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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2018年11月03日

文化部108-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升級計畫」補助作業,即日起受理提案申請

一、依據文化部107年10月31日文源字第1073030865號函辦理。

二、有關提案重點及審查方式說明如下:

(一)文化部本次受理提案將採鼓勵經常門需求或大規模資本門需要,申請108年至109年之跨年度執行計畫,以利各公、私館舍有充裕時間,按核定計畫內容與時程,如期如實如質完成。

(二)依文化部「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執行及預算編列期程,各提案計畫執行期間原則至109年止。

(三)為發揮國家政策綜效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效益,提案申請內容如有符合本次受理提案政策方向者,優予排序或補助,提供文化部及本縣博物館事業政策藍圖政策方向說明供參。

(四)本縣提案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16日(五)中午12時止,請提案單位提交計畫書1式8份至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辦理初審作業。本案初審時間預定11月19日至21日,視提案狀況辦理。

三、各館所辦理典藏數位化相關事項,依文化部規定,需配合「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文物典藏管理共構公版系統」推動,並循文化部統一之後設資料格式及技術規範辦理,並完成智慧財產權授權。

四、依文化部函示,為尊重原住民主體性,各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下稱原民館)之相關提案,經協調將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下稱原民中心)受理初審及彙整提案,並完成初審與建議補助優先順序後,於期限截止前統一提送文化部辦理複審作業,並副知各原民館所在之地方政府或主管機關。各原民館計畫於接獲文化部核定補助後,其後續補助經費請領、管考及結案作業,將由各地方政府協助併同當年度補助計畫統籌辦理。

五、檢附相關文件,文化部提案政策方向說明、宜蘭縣博物館事業藍圖說明(附件1)、補助作業要點(附件2)、提案格式(附件3)。

聯絡人:03-9779700*304張小姐或303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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