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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23期-戰風戰泳的討海人─陳阿萬

陳財發/李阿梅/黃麗惠

陳阿萬受訪照片
陳阿萬受訪照片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兒時記憶

陳阿萬,一九三五年出生於宜蘭縣蘇澳鎮嶺腳的大坑罟。一、二歲時被送養至北方澳,生家姓陳,知道兄弟有很多位,但並不知道生父、母的名字,一直到結婚生子後才知道自己是養子。

 

養父陳阿浚,原來住在壯圍鄉過嶺,後來入贅北方澳,討海為業,擔任船長。養父有自己的漁船「勝福」,「放緄」(延繩釣)、釣「花飛」(鯖魚,釣艚仔/一支釣),為近海作業,後來換一艘較大的漁船「南勝」,在「牽網」(巾著網)作業。

 

養母陳簡阿斷,人們稱呼她為「黑肉斷仔」,婚後除了照顧家務外,還要幫養父「清緄仔」、「貼餌」。養父母皆沒有生育小孩,除了阿萬這位養子外,還有抱養一位北方澳人的女孩兒,是阿萬的養姐。

 

雖然臨就學年齡,但時值二戰期間的日治時期,因此也沒有什麼時間好去讀書,再加上阿萬也不愛念書,所以沒有進入學校學習。當時北方澳並沒有正式的學校,只有租用民間的簡易教室。

 

小時候在臨海的北方澳,大多都是游泳、玩水,不管是夏天還是冬天,一樣照玩不誤,阿萬笑說:小孩子比較不怕冷,所以還是一年四季都是以海為遊樂場。

 

大約七、八歲時,宜蘭遭遇大颱風,北方澳很多房子倒塌,當時風浪很大,海浪打到廟這邊來,住在廟邊的阿萬家也不能倖免,因此舉家搬到南方澳的南寧里華山路,起先是蓋「柴厝仔」(木造小房子),後來改成水泥平房,而北方澳的房子如今只剩下空殼子而已。

 

十四、五歲時,阿萬便開始討海。

南勝仔囝

阿萬開始討海,最初是「槳仔海」(划槳的「帆船仔」作業),漁獲為「飛烏」(斑鰭飛魚)、「苦蚵仔」(日本鯷)、「小卷仔」、「魩仔」(多種魚類的魚苗),還有「討繒仔」(漁網聚光吸引魚群來,再以漁網進行捕撈),這艘作業的「帆船仔」有很多位股東,阿萬家也有股份。

 

「帆船仔」大約三、四位一起作業,傍晚出海,隔天早上再進港,漁場多在近海,作業方式是用「落水燈」──電池放在船上,連接電線到「落水燈」,再將燈放入海裡,以此來吸引魚兒聚集,再進行捕撈。最初討海時,阿萬會暈船,常常因此而嘔吐。

 

「帆船仔」作業不需要煮飯,大約一段時間後,阿萬家換了一艘漁船「南勝仔囝」(小艘的漁船,船名為「南勝」),船長陳聰明是阿萬的養姐夫,陳聰明原本是「大窟」(壯圍大福)人,後來為阿萬養姐招贅。

 

「南勝仔囝」同樣是近海作業,傍晚出海,隔天早上入港,此時期阿萬廿歲,年初與太太陳林阿花完成終身大事。阿花父親是在阿萬家的漁船一起「牽網」,雙方父母覺得兩家的年輕人可以婚配,就此決定了他們的婚事,當事人可是連相親見面都沒有呢。

 

漁獲的收入大致可以維持生活,不用擔心會餓死,因為還是共同生活的大家庭,所以家中的財務由母親一手包辦,阿萬並沒有自己領薪水。

訂製新船

阿萬廿二歲當兵,兩年兵役退伍後,家中換了艘較大的漁船,是父親與人股東合夥買的十幾噸「勝福」,船長「矮仔竹」,作業漁法為「放緄」掠鯊魚及鏢魚,同時也有釣「花飛」,共有七、八位同船作業,阿萬父親和「矮仔竹」輪流擔任船長的職務。

 

釣「青飛」(鯖魚)時期阿萬不算是「海跤」(船員),只能算是「搭流的」(打游擊),不過不管人員是否足夠,阿萬都還是會一起下船作業,然後再「落棑仔」(下到竹筏釣魚),屬於「釣分的」(釣到的漁獲,扣除應付的成本外,餘均歸釣到的人,各自憑本事決定自己收入的多寡。)

