武咸集,率領原、漢各族群,盛陳酒醴牲以祀,至者二千餘人。(註1) 。後來逐漸擴大規模與組織,成為宜蘭城重要的民俗活動。

中元祭典城隍爺移駕宜蘭河畔 (2009年)
中元祭典城隍爺移駕宜蘭河畔 (2009年)

清代

宜蘭城放水燈民俗活動在道光後有比較快速的發展,規模擴及全城,且官方主導的色彩轉淡,各里社頭人負責籌辦中元相關事宜,並募集慶典所有經費,為宜蘭中元祭的發展奠下基礎。

 

在道光元年(1821)姚瑩於北郊祭祀開蘭以來死者,參與的層面與人數都是空前,是宜蘭中元祭發展的分水嶺,此後宜蘭中元祭就有清楚的輪廓出現,規模也日益盛大。

 

道光5年(1825)噶瑪蘭通判烏竹芳有詩〈蘭城中元〉對宜蘭放水燈、普度、搶孤等中元祭祀內容均有提及:

 

殽果層層列此筵,紙錢焚處起雲煙。
滿城香燭人依戶,一路歌聲月在天。
明滅燈光隨水轉,輝煌火炬繞街旋。
鬼餘爭食齊環向,跳躍高臺欲奪先。(註2)

 

烏竹芳的詩說明宜蘭城在中元時,每家排滿各式供品,燒香焚紙錢,以普度孤魂,中元夜有「繞街旋」也就是繞境,並有放水燈的情形,也描寫了搶孤攀爬高臺爭食情形。依此史料而言,宜蘭中元祭,在此時,放水燈、普度、搶孤等儀式已完備,且家家戶戶都參與祭典,夜間又鼓樂喧天,提燈遊行街市,到河邊施放水燈,應是十分熱鬧。

宜蘭河畔等候施放水燈的人們 (2009年)
宜蘭河畔等候施放水燈的人們 (2009年)

咸豐2年出版的《噶瑪蘭廳志》對宜蘭的放水燈及中元祭典有記載(註3),宜蘭的普度是自7月1日至7月30日,並在前一日,也就是6月30日晚上,施放水燈。

 

今日宜蘭城放水燈民俗,與《噶瑪蘭廳志》所述相去不遠,表示宜蘭此一民俗活動自清道光一直延續到今,已有一百多年來的歷史,沒有多大的變動,這也顯示宜蘭人重視傳統,珍視文化資產。

2009年,放水燈的情景
2009年,放水燈的情景

日治時期

宜蘭城中元放水民俗在清末日治初期快速擴張,其擴張的方向有二,一是範圍的擴張,將宜蘭城劃分成7個角頭,每個角頭以一座廟為中心,分別舉行放水燈普度。二是人員的擴張,宜蘭中元普度祭典由各里社頭人為首,傳統時代的商家都很熱中於中元祭祀,紛紛在祭祀中扮演主導者角色,宜蘭城中元普度會成為第一熱鬧,與此有一定的關係。

2009年參與水燈會踩街巡禮的商家
2009年參與水燈會踩街巡禮的商家

宜蘭城七次放水燈

道光前後宜蘭的中元普度,就有不小的規模。在道光以後宜蘭中元祭在性質上有所轉變,原由官方主導,漸由地方頭人接辦,而且有分區舉行互相競爭的情勢出現,到日治初期(1895-)發展到高峰,宜蘭城分為7個角頭,各有主祀的廟宇與領導的頭人,在7月輪番舉行中元放水燈、普度等祭祀,在7月整個宜蘭城熱鬧非凡。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39年(1906)報導「宜蘭地方於7月普度一事,由來最稱其盛,蕞爾本城一堡,亦乃分街別市,樹立7區,分配7處廟宇,各自燃放水燈,各自設壇建醮,競奢鬥靡,年過一年」(註4)。以此來看宜蘭中元放水燈發展成7次,是在明治39年(1906)之前,其7次日期與角頭主廟、區域如下:

放水燈的日期(農曆) / 角頭主廟 / 區域

  • 6/30,城煌廟,市場內
  • 7/14,天后宮,中北街
  • 7/17,五穀廟,南門街
  • 7/20,慶和廟,北門口
  • 7/22,新民堂,東門
  • 7/25,靈惠廟,十六嵌街
  • 7/30,慈雲宮,西門

一小小宜蘭城7月放7次水燈,這顯示宜蘭人的虔誠,而中元祭糜費不貲,這也反映出在日治初期宜蘭城經濟已達一定規模,足以支付如此龐大與頻繁的祭祀開支。

 

日本來台後表面上是採取放任的政策,但對臺灣中元放水燈民俗,還是持排斥態度,指為「逐末舍本」(註5),到明治39年(1906)因宜蘭放水燈普度競奢鬥靡,年過一年「當局者見而憤之,爰有保正諸人,酌議改良。俾各街市合而一之,以止奢華,以省冗費」。(註6)當然宜蘭人沒有遵照日本政府的要求,每年還是依舊舉行7次中元放水燈。(註7)

2009年的活動盛況
2009年的活動盛況

七次放水燈併為三回

在大正元年(1912)的中元,該年適逢明治天皇去世,官府即以國喪為由延期或休止鼓樂彩旗及一切裝飾演戲喧嗶 (註8),但宜蘭城依例還是舉行放水燈普度的民俗活動。昭和6年(1931),當時景氣不佳,中元放水燈的活動雖然引起批評(註9),但仍未受影響,呈空前盛況。

 

到昭和7年(1932)中元節,日人態度逐漸轉向強硬,宜蘭街長小島派員「勸市場諸商人,節約舉行,勿競奢侈」。(註10)昭和9年(1934)日方態度更為明顯,認為宜蘭城中元分為7區,輪流放水燈普度,雖是舊例,而不合時宜,非加改善不可(註11)。顯見日本警方對宜蘭放水燈民俗早有成見,地方人士承受來自官府的要求,最後接受日警的條件,答應自次年,也就是昭和10年(1935)開始將中元放水燈普度,由7回合併為3回。此3回分別是6月30日市場(城隍廟)、7月14日東區(媽祖廟、五穀王廟、新民堂)、29日西門區(慈雲宮、靈惠廟、慶和廟)。

戲曲表演 (2009年)
戲曲表演 (2009年)

停止放水燈

日本在統治台灣後,實施種族差別待遇,對台灣的宗教民俗並沒有太大的干預,但在昭和11年(1936)確定南進政策以後,日本需要台灣的助力,於是在9月時,台灣第17任總督小林躋造到任後即開始提倡台灣皇民化,在宗教舊俗的改革方面,中元放水燈民俗,當然也在被改革之列,逐漸受到限制。

鎮南宮前舞龍踩街 (2009年)
鎮南宮前舞龍踩街 (2009年)

昭和12年(1937)蘆溝橋事件發生,台灣進入戰時體制,日本政府要求地方將中元放水燈民俗限縮為一次 (註12)。而後又將中元普度公積緣金,充為恤兵獻金。昭和13年(1938)因對中國戰事的擴大,台灣已進入非常時期,並實施燈火管制,中元雖仍有一次祭祀,但以節約為原則,放水燈遊行等則取消 (註13)。放水燈活動至此被迫完全停止,直到台灣光復後才又恢復舉辦。

特別訂製的超大型水燈頭,移動時須車輛運送 (2009年)
特別訂製的超大型水燈頭,移動時須車輛運送 (2009年)

備註

  • 註1 姚瑩《東槎紀略》(臺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頁87。
  • 註2 陳淑鈞,《噶瑪蘭廳志》(臺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頁406。
  • 註3 同上註,頁192-193。
  • 註4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39年(1906)7月24日。
  • 註5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30年(1897)8月22日。
  • 註6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39年(1906)7月24日。
  • 註7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41年(1908)7月22日。
  • 註8 《台灣日日新報》,大正元年(1912)8月13日。
  • 註9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6年(1931)8月15日。
  • 註10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7年(1932)8月3日。
  • 註11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9年(1934)8月26日。
  • 註12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12年(1937)8月3日。
  • 註13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13年(1938)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