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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期-宜蘭縣眷村改建的歷史

王珩  /  蘭陽技術學院建築系講師

民國38年國府撤退來台以後,眷村大量、快速地出現,加上沒有好好地事先規劃,人力物力都缺乏,初期形成的眷村其簡陋可想而知。民國45年,台灣情勢穩定之後,政府才有餘力改善眷村的種種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機構就是蔣宋美齡領導的中國反共婦女聯合會,透過募款的方式,來改建、修建各地眷村,雖然有公部門在背力支持,但在形式上是以民間的力量在解決眷村,民國69年行政院正式核定「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重點」,代表政府擔起眷村改建的責任,制度化地處理眷村問題,到了廿一世紀的今日,眷村改建的處理已近尾聲,在可見的未來十年中,有形的眷村建築及聚落,將會大量且快速地消失。

一、老眷村時期(民國34-45年)

大體而言,宜蘭縣的眷村的形成與當時縣內的幾個重要軍事部隊及機構有關,包括:最早來接收的陸軍十八軍、由日軍的衛戌醫院改設的聯勤204廠、南北機場(金六結營區)、聯勤301廠,眷村大部份是由主管的軍種設置,極少數如復國巷雖然是由退役軍人自行建屋集居而成,但最早的住戶多來自金六結營區,宜蘭縣眷村的形成與發展,大致可以分以下幾個方式:

 

1.接受日軍遺留的房舍

抗戰勝利至政府遷台之間來台接收日軍軍事要塞及城市的國軍部隊,因無緊迫戰備需要,所以可從容攜眷來台,並接受日軍遺留下來的房舍,這些日式宿舍建材均採用高級檜木,質地優良,歷經五、六十年亦未受蟲蛀。空間特性上,多為木造平房,每戶多有完整之隔局規劃,亦多有前庭後院得空間作為休憩之用,多數配給供高階軍官使用。

 

宜蘭聯勤204廠為接收宜蘭市原衛戌醫院宿舍而成的「化龍一村」(註1)。宜蘭市康街樂空軍宿舍前身為日治時代為空軍俱樂部,光復後,稱為大鵬第二新村(註2)。

 

一般而言,日後眷戶多會在庭院空間上增建以增加實用空間。此類房舍因為多為獨棟建築,且原本即有完善之設計格局,居住起來沒有壓迫感,可用空間也較大,所以與其他眷村房舍相比,是居住品質較佳的房舍。

 

2.在營區附近搭建之克難房舍

聯勤301廠為了安置員工,民國40年起陸續興建了 金陵一到六村,「金陵」二字為懷念其在南京的舊廠。
聯勤301廠為了安置員工,民國40年起陸續興建了 金陵一到六村,「金陵」二字為懷念其在南京的舊廠。

 

民國38年後因應大批遷移部隊及眷屬,除部分可進駐日式宿舍,其餘多為於營區附近,或利用舊工廠、倉庫,利用部隊本身具有工程建造能力,將舊工廠、倉庫修建為可遮風避雨、供人居住的房舍。

 

宜蘭縣的眷村大多為此一型態,如聯勤301廠,民國38年7月15日遷到羅東,利用米谷統制組合倉庫作為廠房,為了安置員工,民國40年起陸續興建了金陵一到六村,「金陵」二字為懷念其在南京的舊廠。篤行三村的住戶原隸屬於陸軍十八軍,民國39年底由政府提供土地,師部工兵自己動工興建, 41年完成的第一批房子只有20戶。

 

民國38年8月陸軍通信兵學校軍眷225人來到台灣,奉命駐在宜蘭金六結營區,在聯勤總部的協助下,在金六結營區西側建屋安置,名為建國新村,當時每戶只有2坪半。

建國新村舊照。
建國新村舊照。

 

3.自行覓地搭建的違建戶

當時也有一些軍人,自行尋覓空地搭建臨時居所,日久形成固定聚落,但也造成目前眷村改建違建戶的問題。這種眷村已經不在國防部認定的「眷村」範圍了。

 

民國38年由國軍六十八軍團長劉汝珍及師長劉汝民率領,自大陸來台,39年1月到宜蘭,另一批是來台後編為屏東軍官團生產班,於39年7月到宜蘭,由縣府安置住在坤門小段,地號為宜蘭段坤門小段一六七地號的市有土地,地址泰山路二十六巷、二十八巷及三清路,總共有63戶人家(註3)。這個眷村連名稱都沒有,自然也享受不到各種公部門的協助。


現存這類型最大的眷村是「復國巷」,這批軍民約從民國54年起,在連結南、北機場的「飛行機路」上建屋安身,日久形成特殊的帶狀眷村。

 

為因應大量出現的人口,這時期的眷村大多因陋就簡,即使是接收日遺官舍的化龍一村,也必須獨門獨戶的房子分割成數戶,以敷所需。其它的眷村為了節省興建費用,最初的材質大多為編竹夾泥牆。

 

