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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電子報

016期-博物館視野「從遺址發掘到展示:對於淇武蘭遺址公園的幾點想法」

陳有貝  /  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助理教授

一、前言

所謂考古學發掘,向來被認為是開始於學術問題的研究,歷經田野考古調查、試掘、正式發掘、資料處理與分析,最後達至發掘報告的完成,只是近來這個定義似乎有點改變。在台灣,由於文化資產日漸受到重視,配合著各地博物館的快速成長,使得供應博物館典藏與陳列展示的考古學者也不得不重視這個趨勢,進而將所謂考古發掘的內容定義延伸至考古遺物的展示。無論現代的考古學者是被動地參與博物館的展示設計,或是主動地規劃展示的主題,這兩個領域的密切關聯是無庸置疑的。

 

這個趨勢當然有其正面的意義,因為讓考古學者體認到發掘與研究之外的考古遺址遺留的另一種功能﹔而另一方面,從事博物館工作的人員也藉由研究學者的加入,瞭解到客觀的學術資訊,並思考如何傳導至一般大眾。

 

筆者從民國90年起參與宜蘭縣淇武蘭遺址的發掘,以及後續的資料整理工作,長期以來亦感受到發掘工作的最後一步乃在社會大眾,但筆者對博物館的概念可說毫無所知,故只能希望藉由本文提供一個發掘者的立場,以資作為未來任何展示規劃的另一種參考。

二、從淇武蘭的性質看展示

(一)淇武蘭遺址

淇武蘭遺址位於宜蘭縣礁溪鄉,地理位置約在呈三角形之蘭陽平原的北端頂點,遺址與海直線距離近4km,一般海拔約在2m左右。民國905月底,因縣政府進行「礁溪鄉得子口溪第六期治理工程」而發現,在確認這是一處屬於噶瑪蘭舊社系統的考古遺址後,為避免遺址受到工程擴大破壞,故一時暫停了部分的河川工程,委由台灣大學人類學系等單位進行遺址搶救工作。

 

因應不同工程進度,所有搶救工程分階段實施,最後結束於民國92年,共計發掘面積達3750平方公尺(陳有貝,20022004)。

 

從各種研究角度看來,淇武蘭遺址極可能是噶瑪蘭民族所遺留,但是除此之外,進一步的文化內涵與意義都需要靠未來長期的研究,所幸遺址的遺留條件極佳,對於學術上的研究將極有助益。但是,也是因為淇武蘭有著豐富的遺留,自然使得我們必須考慮到這批遺留的去處,若是如以往,在一般的考古遺物被研究過後,恐怕只能置於倉庫一角,這絕對不是任何一位現代國民所願看到的。配合著我們目前的社會現狀,廣設的博物館或許是淇武蘭遺留的去處之一,但是此一形式是否即是淇武蘭的最佳處理方式,種種問題其實都應該再仔細檢討。

 

(二)淇武蘭的考古遺留

要考慮淇武蘭遺留的最佳去處,便要先瞭解淇武蘭的意義。筆者過去曾經提到淇武蘭有完整、多樣且堆積有序的地層是本遺址最特別與珍貴之處,這是純就一個考古遺址本身的條件而言,另外也提到就民族學上的意義,如可對文獻中的噶瑪蘭舊社進行確認,並藉其生態環境、家屋建築、生活器物、墓葬行為等完整的文化脈絡,了解其文化內涵的持續與變遷,並進一步討論淇武蘭社與外來族群的接觸與互動過程(陳有貝,2002)。

 

上述可以說是本次發掘最大的收獲,也是對未來研究的一個期待。不過,在學術研究之外,現在也有必要注意到社會面向的功能:

 

