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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115期-苦盡甘來的討海人─陳桂仁

陳財發  /  李阿梅  /  黃麗惠

採訪團隊與陳桂仁合影。
採訪團隊與陳桂仁合影。

編按

南方澳地區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還具有相當多樣性的社群及人文特質,為了紀錄「討海文化」,蘭陽博物館從2016年起,進行「老船長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每年邀請約20位退休老船長擔任報導人,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由專人當場進行錄音、錄影及照相工作,事後整理成詳實之文字紀錄。

 

《蘭博電子報》會逐期刊登,分享這些討海人的生命史。

童稚陰影

陳桂仁,一九六O年六月九日出生於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南正里,父母育有六位子女,桂仁是家中的長子,排行老三。

 

父親在他人的漁船任「海跤」(船員)討四季海,因為沒有自己的漁船,收入有限,再加上六個孩子,生活負擔大,家中的經濟並不寬裕。

 

小時候的桂仁不敢和人家玩,如果有童伴在吃東西,自己又沒得吃,母親會說:「窮要有志氣,不要去看別人吃!」,所以桂仁少與同伴來往,大多自己跑到山上玩,培養了獨立自主的個性。

 

桂仁求學階段進入南安國校讀書,父母認為長子得要負擔家庭的責任,所以小二開始就是半工半讀。桂仁曾經夢想著若出海時,魚能夠自動跳起來,捕得夠多的話,隔天就可以不用再捕魚,便能到學校讀書了。

 

小學三年級的農曆過年前三天,母親隨父親買的小漁船在蘇澳港出口附近「櫓鰻仔栽」(捕撈鰻魚苗),突然有一艘船超船不當撞上桂仁家的漁船,母親當時因為拿著信號燈站在船中間,被肇事船撞到而離世,桂仁是個早熟的孩子,沒有因此而痛哭,只是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再讀書了。

 

撞船意外令桂仁失去母親,父親又被認定為過失殺人,宣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三年,肇事者雖也被判同樣的刑期,但這件事讓桂仁心中始終不平衡,是無法抹去的印記。

 

小學班級主任羅烟椿老師曾告訴桂仁:「雖然環境不好,但要盡自己的力量去讀書。」當時他一個禮拜兩天捕魚,三天上學讀書,到了五年級,桂仁開始叛逆,覺得再努力讀書也沒用,因為求書路根本就前途無「亮」,以致課業成績一直下降,最後連學校也不去,即使如此羅烟椿老師及社會科巴豪老師對他依然包容理解,這也讓桂仁至今都感恩而銘記在心。

左圖:桂仁受訪照片。 / 右圖:桂仁漁會會員證。
左圖:桂仁受訪照片。 / 右圖:桂仁漁會會員證。

苦盡甘來

桂仁十二歲便出海捕魚,這時候不用再像以前一樣必需躲藏來閃避檢查哨,而是可以申請臨時卡片(屬於打工性質),一次有三個月的期間。

 

一開始桂仁在父親的漁船工作,大約五、六噸的小船,父親、一位臺灣籍船員和桂仁共同作業,在桂仁討海之前,母親是父親的得力助手,記憶中,母親是當時南方澳僅有的女性討海者。

 

十四歲時,桂仁申辦船員證,父子兩人同心協力在小漁船上作業了三、四年,存了一些錢,於是就在南方澳的增幅造船廠訂製了一艘四噸多的新漁船「新得漁2號」,原來的那艘船,因為老舊,再加上母親是在此殞命的,也不可能賣出,最後只有報銷一途。

 

「新得漁2號」由桂仁父子二人一起「現流仔」作業,討四季海:釣魚、鏢「丁鮸」(旗魚)、「討大魚仔」(曳繩釣/拖曳法)、掠「魩仔」、圍「繒仔」(漁網聚光吸引魚群進行捕撈)。有了自己的漁船營生,利潤都是自家的,加上父子兩人都很勤儉,因此在桂仁當兵前,「新得漁2號」換了新「俥」(引擎),同時家裡也買房子。