房子狹小,每戶約在6坪至10餘坪,巷道狹窄,沒有衛浴設備或廚房,眷戶必須使用共同公廁,隨著小孩出生及成長,為了增加使用空間,幾乎每戶都會加蓋,變成狹長型的型態。

二、軍眷住宅籌建運動時期(民國46-69年)

此階段緣起於45年5月,當時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53年改名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簡稱為婦聯會)成立6週年的紀念會上,時任主任委員的蔣宋美齡女士提出「為軍眷籌建住宅」的構想,由婦女聯會發起「民間捐建」、「軍眷住宅籌建活動」,由民間捐款興建軍眷住宅,捐贈給國防部以分配安置軍眷居住,同時邀集國防部組成「軍眷住宅籌建委員會」,「眷宅督工小組」成員包括審計部、國防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省政府,由蔣宋美齡女士親自主持半個月一次的籌建委員會議直接推動,下半年共募的六千萬,由國防部軍事工程局招商承建,於46年完成第一批4,000棟眷舍,共分為13個「眷村」,分布在11個縣市,自46年起至69年,總計捐贈4萬3,374戶。46年至81年,總計捐贈5萬3,838戶。1至10期是木造房子,11期至18期改進為4或5層鋼筋水泥的公寓(註4)。

 

婦聯會款來原來自工商界捐款、外賓捐款、工業外匯附勤捐款、影劇票附琴捐款、省市進出口公會附勤捐款,以上即當年所謂的「勞軍捐」。另一筆經費來源是政府年度編列預算,將一定比例的稅收以慈善捐款模式集中到受贈民間團體-婦聯會。

 

婦聯會捐贈的眷村,即現今眷村居民口中「蔣夫人蓋的房子」,有些是改建早期的木造房屋及竹籬笆形式房舍,如礁溪化龍二村,有些則是覓地新建,如金陵一村,以數量來說,此一期間是興建眷村的高峰期,也是形成現今宜蘭眷村聚落的樣貌。此外,59年起國防部一開辦「華夏貸款」業務,提供低利貸款給眷戶進行改建,但數量不多。

 

此一時期建造的眷村型式,多是平房式或2層樓磚造連棟透天的房舍,可細分為甲乙丙丁4種,甲種二房一廳一廚,乙種二房一廳,丙種一房一廳,丁種一廳。

 

金六結旁的凌雲新村早期為木平房構造房舍,因颱風淹水造成傾毀倒塌,民國52年重建現今三排平行的磚造丙種眷舍;蘭竹新村原為空軍北機場用地,民國52年重建現今16間連棟一樓磚造房舍,及4間有庭院之連棟房舍。民國69年原在羅東南門加油站、聖母醫院員工停車場附近的金陵五村、六村,遷建至廣興,更名為「金陵新村」。

眷舍平面示意圖。
眷舍平面示意圖。

三、眷村改建時期(民國69迄今年)

眷村大都面積狹小,利用空間有限,隨著家庭人口增加,大多利用後巷、空地或前院自行增建,造成高建蔽率、低容積率問題,居住品質不佳,更易造成公共危險;而當初克難興建的房舍,經過二、三十年的使用消耗,以及多次颱風的摧殘,許多建材早已毀損,消防車無法進入,情況勢必不可收拾。

 

隨著都市發展的腳步,許多眷村已成為都是週邊地區,也甚至成為市中心精華地段,眷村房舍與周邊高樓林地景象相較,不但影響都是景觀,且精華土地無法利用,更是影響經濟發展。國防部於60年起即開始進行眷村改建的規劃,但 因受限法令、資金等諸多因素而無法執行,直至66年5月30日,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先生在國防部軍事會議中指示:「國軍眷舍大多係早期興建,現已破舊不堪,本人曾指示台北市政府及台灣省政府於軍方合作,就眷村土地改建,尤以台北市眷村土地昂貴,市政府亟願與軍方合更佳之利益;在此優惠之條件下,亦可提高軍人社會地位,希國防部與省市政府積極協商,至於涉及法令問題,行政院就國有財產範圍合理修改。」眷村改建問題始有突破。

 

66年7月國防部擬定「提供國軍眷村土地興建國宅方案」,同年9月國防部制訂「國軍老舊眷村重建方案」〈草案〉送行政院審議,國防部於67年7月訂定「國軍老舊眷村重件試辦期間作業重點」並奉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作為與省市政府合作改建眷村之依據。69年正式核定「國軍老舊眷村重件試辦期間作業重點」,從此眷村開時走向私有化、社群化、市場化的腳步。此一時期宜蘭的眷村改建方式有以下幾種方式:

敬業新城的「丕基永固」碑。
敬業新城的「丕基永固」碑。

 

1.與省市政府合作改建國宅

配合國宅政策,由省市政府提供資金、技術,國防部提供土地,雙方協議簽訂「合作運用眷村土地試辦興建國民住宅協議書」合建國宅,改建原則依據「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重點」中規定處理,成屋分配方式為國防部取得1/2戶數配售原住戶,餘戶再受有眷無舍官兵及其他小型眷村住戶與散居戶,另1/2由合建之地方政府公開配售低收入戶家庭。此種模式為此時期最常採用的改建模式。