淇武蘭遺址不只曾經出現在歷史文獻中,而且它的主人-噶瑪蘭族群於今日依舊可尋,甚至當地即存在著噶瑪蘭村落,在在顯示出其與現生族群的密切關係,可以說這個遺址連結了蘭陽平原的歷史、噶瑪蘭的族群與當地現代社會。舉例而言,在淇武蘭豐富的遺留中,有很多是與近代噶瑪蘭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甚至存留於某些人的集體記憶之中,遺址可說是他們生活的縮影,包含了風俗文化與生活習慣的記錄。有若干遺留還含有噶瑪蘭歷史文化的特殊意義,例如特有的墓葬型態、高冠人像的雕刻圖樣等,這些心靈層次上的表現無疑在歷史文化上具有認同的意義。

 

總之,淇武蘭遺址除了是個凍結於時空中的考古資料庫之外,也是與現生土地族群息息相關的生活博物館,這層關係是與一般的史前時代遺址最基本不同處。

 

(三)考古遺址的再現

「展示」是溝通民眾與考古遺址最簡單而重要的一座橋樑,在這座平台上,學術的研究資料化為對人類文化的普遍知識,而民眾也得以一窺知識價值的真貌,並適時反應至展示者與研究者。近年來,台灣尤其以博物館做為展出空間的案例明顯提高,而且不只侷限於借用傳統博物館的空間一角展出考古遺物,而是整體規劃以考古遺留為主的博物館展出,甚至一座博物館本身就是因應考古遺址而誕生,所有設計的軟硬體都是以遺址為中心,最典型的例子便是位於台東卑南遺址的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或是位在台北縣十三行遺址的十三行博物館等。這類博物館通常就位於遺址地點,學術上的定位可以較為廣闊,例如史前文化博物館的規劃目標是以卑南為起點而擴展至台灣或海外,以成為太平洋與遠東地區文化的學術重鎮(連照美,1989)。但所在遺址本身仍是具體展示的重心。

 

次一類較小規模的設計包括所謂的鄉土資料館或歷史文物館,以及地域性的遺址公園等形式。資料館或文物館通常以室內展示為主,有時也可包括一部分較小的野外公園,是日本一般鄉間地區常見的形式。此類建築不限於建造於遺址區,而需考慮的是一個便於管理的機制,展示內容以當地附近遺址以及地域考古文化為中心。

 

地域性遺址公園的內容與規模或有類似上述,但重心和資料館或文物館明顯有別,從其名稱亦可瞭解基本上是以野外展示為主題,當然有時也包含若干室內建築,是一種結合公園性質與歷史文化活動的設計。簡單說,便是自然、親切有內涵的大眾公園(呂理政,1999)。

 

最小規模的展示方式是僅在遺址所在地設立內容解說牌與標誌,此種方式過於簡單,應視為暫時性的一種做法。

 

綜合比較以上幾種遺址的展示方式,如博物館、文物資料館與遺址公園等,就大型博物館而言,通常是強調周全的整體展出,有較多的軟硬體資源,但相對上也需較多的人力與物力支援。文物資料館是以小型的室內展出為主題,對於各地域的文化資產有保護的功能,也有易於普及大眾的意義。遺址公園則是將遺址的意義寓含於自然野外的形式,藉由民眾的親身接觸,體驗過去的生活文化。各種方式皆有優劣,筆者(2001)過去曾提及台灣應多加提倡各地的小型資料展覽館,一方面以解決考古文物的典藏與保護問題,另方面將知識溶入社區的文化環境,有效普及至國民。但對淇武蘭遺址個案而言,什麼才是一個最合宜的機制,遺址的性質、地域的文化背景都是需先考量的因素。

 

相形之下,筆者認為一個結合社區的遺址公園(非附屬於大型博物館)應該是不錯的選擇,理由如下:

 

所謂遺址公園究竟是該以公園效能為主要考量,還是朝向遺址展示為目的,可能各界會有不同的意見,但這兩個目的在淇武蘭可以嘗試結合在一起。如前所言,淇武蘭遺址與現地族群息息相關,這個遺址不只埋藏有噶瑪蘭族的過去歷史,而且也是一切地域文化的發生源頭,所以要呈現這一個遺址的本質的最好方法便是實踐於一個原生、自然、現生的展示背景。相對於博物館或陳列館等可說是日常生活以外的現代建築,社區性的公園不只是民眾休閒活動的地方,而且也是進行各種與生活機能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場所(如宗教節慶聚會),與社區活動直接而親密,因此若能將遺址的展示融入於公園之內,則便能完成一個屬於淇武蘭村落、噶瑪蘭民族與蘭陽平原環境的遺址公園。