 

當兵期間,父親討海的漁獲情形不佳,船員不穩定,弟妹們又都在求學,因此家中負債積累,桂仁退伍後,經營「新得漁2號」一年還清了五十萬的欠債,好不容易還清債款,父親卻中風,因此桂仁決心不讓父親再討海。

左圖:2013年海面見義勇為獎狀。 / 右圖:2015年海上樂善好施獎牌。
左圖:2013年海面見義勇為獎狀。 / 右圖:2015年海上樂善好施獎牌。

心存正念的海上俠客

廿七歲時,桂仁在增幅造船廠訂製了一艘七噸多的新木造漁船「新得漁26號」,買價和設備全部花費近六十萬,沒有股東合夥。「新得漁26號」依舊是近海的四季海作業,漁場北至龜山島,南至東澳烏石鼻石公,天亮出海,傍晚時分進港,有時桂仁一人作業,有時會請臺灣籍船員協助,約三年的時間回本。

 

在「新得漁26號」上作業了十三年,近海漁業相較往昔困難,面臨被淘汰的命運,因此桂仁訂製一艘廿五點一噸的新「塑膠船仔」(玻璃纖維船體),命名「新得漁36號」,開始往外海發展,最初有到「大嶼」(彭佳嶼)掠赤鯮,為「放籠仔」(誘導性陷阱籠具類),後來過了兩、三年,受大陸流刺網影響,桂仁覺得「放籠仔」已經沒落,於是改為延繩釣掠「飛虎」(鬼頭刀)、潮流性魚種,此種漁法桂仁曾經看過別人作業,於是向姨表兄借了兩簍「緄」,並請教作法,經過慢慢摸索、體會,對延繩釣漁法也就得心應手。

 

有一年冬天,「新得漁26號」出海作業,天亮時分在「烏石仔」,桂仁見海面上有油,心想肯定有海難發生,同船的臺灣籍船員要桂仁別多事,但他覺得看見了就應該要幫忙。船隻繼續航行,海面上開始有漁船上的器具漂流,這讓桂仁更加篤定,大約過了十五分鐘,在南澳鼻看見了失事的船點,是一艘木造漁船,因為「發漏」而沉船,漁船雖然大半泡在海裡,但幸好人員平安,聽被救起的船員說,原來前一晚的七點該船就已出事落海,泡了一個晚上了,對於桂仁的救命之恩相當感謝,皆有按照習俗備禮酬謝。

 

桂仁的見義勇為不只這樁,一回將近農曆年,桂仁出海釣魚、鏢「丁鮸」,同船還有一名大陸漁工,當天海上風浪大,漁船航行到南澳白石山附近,只聽得漁工啊啊啊的叫,臉色極度慘白,桂仁問什麼都不肯說,疑似是驚嚇過度,桂仁於是將引擎停住,告訴他凡事都要求個真實,不要迷糊而過,不然以後都將留下陰影刻印,經過桂仁的啟發,漁工終於說出看見了無名屍,並指出方位,原來這名男屍是南方澳人,在「烏石仔」海釣發生意外,他的家人後來有找到桂仁,準備禮數答謝,桂仁收了祭拜的金紙,現金則退還回去。

 

桂仁覺得只要心存正念,不要有害人之心,能力範圍做得到的就要幫忙,因為盡一己之力,讓事情圓滿,內心也覺得高興,而且常常在第二天出海作業時,漁獲都意外的豐收。回首,桂仁更感謝另一半的扶持,圓滿這個家庭。對於人生,他是苦過來的,除了努力之外,也覺得自己挺幸運,或許就是這樣的知足常樂,讓桂仁不忮不求,人生如同倒吃甘蔗般越發順遂。

左圖:1999年海面見義勇為獎狀。 / 右圖:2004年海面拖救友船獎狀。
左圖:1999年海面見義勇為獎狀。 / 右圖:2004年海面拖救友船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