 

篤行二村是宜蘭地區第一處實施改建的軍眷村,面積1.562公頃,投資3億2062萬元,興建五層公寓住宅62棟,容納310戶,其中除了28戶店舖住宅公開標售外,一般住宅282戶,全部交軍方支配運用,除了優先分配給現住宅之外,同時也將容納宜蘭市東港路中興新村的軍眷戶(註5)。根據協議軍方提供宜蘭市中興新村軍眷村土地,交由省政府實施第二期改建國民住宅計畫,配售給宜蘭縣一般民眾。篤行二村改建於民國70年11月動工,72年竣工,成為一處新的社區,社區內公共設施完善,包括道路、排水設施、照明設施、停車場、電力及自來水供應系統、電信系統等。

 

民國86年12月宜蘭縣政府發包興建的「岳飛國宅暨公教住宅」工程,總工程高達7億7千多萬元,興建過程風波不斷,施工近10年才完工。

左圖:篤行新城是宜蘭地區第一處實施改建的軍眷村。 / 右圖:改建後的中興新村。
左圖:篤行新城是宜蘭地區第一處實施改建的軍眷村。 / 右圖:改建後的中興新村。

 

2.婦聯會改建職務官舍

由婦聯會就地改建「職務官舍」,除供分配元住戶居住外,即供部隊高階主管居住之眷舍,退役後必須搬出,餘額分配於區位偏遠、地價偏低,獲得補助70%地價款後仍然無法購至重建住宅之住戶。此類眷舍之產權仍為國防部,遷入之住戶雖然無法獲得70%地價補助款,但也不用支付興建房舍的款項,如84年完成的員山鄉敬業新村。

 

3.辦理遷村

如前述的宜蘭市中興新村,另,員山鄉興國新村因為員山公園的整治,宜蘭市建國新村因區位不良,位於金六結垃圾場附近遷入84年完成的敬業新村。羅東的金陵二村、三村併入康定新村。

改建前的中興新村。
改建前的中興新村。

 

對於地屬國有土地之偏遠低價之眷村,由國防部運用年度修繕經費結餘款,依眷村戶意願,補助原有眷舍拆除,改建為2層樓RC結構之眷舍,不足部份由眷戶自行處理。如礁溪鄉礁溪國小西側的化龍二村,總共42戶,國防部從78年起逐年編列預算補助改建,分5年每一戶補助10萬元,住戶利用這筆補助款改建成坪數現在較大的公寓,事後還被國防部拿去作老舊眷村改建的示範。

 

此時之眷村改建,以第1項「與省市政府合作改建國宅」模式最多,從68年起至85年為止,共計興建了1萬5,577戶(原眷戶及入住之軍眷)。

眷戶。
眷戶。

 

民國38年起形的眷村,雖然經過歷次的補助修、改建,終究是敵不過歲月的摧殘,要求全面性眷村改建的呼聲出現,民國77年「宜蘭退伍軍人協會」成立,從85年開始在許多公開場合建議,改建破舊不堪的, 民國90、91年則著手積極陳情。不管是各黨部,縣政府、陸軍司令部、國防部、行政院、立法院,皆不辭辛勞,公文往返或親自溝通交涉,立委、縣長等有關人士也一一拜託。但改建之事一波三折,一路從國防部核定,行政院同意的原地改建,縣府因實施南門計畫所以改提供文化中心的大草坪,但當地居民卻不歡迎;之後又提出凌雲新村附近作為用地,但是因為那裡會淹水而作罷;鄰近建國新村的垃圾場,眷村居民不願意、員山再連又太遠等。

 

經過漫長的陳情和奔走,國防部同意以南機場土地作為改建基地,但後來因為該地獲選為「通訊知識服務園區用地」,宜蘭縣政府於民國94年10月24日與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簽定協議書,以縣政中心地區宜蘭市和平段10、12、100、104地號及建業段533、535號等6筆土地供眷村改建,95年2月國防部來函確認第一階段認證戶數607戶(註6),預定在98年以前改建完成。

備註

  • 註1 宜蘭市公所,《宜蘭市志.地理篇》:25
  • 註2 《中國時報》,75年7月19日,該眷舍於民國78年由市公所依土地公告現值的70%交付軍方,軍方負責將現有的佔住戶遷移,市公所收回土地後自建商業綜合大樓出售,得款8千萬元,見《中國時報》,78年7月28日。
  • 註3 《聯合報》,89年6月10日
  • 註4 嚴倬雲策劃彙編,2005,《婦聯五十五年》,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 註5 《中國時報》70年4月29日、70年5月14日、70年9月11日、中國時報70年9月9日、中國時報720602
  • 註6 〈國防部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宜蘭縣政中心建築基地」遷建工程進行大事紀要〉,宜蘭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