 

再者,從大環境而言,目前台灣已有幾個頗具規模的考古專業博物館,未來在考古供應面是否尚有能力滿足一個新博物館的典藏,或者在社會需求面還有空間足以設立新的大型博物館都是問題,故何不尋求以不同方式呈現考古文物的多樣面貌,蘭陽平原在各種自然的觀光主題上已有良好的設計,一個以社會文化與民族特色為背景、有生命與活力的遺址公園必能加入成為其中的一環。

三、從考古學立場的幾點建議

如何才是一個適合淇武蘭遺址的公園,仍然需要各個面向的完善規劃,對於這個問題,可以結合休憩活動設計、噶瑪蘭民俗研究與淇武蘭遺址考古等多方面的專家共同商討對策。本文以下僅從考古學的角度,綜合成十點個人看法,以供參酌:

 

1.在地點選擇上,遺址地即公園地將是最佳的選擇。過去我們從歷史文獻中知道了幾百年來「淇武蘭」的延續發展(施添福19973235),現在靠著考古發掘我們又可以從這個地點看到這個過程。同時這個地點除了是一處歷史遺址,又是一個現生的噶瑪蘭村落所在,多重身分賦予了它重要的含意,即聯繫了噶瑪蘭過去的歷史與現在的文化關係。未來更應該由當地村民參與、維護與經營這個公園,以完全展現出一個噶瑪蘭公園的精神。

 

2.在展示主題上,淇武蘭遺址是一個包含有居住、墓葬,以及各種生活活動等多面貌的遺址。在族群組成上,淇武蘭雖屬於噶瑪蘭,但亦與鄰近民族有所往來,晚近以來更融合了許多漢民族要素。在年代上,淇武蘭從早到晚歷經約千年之久,整個過程有其穩定的主流核心,也有隨著時代更迭的風格面貌。總之,這個遺址不是一個靜態的文化沉積,不是如一個金字塔、一個宮殿、古墳或城牆可以簡單具體呈現,也不是如古蹟建築可以修復復原,而是一個複雜豐富的動態過程,如何汲取其歷史文化價值,再造於遺址公園之中,確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

 

3.在生態上,近海靠河是淇武蘭遺址的特色,遺址的地層資料告訴我們當地的地勢低漥潮濕,長期以來還有不時的河水氾濫,這是淇武蘭住民選擇適應的環境,也是其文化發展的原點。未來的公園環境仍應配合當地自然環境,例如容納得子口溪成為公園內的一部分,或是引河水入公園,種植原生植物,營造類同的生態景觀。此點將更能突顯擅於結合自然與人文的原住民族生活文化。

 

4.在人文景觀方面,最主要標的為古代聚落的再現,根據遺址所出土的建築結構相關遺留,當時配合著處於河岸溼地的自然環境,建築型態多為杆欄式的房屋,人住於搭起的台架上,以取得良好的通風,台架下則可能飼養禽畜。未來的遺址公園內也可利用當地的木、竹、板與蓆草等材料,仿照復原當時的建築,並讓民眾可以入內參觀,感受早期的生活情境。淇武蘭在數百年前曾是北台灣屬一屬二的大聚落,遺址公園當然不可能如數復原,但一個大聚落內除了住居之外,應該還有集會所、倉庫、瞭望台等建築,各個單元彼此相關,不可分割,也應根據相關資料一併復原。

 