 

「放緄」掠鯊時期,阿萬算是「海跤」,採用「十分仔」(漁獲不分個人,扣除應付的成本外,二分之一歸船主<股東>,二分之一再平均分配給船員們。船長及「大俥」視漁船的制度,大多是一點五份,「大俥」助手可分得一點二份,正式船員可分到一份,初學討海的,例如煮食囡仔可能就分到0.5份<5給>、0.3份不等。)

 

「勝福」作業約一年多的時間後,阿萬家中已較有了本錢,父親決定訂製新漁船,這是頭一艘自家的漁船,命名為「南勝1號」,大約廿噸左右,父親、養姐夫和阿萬同船作業,此時期是「放緄」、釣「青飛」,阿萬在「南勝1號」扮演「海跤」的角色。

陳阿萬解除召集證明書
陳阿萬解除召集證明書

牽網

阿萬家的漁船後來轉換為「牽網」,此種漁法需要兩艘漁船拖著網圍捕,會合之後將底網束起如碗狀,漁獲就被網在「碗中」。阿萬家的漁船「南勝」和他人的漁船「能勝」合作,當時「能勝」的船長是「阿泉仔」,他算是阿萬的前輩,所以在漁業的專業上,阿萬會尊重「阿泉仔」的決定。除了和「能勝」合作外,「南勝」也曾經和其他人的漁船一起「牽網」,例如「天來仔」的「海路」漁船,合作時間有長有短。

 

「牽網」的漁場在近海,漁獲為「花飛」、「飛刀」、「烟仔」(鰹魚),若是掠烏魚就要到高雄的茄萣海域,漁船起先泊靠在哈瑪星(高雄市鼓山區),後來泊靠在茄萣,掠烏魚的時期算短期,不過阿萬每年都會到高雄掠烏魚。

 

此時期漁船的分紅方式還是由父母裁決,阿萬記得最先的分紅制度是七三分,七份屬於船東,三份屬於「海跤」,對於船東來說是較有利的,但是相對「海跤」在這樣的制度下實在是無法度日生活,「海跤」在漁船上出生入死的工作,這樣的待遇實在是有些兒苛刻,於是後來改成六四分,六份屬於船東,四份屬於「海跤」。

海上漂流記

大概在阿萬三十歲左右,當時是任「海跤」,跟著生家的親哥哥一起討海,漁船名「日豐」,是「放緄」作業,哥哥做事態度嚴格,脾氣不太好,所以跟在他身邊討海,工作可是相當的「硬」(非常的吃力)。

 

當時阿萬和養姐夫「聰明仔」賺了些錢,所以兩人都有參與「日豐」的股份,各有一點五,合起來是三份,而親哥哥擁有七股的股份,相較之下阿萬和養姐夫都算是小股東。因為哥哥的壞脾氣,阿萬曾經跟他表明:自己吃「泔糜仔」(指飯粒很稀疏,米湯很多的稀飯)是有喔,若再長此以往下去,就不想再一起同船作業,要把股份抽回來。表明過後,哥哥的態度就較軟化。

 

有一回「日豐」出海作業,漁區是在「無人島」(釣魚臺)、「大嶼」(彭佳嶼)附近「放緄」,當時風的級數大,引發相當高的海浪,通常遇到這種狀況時,漁船大多會選擇返航,入港來躲避風險,但「日豐」遇到這種情形,哥哥還是決定不入港躲避,而讓同船的人員經歷了險劫──若是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發生沉船的危機。此時就非常考驗「舵公仔」(船長)的技術,要懂得「抾湧」(瞭解風浪習性而順勢駕駛漁船),還需要「戰湧」(與海浪搏鬥)。

 

「日豐」這回遇到的風浪,期間大約整整有一天的時間,漁船好似失去了方向而在海上隨浪漂流般,無依無靠的蒼茫感讓當時在漁船上的阿萬,內心著實感到害怕,因為這可不是逞勇說不怕就能夠躲過的災難,後來幸好漁船及人員都平安,只是入港後,阿萬就決定再也不要和哥哥的漁船出海作業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需要冒險跟老天爺搶飯吃,只要實實在在的做,即使賺得少一些,但至少不需要擔憂受怕。

