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本縣觀光發展,110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具下列資格者優惠方案:
1.捐贈110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於本縣消費發票1張,可優惠1人免費入常設展廳。
2.捐贈110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於本縣旅宿業住宿發票1張或收據1張,最高可優惠4人免費入常設展廳。
3.持宜蘭認同卡110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於本縣消費,憑簽單每張可享1人免費入常設展廳。