5.在早期的生活中,生業型態為最重要的活動項目之一。基本上,農業已經成為當時生計中最普遍的產業,水稻與旱田所生產的稻米與小米是主要糧食的來源。此外,也大量利用河海裡的魚蝦、貝類等資源,以及捕獵各種陸域上的動物,維持食物的多樣性。動物的畜養也已經相當普及,遺址內發現了充滿可能是糞便的圈欄,證明此類行為的存在。考古遺留中有一類資料稱為生態遺留,例如植物的根莖葉與種子、動物骨骼、貝類等,這些就是復原生業活動與對象的最佳證據,未來的展示相關設計需根據這些資料為之。

 

6.信仰與宗教是生活中另一類不可缺少的活動,淇武蘭所呈現出的早期噶瑪蘭文化風俗是什麼,目前可能無法單憑遺址的發掘而了解,很大的一部分需根據民族誌的記載做推測。在考古發掘資料中,與習俗相關之較具體訊息多來自墓葬,淇武蘭遺址共出土一百多具墓葬,但時代從早到晚,形式也隨之變化。一般而言,墓葬多選擇在住家附近,早期多選用石板做葬具,晚期改用木質材料,早期的墓葬形式較多樣,晚期趨向單一形式的蹲踞葬。各時代的墓葬都有不少陪葬品,例如陶罐、瓷瓶與各種身體裝飾品。淇武蘭人的生命風俗或精神生活可以從墓葬窺得一二。但除了從學術研究推測外,也需尊重由噶瑪蘭人自身詮釋,遺址公園在這方面是扮演一個客觀的展示角色。

 

7.多面的對外關係是本時代的特色,噶瑪蘭民族也不例外,淇武蘭遺址出土的外來器物透露出當時與外界的接觸情況。已證實的部分包括來自中國、日本與越南等地區的陶瓷或錢幣等,其他甚至可能包含至西方等更寬廣的網絡。特別是晚期以來輸入大量的中國陶瓷,代表著地區間頻繁的互動關係。從這些器物的質與量的改變可以看到漢民族進入蘭陽平原的過程。遺址公園雖以淇武蘭為主體,但仍應注意到上述都是構成當時地域文化的元素。

 

8.淇武蘭遺址出土相當豐富的文物資料,在考古上一般將之分類為遺構、遺物、生態遺留與現象等四類,其中以遺物的種類與數量最繁多。如各種陶質與瓷質的容器是本次發掘數量最多的一類,石器主要分磨石與石錘,鐵器一般如鐵釘與鐵刀等,骨器、貝器與玻璃多做裝飾品。此外常見的器物種類尚有煙斗、紡輪、珠飾及各種飾品等。又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因為本遺址的保存條件良好,得以出土大量的木質器物,如碗、杓、織具、木槳與雕刻等等。這些器物一方面藉以讓我們研究當時生活的種種,另方面其本身也是重要的文化資產,要如何將這些器物做適當的呈現其實是相當繁雜的工作。其一是:這些遺物本身即是重要的考古文物,必須有妥善的保護工作,如果沒有一定的設備,輕易的展出反而是一種加速的破壞。舉例而言,本次出土為數眾多的木質品,但目前國內並沒有具處理台灣考古木質品經驗的專門機關或人員,從出土到展出的過程至少涉及清理、修復、保存等,是一件不可輕忽的長期工作。其二是:這些遺物除了在「器物」本身的歷史價值外,更重要的是對於噶瑪蘭族群生活與文化上的意義,而這些知識都要根據基礎的考古研究而來。例如木質雕刻對於民眾而言,表面上或許只是一件藝術品,但對於噶瑪蘭人自身而言,可能還有深一層的象徵意義。又如銅錢、煙斗或各種的金屬、玻璃、瑪瑙所製的外來器物或裝飾品,都隱含著這個時代複雜的民族接觸問題。

 

總之,淇武蘭所出土遺物的質與量雖然足以供應一個展示單位所需,但要完整地顧及這批材料卻不是一件易事,規劃單位需要與考古學、民族學、歷史學、關心地方文史等學者,以及文物保護專家深入的合作。

 