跳網頭

「牽網」作業時期,只要收到風浪大的訊息,就不再作業而入港躲避,所以遭遇風浪襲擊的機會就較少,倒是常有捕獲到較大的魚時,會因為過重而無法拉起漁網的事件。

 

阿萬與養姐夫「聰明仔」在一起「牽網」作業時,漁區是在龜山內,曾經看到一大群的「達仔」(剝皮魚,黑達仔──短角單棘魨;白達仔──單角革單棘魨,臺灣人廣為食用的大型剝皮魚),心裡很是高興,就下網捕撈,但是「達仔」有刺,會鈎住漁網,而當時又沒有起(絞)網機的協助,完全得用人力來拉,致使漁船上的人員無法將漁網拉起,只得忍痛把漁網剁掉,這也是漁界通常在說的「了家伙」(損失了財產)──漁網是漁人的生財器具,雖然是消耗品,遇到不得不的情形而將之剁掉,是為了避免更大的危機發生,但也可謂是一大損失啊!後來阿萬在「牽網」時,若再看到有很大一群的「達仔」,就不會再下網捕撈,以免再發生漁網損失的情形。

 

早期的漁船作業,少有機器的協助,都得要用人工的方式,因此船員的選擇很重要,得選用體力較好的。「牽網」有所謂的「跳網頭」──魚兒進入網子的範圍內時,約有三、四位會游泳的人員,往漁網內跳,讓漁網能夠較沉,是一種趕魚入網的方式,同時也讓魚兒不致游出網外,除了「跳網頭」外,有的則會採用丟石頭的方式。

 

現在「牽網」的漁船較少,沒有再「跳網頭」了,現下流行的「三腳虎仔」(扒網/近海圍網,一般都是以船組方式作業,屬1加2的作業方式:母船為網船,稱為「火船」的子船,擔負運搬的工作,另一艘稱為「燈船」的子船,負責在網內帶魚的工作),漁網較沉,不用像「牽網」一般的作業方式。另一種漁法:「大組」的網具,長約一千四百尺,深約二百廿尺,網重約廿噸,有「漁網之王」的封號,當開始作業後,燈船亮起聚魚燈,工作船拉起網頭,繞一大圈繫上網船,魚群即被網住,待燈船駛離後拉住網船,便開始起網了,當然也就有別於「牽網」的作業法。

搭流

後來家中有一對的漁船「南勝」,就不再和他人漁船合作「牽網」,阿萬擔負船長的職責,不過漁獲情形不盡理想,便把漁船賣掉。

 

少了自家的漁船後,阿萬開始和他人的漁船「搭流」,當別人欠缺船員時,會來找阿萬協助,而他也覺得朋友有困難不好拒絕,因此就形成了打游擊狀態式的討海了。此時期大多是在「牽網」漁船「搭流」,像阿萬這樣老經驗的人才,可是人人爭相搶著要的,有時分紅可以分到一點五份,並不比船長的份額來得低。

 

「搭流」時期,阿萬曾在「日福」任甲板長,這是「大組」(大型圍網,五艘船為一組,分別是主網船<母船>、兩艘燈船兼拖船、兩艘搬運船)的作業漁法。開始「搭流」後,阿萬和妻子商量,因為之前所賺的錢全數交由太太處理,所以他身上都沒有錢,現在已經是「搭流」的方式,所賺的錢就留給他來當「所費」(費用),大約兩年的「搭流」作業後,阿萬就不再出海,算是正式的退休了。

 

討海多年的阿萬,覺得「掠魚仔」有錢能賺就好。討海人「大好大敗」(大起大落),若是時機對了,而魚價又好時,自然能夠賺錢。

 

阿萬在「牽網」的時期,因為欠缺船員致使漁獲成績不好,所以二兒子、三兒子、小兒子都被他抓去當船員「跳網頭」,大兒子的腳不方便,便沒有參與。雖然兒子們是要幫忙父親的工作不得不討海,但這樣的海面生活還是不習慣,因此後來兒子們都轉而從事陸地上的工作。

 

阿萬覺得討海是艱苦、危險的行業,是拿生命來拚搏的,討海久了還是會害怕,近海的作業算是好一些的,但若是在外海的話,漁船遇到風浪可是躲不掉,就要與之「戰風戰湧」,其間的艱辛自是不言而喻。

陳阿萬與採訪團隊合影留念
陳阿萬與採訪團隊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