9.淇武蘭遺址在地緣與族群上與附近村民緊密相關,未來的遺址公園也應以社區經營為導向,使之配合當地的自然與人文環境,成為村人最關心重視的遺產。技術上,可由社區居民負責遺址公園之維護、解說與營運,以結合地域歷史、文化的公園為目標。近來宜蘭縣在縣府與縣民的共同經營下,已經成為以觀光、休閒旅遊為主的人文大縣,每年可見舉辦各種主題的活動。未來的淇武蘭公園亦可納入此一整體的計畫中,公園內的活動可以蘭陽平原的人文與歷史為主軸,每年定期舉辦如稻米種植、魚蝦捕撈,或是古代食物製作等活動。遺址公園隨時開放,平時是社區居民休閒活動的場所,也是兒童認識鄉土的生動教材。

 

10.淇武蘭遺址因河川治理工程而發現,雖然河川工程涉及民生甚鉅,但在權衡文化資產的重要性下,仍然暫停工程進度,優先實施了考古遺址的搶救工作。此做法在推行之初,或不易得到村民諒解,但最後在各方面的努力與堅持下,終能兼顧文化資產與民生工程。整個過程無論對政府的文化資產政策,或對國民的文化遺產價值認知都有正面的意義,未來公園內可記錄下前後歷程,讓參觀者同享這段珍貴的經驗。

五、結語

與考古學或遺址有關之博物館的急速成長,使得長久以來被忽視的考古資訊現在可以透過各種展示來傳達至一般民眾。又為了讓這種轉換過程減少資訊的遺失與誤用,便需要考古學研究者積極參與其中,這也成了當今考古學者的社會責任之一。

 

過去的考古研究者往往只需注意到學術上的絕對正確性,如今面臨與非專業者的對話時,便需重新思考如何將一個學術上的語言轉化成民眾可普遍接受的知識,以及如何從複雜多樣的知識中,因應民眾所需選擇出具社會意義的主題。以淇武蘭為例,便是如何將遺址的出土物重建出一個活生生的村落歷史,以及如何從大量的出土資訊選擇濃縮成最易消化的文化知識。

 

由於遺址公園兼具展示彈性,以及易與民眾親近的功能,因此筆者認為它是一種適合於淇武蘭的最佳形式。以日本最大級的遺址公園-吉野里為例,整個規劃共擬定了7項基本方針如下(佐賀縣教育委員會,1994):

  • 具備遺址保存與活用功能的公園。
  • 可感受史前景觀環境的公園
  • 整備學習與體驗設施,創造新的歷史文化的公園。
  • 以歷史文化與世界交流的據點公園。
  • 充實休閒娛樂環境,充滿快樂的歷史公園。
  • 振興地域觀光,活化社區的公園。
  • 奠定日後研究,持續成長的公園。

 

這個公園的精神可說是在遺址保護與活用的前提下,藉由拉近人、地與歷史文化的距離以涵養國民愉悅的生活,這個目標是不是也可以當做未來建設淇武蘭公園的一個參考方向?

參考文獻

  • 佐賀縣教育委員會

1994吉野ヶ里遺跡 發掘調查概報II 佐賀縣藝術文化育成基金 佐賀。

  • 呂理政

1999台灣首見的考古遺址野外博物館 文化驛站 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籌備處通訊81-6

  • 施添福

1997蘭陽平原的傳統聚落-理論架構與基本資料(上冊)宜蘭文獻叢刊12 宜蘭縣立文化中心 宜蘭。

  • 陳有貝

2001考古遺址的保存 2001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年會論文集 追求文化資產的真實性 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主辦。

  • 陳有貝等

2002宜蘭縣礁溪鄉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始末簡報 宜蘭縣政府委託 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執行。

2004宜蘭縣礁溪鄉淇武蘭遺址搶救發掘暨第二階段資料整理計畫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等委託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等執行。

  • 連照美

1989考古學的發展與應用:以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之建館為例 中國民族學通訊 2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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